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沈陽悍匪孫德林落網記:90年代的殺人狂魔,十年殺害21人,後來怎樣
我們常說知識可以改變命運,但是我們真的清楚獲取知識的目的嗎?了解教育的目的嗎?我們學知識、做學問,最直接的目的是改變命運,過上自己理想中的生活。其實教育真正的目的是要把我們培養成社會需要的人,對社會有作用有貢獻的人,而不是給社會帶來不好影響的人。
一個人一生中的教育可以有多重要,真的可以體現在每一個階段,如果孫德林小時候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就不會讓他從小就走彎路,接觸壞人,養成惡習。如果孫德林不是接觸了當時社會的惡習,就不會越變越壞,做出這么多罪行。
借鑒斯托夫人的教育方法
有一本書叫做《斯托夫人的教育全書》,斯托夫人的「偉大始於家庭」的觀點,認為父母最大的成功就是培養一個身心健康並且優秀的孩子,使越來越多的家庭從中獲益。我們可以在書中了解一下斯托夫人的育兒過程。
斯托夫人的教育智慧不斷影響著千萬家庭。她給父母們培養孩子的方法和思想提供了參考,是一本值得家長深深研究的讀物。
㈡ 沈陽殺人搶劫案回顧:兇手連殺21人,涉案金額高達300餘萬!結果怎樣
自1987年至1999年間,遼寧省沈陽市連續發生數十起特大搶劫殺人案件,兇手心狠手辣,殘暴無比,殺人劫財,無惡不作,12年間共計作案40餘起,殺害21人,涉案金額高達300餘萬元,最終難逃法網,終獲死刑!
案發後,警方對此起系列案件進行大規模的摸排走訪,並將數十起案件並案偵查,通過堅持不懈的偵查,於1999年10月30日將主犯孫德林成功抓獲,後經審問,其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不久其餘四名罪犯相繼落網,最終被判處死刑。
㈢ 遼寧省沈陽市鐵西區1998年殺人案,殺人犯抓到怎麼處理的呀
1、2008年12月15日孫某一(女,25歲,鐵西區人)駕駛自己的一台吉利牌汽車失蹤。21日14時許,桃仙派出所接110群眾報警發現車輛。車內發現一灘血跡,後經鑒定為孫某一所留。經過警方連續48小時的偵查,發現於海洋、李利具有重大嫌疑。12月23日晚18時許,於海洋被抓獲。李利也被擒獲。
2、嫌疑人於海洋與李利,2008年10月8日在鐵西新瑪特廣場附近,將被害人王某某(女,32歲,鐵西區人)綁架。通過恐嚇、毆打等手段,在搶走一部諾基亞手機、人民幣600餘元後,又逼問其銀行卡密碼,提走現金28000餘元。
1、李利落網後,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進一步深挖,嫌疑人李利交待了於1998年5月24日在鐵西區的家中將孫某二(女,48歲,和平區人)(當時該女自稱王某)殺害並分屍,後將屍體裝在在兩個袋內拋在皇姑區向工派出所管內的大成車站附近的犯罪事實。同時還搶走300多元現金和一條金項鏈。
2、嫌疑人李利還夥同李某曾於1993年以作方便麵生意為名詐騙劉某某10萬元錢。
3、2006年6月,嫌疑人李利在太原街城管作臨時工時,以出租崗亭做生意為由,詐騙周某40萬元後,李利就跑去南方玩,直到2008年3月份才回到沈陽。
㈣ 沈陽破特大毒品案 繳獲涉案毒品多少
遼寧省沈陽市公安局26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市警方經過11個月的縝密偵查,輾轉安徽、湖北、廣東、江西、福建、河南等地,成功偵破一起中國公安部督辦的特大跨省制毒販毒目標案件。
截至目前,警方共抓獲涉毒違法犯罪嫌疑人55人,打掉源頭制毒加工廠4處、制毒實驗室1處,繳獲毒品可待因液體制劑2.5噸、麻黃鹼3.45公斤、毒資100萬元及大量制毒原料和器具,涉案毒品數量累計達10餘噸。
經審訊,該案犯罪嫌疑人對制毒販毒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過進一步深挖,專案組發現該案上線還連著販毒網路的頂層制毒設備、制毒原料上線嫌疑人。專案組經過30餘天的縝密偵查,從一個叫「小張」的犯罪嫌疑人入手,初步查明了該案的頂層上線分別為安徽省合肥市的胡某(男,35歲)、湖北省武漢市的周某(男,33歲)和福建省龍岩市的謝某(男,46歲)。專案組從9月25日起,分三路趕赴湖北、福建和安徽,對本案實施收網。
