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佛山失業保險交兩年6個月能夠領多少個月失業
佛山交兩年六個月,可以領兩個月失業保險的。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第二十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領取求職補貼,標准為本人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算,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求職補貼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
❷ 順德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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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問一下你離職的時候有沒有寫辭職信?
如果寫了辭職信,是本地戶口的我還可以教一下你怎麼辦,如果是外地戶口+寫了辭職信,那麼不要考慮申請了,拿不到。
佛山這邊關於失業保險金現狀是: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按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按規定已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並有求職要求的。
太長,主要請看第二點,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也就是說是原單位解僱你的,到社保局辦理必須單位開證明(我相信這個沒哪個單位會開具)。再等於說是如果你離職的時候自己簽了辭職信的,領不了失業保險金啊。親。
綜上所述:如果你是單位解僱的,可以開證明,那麼到社保局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就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
❸ 佛山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是什麼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❹ 佛山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❺ 2020年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准
申領人群范圍:失業補助金申領人員范圍為「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其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是指參保繳費不足1年但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失業補助金發放標准
1、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准按樂昌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發放,即634.50元/月。
2、繳費不滿1年的,按樂昌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5%發放,即190.35元/月。
(5)佛山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准擴展閱讀
領取期限和停發補助金的條件:失業補助金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失業人員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通過線上或服務窗口向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
❻ 金一個月能拿多少錢,佛山失業金領取標准和條件規定
1,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各地領取的月標准不一樣。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農村戶籍的,個人不參加失業保險的,是發放一次性失業金救助金)。具體程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咨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❼ 佛山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事業保險的申領對象
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城鎮戶籍失業人員。
申領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按規定已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並有求職要求的。
申領手續
失業人員應當在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動爭議的裁決、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在每月1日至25日到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手續,具體如下:
(一)申領登記
首次辦理須攜帶以下資料:
⑴ 本人《身份證》;⑵《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⑶本人五分免冠近照1張;(4)原工作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和勞動爭議裁決的證明材料;(5)各區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銀行活期存摺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申領手續,經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發給《佛山市失業保險待遇核發證》。
(二)求職登記
符合條件申領待遇的失業人員攜帶於每月到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或鎮(街道)的勞動管理所、村(居)勞動服務站進行兩次的免費就業求職登記。由勞動就業服務中心或鎮(街道)勞動管理所、村(居)勞動服務站在《佛山市失業保險待遇核發證》或《失業保險待遇簽收登記表》上註明求職情況並予以蓋章。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求職的,須提供相關資料免求職登記(如因病住院的可憑醫院住院證明等)。
(三)待遇簽收
自辦妥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次月起,每月失業人員本人憑《身份證》、《佛山市失業保險待遇核發證》、《失業保險待遇簽收登記表》按各區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簽收手續。不得代簽冒領失業金,期間遇有假日不順延,節日另行通知,逾期不予補發。社保局經辦機構於每月20日前將失業保險金劃入失業人員確認的本人銀行賬戶處。
❽ 佛山失業保險金應該如何辦理領取呢
失業保險金: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 80%,逐月計發
領取期限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1、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2、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3、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