『壹』 修理廠與保險公司合作計劃書模板
一、保險責任:
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財產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按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二、定義:
1、自然災害:指雷電、颶風、台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象。
2、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
三、投保標的項目:固定資產人民幣:萬元
建築物人民幣:萬元
1、合計保險金額:人民幣:萬元
流動資產人民幣:萬元
倉儲物人民幣:萬元
2、合計保險金額:人民幣萬元
四、總保險金額:人民幣萬元
五、費率:千分之一(1‰)
六、年總保費:人民幣元
七、免賠(率)額:
每次事故絕對免賠損失金額的百分之十(10%)或人民幣貳仟元整(RMB2000元),兩者以高者為准。
(二)擴展附加條款
『貳』 報保險維修項目與實際維修項目不符
讓4S店按你的要求維修,否則可以拒付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