專案組經過一周的緊張摸排,查清了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落腳點,於9月30日統一開始抓捕行動。安徽抓捕組在合肥市廬陽區胡某家中將其抓獲,在其閣樓內搗毀一毒品實驗室,在合肥市巢湖槐林鎮搗毀一處制毒加工廠,繳獲大量毒品可待因溶液、制毒儀器設備及制毒原料;湖北抓捕組在武漢市蔡甸區將制販毒嫌疑人周某抓獲;福建抓捕組在龍岩市長汀縣將制販毒犯罪嫌疑人謝某抓獲。
在完成勘驗制毒現場、清理制毒原料和器具、追查毒資往來等犯罪證據工作後,警方於2017年10月1日和2日將3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沈陽。至此,該案55名涉毒違法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其中31名涉嫌人涉嫌製造、運輸、販賣毒品及制毒物品罪被沈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4名嫌疑人被行政處罰。
該案為沈陽市近年來破獲的最大一起非法製造、運輸、販賣毒品可待因溶液案件,也是全國范圍內成功偵破的極少的全鏈條式摧毀製造、販賣、運輸毒品案件的經典案例。該案的成功破獲是沈陽市公安局開展「禁毒利劍行動」攻堅戰役和國家禁毒辦開展「5.14」毒品查緝專項行動取得的重大戰果。
㈤ 又抓獲一名網路逃犯落網這句話是否有語病
是的,這句話有語病。用了抓獲就不能用落網,二者可以保留其中的一個,比如說,又抓獲一名網路逃犯或者是又一名網路逃犯落網。
㈥ 沈陽警方是如何偵破CS基地殺人事件的
沈陽「CS基地殺人事件」堪比電影情節,此案一經本報報道震驚全國。日前,遼沈晚報聯合沈陽市公安局重案組揭秘了此案的細節。
在專案組成員75個不眠日夜的艱苦努力下,至2017年7月4日,4個抓捕小組同時展開收網行動,包括已經潛逃至境外蒙古國烏蘭巴托的2名主犯,7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
第一幕毒販舉報同監殺人埋屍
第二幕「別讓他殺我爸媽,我全說」
第三幕 真人CS戰隊被辱罵毒打不許叫真名
第四幕「違規」拿手機被當叛徒處決
第五幕「對抗刑訊逼供訓練」被勒死
第六幕 廢棄魚池挖出兩具屍體
第七幕 7人潛逃 兩人逃至境外
第八幕 割腕自殘逃避抓捕
目前,楊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㈦ 沈陽悍匪孫德林案件回顧:連續殺害24人,死刑場上面不改色!結果怎樣
案件發生在遼寧省沈陽市。犯罪嫌疑人孫德林自1988年起,在12年時間里先後帶領幫凶劫殺70餘人、死亡24人,劫款300餘萬元,直到1999年10月30日被警方逮捕押回沈陽等待審判。面對審判面不改色的孫德林在見到他的女兒時,這個被譽為無情的殺人惡魔流出了悔恨的淚水。
究竟是什麼原因致使家庭圓滿的孫德林走上了這條違法犯罪的道路,請隨同小編走進沈陽悍匪孫德林案件,一起探尋案件背後的真相。
寫在最後
小編想說,世界上沒有後悔葯,成年人需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而在做出選擇前,我們需要思考許多。
孫德林直到人生中的最後一刻,見到了自己的孩子和妻子才發現自己後悔了,後悔做出這么多的惡行,但是死於他手的那些受害者是鐵打的事實,孫德林最終仍要受到法律最公正的制裁。
㈧ 沈陽「變態殺人狂魔」落網記:12年作案43起,死傷46人,後來怎樣
引言
在以前經濟、科技還不發達的時代,那時候歹徒十分猖獗,而由於技術的限制警方抓捕罪犯的壓力也是前所未有的大,可即便如此還是有一些亡命之徒逃脫法網。
1995年就在沈陽這個地方出現了一夥為非作歹的匪徒,他們瘋狂作案,12年間犯案43起,死傷46人,搶劫財物多達300萬人民幣。
越想越覺得事有蹊蹺的唐保書立即打開車門查看二人的情況,結果不幸的是二人早已遇難。
警方出動調查
唐保書發現自家小區竟有兩名死者後,立刻聯系公安局派出民警調查。經過警方多方走訪後發現,兩名受害人都是沈陽人,其中一個職業是司機,另一個是這個司機的兄弟。
又經過法醫的鑒定後發現這兩名受害者都死於槍擊,這下子警方頭上的警鍾可被敲響了,原來沈陽市內已經發生很多起司機的殺人案件,特殊的是這次作案工具是槍支。可是中國對於槍械的管理極其嚴格,罪犯又是怎麼弄來這些槍支的呢?
