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美的集團高管保險職業寫什麼
內勤啊,或者管理
② 高管任職資格 保險公司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
關於高管任職是有保險法規定的,具體規定分為1、學歷2、從業年限、3任職職位
一般情況下只有本科以上學歷參加任職資格考試比較方便,本科以下會很麻煩,且要求從業年限高!
還有,最重要的是你公司領導有沒有培養你的想法!一般支公司經理以上任職是必須要去考的,但很多剛提拔的都是頂別人名字任職,所以你要和領導搞好關系哦!
希望幫到你!
③ 企業為部分高管支付的保險費可否稅前扣除
這屬於福利費范疇,超過稅法規定(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的部分就要交企業所得稅;同時,這部分要納入個人收入,超過納稅起征點的也要交個人所得稅。
④ 公司可以租賃本公司財務高管名下的房子嗎
當然可以,不過屬於關聯方交易,得按照財務准則規定進行充分披露
⑤ 通過保監局任命的高管保險公司可以隨意任免嗎
你都說了通過保監局任命,保險公司就不能隨意任,得通過保監局任命。免那是可以的
⑥ 高管商業保險費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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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2016年計提的工資在2017年匯算清繳前發放,允許在匯算清繳時稅前扣除嗎?
企業所得稅法對工資薪金的處理是必須在當年「實際發放」才能扣除。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34號公告出台後,統一規定,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匯繳年度工資薪金,准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
企業2016年度計提的工資薪金,只要在2017年度匯算清繳前發放的,可按扣除規定在2016年度扣除。
2、企業應如何確定準予稅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重點關註: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支出應足額扣繳了個人所得稅。由於國地稅合作不斷深入,將實現國地稅信息共享,通過和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比對,可以看出個人所得稅申報與同期的工資薪金支出是否銜接。
3、職工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稅前如何扣除?
對隨同工資薪金一並發放的交通補貼,可作為工資薪金支出,據實在稅前扣除,當然這種發放方式不需要發票。對憑票報銷的交通費補貼,通訊費補貼等,應當並入職工福利費用,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4、勞務派遣用工在企業所得稅前應作為工資薪金扣除,還是作為勞務費扣除?
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情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
其中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費用,准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5、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屬於與企業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等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6、企業股東、高管的娛樂、健身、旅遊費用,能否按職工福利的規定在稅前扣除?
《企業財務通則》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不得承擔屬於個人的下列支出:(一)娛樂、健身、旅遊、招待、購物、饋贈等支出。(二)購買商業保險、證券、股權、收藏品等支出。(三)個人行為導致的罰款、賠償等支出。(四)購買住房、支付物業管理費等支出。(五)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支出。以上支出不得在企業財務上列支,更不能在稅前扣除。
這一條值得很多中小企業會計關注,很多中小企業老闆的費用經常需在公司報銷,以上的5類是不允許扣除的。
7、企業為在職股東報銷學歷、學位教育的費用能否做為職工教育經費在企業所得稅前計算扣除?
根據財建〔2006〕317號第三條(九)規定,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上的學歷教育以及個人為取得學位而參加的在職教育,所需費用應由個人承擔,不能擠占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
公司為在職股東報銷學歷、學位教育的費用不能做為職工教育經費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可在企業所得稅前計算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的具體范圍包括就只有11項,一定不要人為擴大范圍:
上崗和轉崗培訓;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8、企業管理層的出國培訓能否作為職工教育經費在企業所得稅前計算扣除?
對於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境外培訓和考察,其一次性單項支出較高的費用應從其他管理費用中支出,避免擠占日常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開支。此類費用放在管理費用其他比較合適,不能放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
9、企業購買的專業書籍能否作為職工教育經費在企業所得稅前計算扣除?
如果企業購買的書籍是為提高職工專業素質,計入教育經費。如果購買的是工具書,也就是說是工作中的一個應用工具,為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查資料用的書籍,還是計入辦公費比較合適。
這個規定對大家的會計處理也給出了比較好的思路,會計處理上也可以直接這樣處理!
10、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如何扣除?
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以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
這里要注意:補充保險對象需要惠及到全體員工,如果只給高管或者部分員工購買的補充保險,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11、作為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基數的銷售(營業)收入是否包含視同銷售的收入?
企業在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費用扣除限額時,其銷售(營業)收入額應包括《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視同銷售(營業)收入額。
企業所得稅上應確認的銷售(營業)收入=會計上的主營業務收入+會計上的其他業務收入+企業所得稅應確認的視同銷售收入
⑦ 企業為高管免費提供住房五年後按原購置價出售給高管,如何稅務處理
五年內正常提取折舊,計入福利費。五年期末做固定資產處置,處置利得並入當年度損益。同時繳納印花稅。
⑧ 公司每月為高管租賃公寓的事項,會計上應如何處理稅務上應如何處理,是否需要繳個調稅
需要並入個人收入交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規定要求,員工為單位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包括現金及非現金收入.
如果高管是外國人,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有一定比例的扣除.
⑨ 企業為高管購買的補充醫療保險,能否稅前扣除嗎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的規定,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准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這里所說的必須是「全體員工」,只是為公司高管而購買的補充醫療保險不符合文件規定,不能予以稅前扣除。
⑩ 保險公司三級機構(中心支公司)高管管理人員(總經理助理)可否兼任四級機構(支公司)經理
兼任是可以兼任的,但總經理助理要比四級機構經理好處好兩個級別的,不是特殊時期特殊情況都不會去兼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