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代理人要辭職要辦哪些手續
員工辭職只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即可。到期之後到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辦理離職手續即可。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 保險代理人辭職
以前有聽說,金融中介規定一般不允許辭職後2個月內從事相關行業的工作。
3. 保險代理人可以提前辭職嗎有沒有具體手續
離職資料:
1、你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戶名是你的銀行卡(工資卡,例如當初說在中行給你發工資,你就帶個中行卡過去,有沒有發過工資沒所謂,只要是同一間銀行的戶名是你的卡就可以了)的復印件
3、你當初入司前交錢的那個收據(丟了也沒關系,去填表一張丟失聲明也可)
4、到公司營銷部的人管那裡要一張離職申請表
把離職表、收據和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一起交給人管即可。
同時記得把你的代理人資格證拿回來。
4. 保險代理人怎麼辭職
保險員工辭職程序: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信〔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 平安保險代理人如何辭職
正常辦離職就可以了,找相關領導簽字,如果你要去其他保險公司的話,一定要把你的工號清掉,因為這兩年保監會在嚴查這個東西,就是保險代理人不允許掛兩家以上的保險公司。如果不再做保險了,也一定要把號清掉,防止有人用你的號掛單,出什麼問題會牽扯到你的,最後雖然跟你沒關系,但是還是很麻煩。呵呵
6. 保險代理人離職證明問題
有的公司要提供這些手續可能確實需要一些程序,不過一個月有點坑人了。試試當地行業協會或者保監會,尋求幫助,解決快一點。
7. 保險代理人離職手續如何辦理
看來你選公司都沒有選好,老兄,你們B公司說的話都不正確,再說你還是保險代理人,問這樣的問題,你不覺得好笑嗎?
你不做了要很多東西才能辦理的,你找別人給你辦,你自己做什麼去了,
8. 平安保險代理人離職
沒理由不辦啊?你沒有押金在公司嗎?推薦人不給簽字就找公司大領導,如果還不行,就投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或者當地保監局。他們這是違法的。
9. 保險代理人離職
保險員工辭職程序: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信〔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0. 我是中國平安的保險代理人請問我辦離職以後問誰拿離職證明
所在區營業部的人事拿解除代理關系的證明。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於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
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