除此之外,對於死者更詳細的信息警方也是無從知曉,案件一下陷入了僵局,然而天無絕人之路,此時有一位市民報警說自己的丈夫凌晨拉活,可從那以後就杳無音訊了,就在警方准備更詳細地了解失蹤人員的情況時,另一邊又來了報警電話。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這邊的報案人說在自己工作的飼料廠發生了一起影響極其惡劣的兇殺案。原來這天剛好是工人們發錢的日子,公司的會計和出納剛從銀行回來,突然就從旁邊沖出來一夥歹徒,上來就開槍,看見受害人倒地後,這伙強盜拿起錢財立刻駕駛計程車跑路。
由於對方蒙著臉,所以工人們也沒能看清歹徒們的面目特徵。於是警方便僅根據線索——計程車對犯罪嫌疑人開始搜索,很快警方便找到了歹徒駕駛的計程車,可不幸的是計程車真正的司機已經死去多時。
兇手落網
短短時間內,沈陽市發生多起大案,這讓警方頓時焦頭爛額,他們把1994年-1996年的卷宗調出梳理,他們決定從現場遺留的彈殼入手,又經過開會討論,警方對全市開展地毯式搜索。
1999年10月22日,彷彿同警方叫囂般,沈陽市又發生一起槍擊案,這次警方決定不再隱瞞,把案情公之於眾並發布懸賞令。很快便有市民舉報兇手特徵,又根據警方多方排查不久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
小結
1999年10月29日,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汪家仁、汪家禮抓捕歸案。很快他們的心理防線便被擊潰,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交代出自己同夥的窩藏地點。自此,這伙囂張的歹徒終於被警方消滅。1999年經法院裁決判處汪家仁、汪家禮死刑。
案件到這就已落下帷幕,可我們還要知道的是愛財之心人皆有之,可君子愛財要取之有道,如果以卑鄙、惡毒的手段巧取豪奪,謀害他人性命,最終也只能是害人害己。
㈨ 25年再逃犯落網後會判什麼刑
25年在逃犯落網後會,應當按照涉嫌的犯罪及犯罪情節定罪量刑,一樣追究刑事責任。
㈩ 沈陽爆炸案主犯張顯光落網,結果怎樣
慣犯出逃
張顯光是黑龍江省雞西市人,出生於1965年。其人生經歷似乎除了犯罪就是在與警察鬥智斗勇,自1985年到2006年間,作案多起,其中涉及多起搶劫案、殺人案、傷人案、爆炸案等。
1985年,張顯光因盜竊被警方逮捕後,勞動改造三年。於1988年獲得釋放。
這次搶劫銀行,可謂讓這批小賊成了大盜,共搶奪人民幣近兩百萬元。
在這件事後,張顯光團伙惹起了警方的注意,除了主犯張顯光其他人陸續落網,但是警方始終沒有放棄對張顯光的追捕。
歸案
之後,張顯光再也沒有作案。2003年警察發現他的蛛絲馬跡,他改名換姓,可謂重新做人,在當地的水果廠做起了搬運工。甚至與一位離異女性同居,看起來像極了過日子的普通人。
2006年八月警方正式將其逮捕,那些枉死的生命終於得以慰藉,身負重傷的無辜者到底有何過錯?竟被無情殺害。
影響極其惡劣的這一系列事件也隨著主犯張顯光的逮捕正式審理結束。經沈陽市人民法院審判決定,張顯光嚴重觸犯我國刑法,情節嚴重,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爆炸罪,多罪並罰,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