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無錫失業金怎麼領,一年可以領多少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程序
一、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給付標准:按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納失業保險費工資基數的40%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同時按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0%核定門診醫療費,每月發給個人包干使用。
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均已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繳費每滿一年享受2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最長領取期限不得超過24個月。
二、辦理程序:
個人申請——→初步審核——→復審核准——→出具單證
1、被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六十天內,先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勞動保障所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後到區勞動保障管理機構申請失業保險金。
2、區勞動保障管理機構受理「申請」,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初審,並在一周內報市勞動就業管理機構審核;此後將核准結果及相關事項告知本人,同時出具失業保險金領取「通知」書。
3、經審核符合條件者,失業保險金從核准之次月起按月發放。
三、申辦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
2、《就業登記證》(隨人事檔案轉移);
3、無錫市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通知單;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檔案掛靠人員須同時提供掛靠期間所有失業保險繳費單據)。
四、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五、收費標准:不收費
六、辦理機構:
崇安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南長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北塘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濱湖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新區勞動保障管理中心、(馬山)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人事勞動局。
七、辦理地址:
崇安區:錦樹里9號之九——崇安區行政服務中心人事勞動局服務窗口;南長區:振新路12號之二;北塘區:小三里橋19號;濱湖區:梁溪路95號;新區:長江南路7號——新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馬山)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馬圩4號橋。
八、工作時間:工作日
九、咨詢電話:
崇安區:82862760;南長區:85040343;北塘區:82610925;濱湖區:85884754;新區:85215736;(馬山)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85999464;無錫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失業保險科:85017792。
② 無錫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准,2016-2017年無錫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領取失業金流程如下: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領取失業金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攜帶本人身份證;
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綜上,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③ 無錫市目前失業金一個月拿多少錢
據悉
目前
無錫市的失業保險金標准根據失業前繳費年限和基數多少確定,
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
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
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
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失業保險金按最低標准確定。
目前
市區失業保險金
下限為:858元/月
上限為最低工資標准:1630元/月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④ 在無錫連續工作3年整,失業後可以領取幾個月失業金
失業金不是誰都能領的,要看你是怎麼失業的。如果是合同到期不續簽或者是單位方面提出不要你的,你才能領到失業金。
失業金的多少取決於你交了多少年的失業金。1年=2個月,如果你交了3年的失業金,就是3*2=6個月。
⑤ 無錫失業保險金多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無錫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後,需在7日內辦理退工備案手續,並用人單位需7日內將《無錫市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通知單》送達被退職工本人。
2、職工在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攜帶相關材料到失業保險金管理中心辦理失業保險領取。
3、外地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後到退工前單位所屬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並申領失業保險金。
二、無錫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限
1、繳費不滿10年的,按職工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
2、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職工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3、繳費20年以上的,按職工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
4、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失業保險金按最低標准確定。
三、無錫失業保險領取標准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78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0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3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6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9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782元發放。
7.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由588元調整到618元。
四、無錫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五、無錫失業保險金領取申請材料
1、領取失業保險金通知單
2、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3、失業人員身份證
4、失業人員市民卡
5、失業人員戶籍證明
6、《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7、《失業保險金申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