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買銀行理財產品到目前為止有沒有本金血本無歸的案例
1、有;去年11月底,幾十名投資者突然發現,他們在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購買的一種理財產品,到期後竟然血本無歸,涉案金額上億元。目前這一事件取得了重要進展,客戶已經拿回了全部本金
❷ 在銀行里買理財產品真的靠譜嗎
不能說絕對安全,但是相對比較穩健靠譜的。雖然根據資管新規要求,未來理財產品均不能承諾保本保息,包括銀行理財產品。但是不承諾保本保息並不意味著理財產品就有很大的「風險」了,也並不意味著銀行理財就不靠譜或風險「大」,主要還是看產品背後所投資的資產標的的風險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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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民事糾紛案,在銀行購買的保險理財產品法院在強制執行時可以採取凍結嗎
可以。
在銀行所購買的保險理財產品屬於投資型理財產品,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保險類理財產品是否可以執行,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之規定,其屬於經營型產品,債券、股票、基金具有相同的營利目的,可以被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3)銀行買的理財產品假案擴展閱讀:
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❹ 被銀行經理忽悠購買理財產品血本無歸,能起訴她嗎
這個不好說,你可以起訴他,但是未必會有用的。
現在好多情況是,經理口頭上說有多好多好的回報,一年100%的回報他都敢說,但是,這個沒有寫在紙面上。沒人會認的。已發生過N起這種情況了。
除非當初合同上簽字的不是你本人,否則咋告也沒用的。
也不要說人家騙你,你自己拿出來的真金白銀,你自己都不好好讀懂合同,難道你想讓別人為你的錢操心嗎。
❺ 我被銀行的工作人員忽悠,購買了大筆理財產品,損失較大,該怎麼維權
買理財產品是要做風險評估和風險認同簽字的,如果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是被騙的,可以起訴,如果沒有那就自己承擔了,哪家銀行啊?
❻ 民生銀行30億假理財案,在銀行買理財產品如何防騙
民生銀行假的理財產品案之所以受人矚目,原因一是金額大,二是銀行支行行長參與並主導,具有很大的欺騙性,三是參與人員眾多,受騙者多,銀行參與的員工也多。
那麼,民生銀行假理財產品案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民生銀行假理財案是指,2017年4月,北京分行航天橋支行行長張穎有涉嫌假理財案違法行為的案件,涉案資金總規模可能高達30億元。2017年11月21日,北京銀監局於對民生銀行北京分行給予合計27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此案也被稱作有史以來第一大「飛單」案。雖然民生銀行和相關人員也進行了處罰:北京銀監局對張穎給予取消終身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對肖野、何蕊分別給予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對王濤、王曉紅、李亞慧、何舒瓊、王飛、王秋雨、隗亞囡分別給予禁止1年內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對張劍、周瑾分別給予警告並處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王月瑋給予取消5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行政處罰。
其三,購買理財產品不能貪圖高息
以往的上當受騙都是貪圖高息的結果,有的投資高收益理財產品,結果出現了兌付問題,本金都失去了。正常的情況下,銀行的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在4—5%左右。民生銀行的假理財產品中,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是貪圖了高利誘惑,銀行工作人員承諾將原來「一年期產品原本年化收益率4.2%,還有半年到期,相當於年化8.4%的回報」,為了貪圖8.4%的收益導致購買了虛假理財產品。所以,在任何情況下貪圖高利的行為都有可能出現問題。
要購買銀行的正式理財產品而不要購買轉讓性的理財產品、購買理財產品一定要在銀行櫃台購買並確保資金進入銀行賬戶和,購買理財產品不能貪圖高息,這就是我們必須掌握的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三原則。
❼ 虛假理財產品案 民生銀行將承擔哪些責任
民生銀行通過將投資者分為保守型、安穩型、穩健型、成長型、積極型五個類別,劃定風險。預期收益越高,風險等級越高。那麼,民生銀行理財產品有哪些?
民生銀行旗下現行在售的理財產品有5款,分別是天溢金、翠竹1w、35天增利、季增利和雙月增利,它們都有著相近的產品特性,都屬於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這意味著它們的本金和收益都是得不到保障的。
民生銀行理財產品風險
一、信用風險,如發生理財產品所投資產的發行主體未能按期全部兌付本息,信託計劃項下信託公司違約,信託計劃項下融資主體違約,擔保人違約以及其它交易對手違約等情形,將造成客戶不能獲取理財收益甚至理財本金蒙受損失的風險。
二、市場風險:如果人民幣市場利率發生變化,並導致本理財產品所投資產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則可能造成客戶本金及收益遭受損失;如果物價指數上升,理財產品的收益率低於通貨膨脹率,造成客戶投資理財產品獲得的實際收益率為負的風險;
三、政策風險:因法規,規章或政策的原因,對本理財產品的本金及收益產生不利影響的風險。
四、流動性風險:客戶贖回本理財產品,資金僅在分配日到賬.在本理財產品每個封閉期內客戶無法提前取得資金。
五、提前終止的再投資風險:如銀行行使提前終止權將導致理財實際期限小於合同約定理財期限,可能致使客戶無法實現期初預期的全部收益,並面臨再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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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在銀行大廳里賣理財產品合法嗎
在代理銷售銀保產品方面,產生的糾紛更多。銀保產品實質上也是依法批準的正規產品,但是有些人卻屢次打擦邊球干著違規勾當。主要表現為:一是包裝銷售,由於銀保產品有些特點與存款相似,比如固定金額,期限,到期收益率等,有人便故意包裝成存款產品進行銷售;
一是包裝銷售,由於銀保產品有些特點與存款相似,比如固定金額,期限,到期收益率等,有人便故意包裝成存款產品進行銷售;
二是按照銀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人員只能駐點售後服務,不能直接銷售產品,銷售應該由銀行人員自己做,但情況並非如此,至今仍有公司人員駐點銀行銷售;
三,銷售未做到盡職履責,即沒有對產品給客戶講透,往往避實就虛,誇大收益,弱化或掩蓋違約責任等;
四,程序不夠。按照監管要求,銀保產品整個銷售過程必須雙錄,即錄音錄像,並有客服電話回訪,以及足夠的猶豫期,但往往被偷工減料,走形式比較多。為什麼銀保產品糾紛那麼多,原因也就在於此。因此,在銀行大廳賣理財產品合法嗎?
只要是合規產品,並由銀行授權工作人員銷售,且完全做到盡職履責,充分盡到告知義務的,應該是合法的。但是,如果銷售行為變形走樣,盡職履責不到位,移花接木,甚至偷工減料的,肯定是不合規的,甚至是違法行為。受害者可以向監管部門投訴,乃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❾ 民生銀行假理財案倒底怎麼回事
自始至終,其實理財都是一件難度不小的事情,如果沒有特別專業的知識,至少你還是要知道理財的坑在哪裡,民生銀行這樣的飛單事件可謂是防不勝防,但是一般的理財風險大家還是應該知道的。
互聯網理財其實從根本上來說都是資金的流動,什麼是資金的流動呢?就是你這里有閑錢,別的地方有人需要用錢,互聯網金融平台的作用就是將你的閑錢收集起來,借給需要用錢的人,從而從中賺取手續費和差價,但是這就有個很大的問題了,因為借款人並不都是信用很好的人,萬一有人信用不好,賴賬不還這就出現了所謂壞賬風險,而壞賬風險就成為了很多投資者投資理財虧損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