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個保險代理人可以同時代理多家保險公司嗎
我國的保險法並沒有規定一個保險代理人,只能代理一家保險公司,只要你覺得自己有能力,有時間完全可以同時代理多家保險公司
⑵ 保險代理人同時在兩家公司出單是合法的嗎
您好,一個代理人只能就職一家公司,也有可能是代理人幫您找其他公司的朋友給您設計的最適合您的方案,您可以看看合同上的代理人姓名是否是一個人
⑶ 保險代理人可以兼職兩個保險公司嗎
理論上是不可以的,因為每個人的保代證在保監會的系統里只能對應一個展業證號,而這個展業證會顯示出你所在的公司。 另外一年後才能拿回保代征是忽悠你的說法。第一,保代證是屬於個人的,保險公司沒有任何權利可以扣留,他付費?你把錢還他好了;第二,你應該還沒上工號吧,其實就算上了工號也不要緊,辦個離司就行了,就用強硬的態度拿回來,他不敢怎麼樣的。有些人可能會說給你上黑名單什麼的,讓你在這個行業干不下去,這種說法就是笑話了,那家公司沒有挖人的情況,照這種說法每家公司都有人得上黑名單,再說了,就算上了黑名單,拿別人的保代證上個工號一樣干。 當時我們幾十號人集體跳槽,公司扣著保代證不給,我直接打個電話叫了110,然後又打了個電話到保險行業協會舉報,第二天我們的證就全到手了。去大大方方的把自己的證要回來吧兄弟
⑷ 保險代理人可以為多家保險公司代理嗎
法人保險代理人可以,個人保險代理人不可以。《保險法》第125 條規定,個人保險代理人在代為辦理人壽保險業務時,不得同時接受兩個以上保險人的委託。
⑸ 全國性的保險代理公司設立
受理機關:
1.全國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非集團)由所在地的保監局受理;
2.保險代理服務集團(控股)公司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3.《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4.《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
5.《關於貫徹落實<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保險公估機構監管規定>有關事宜的通知》;
6.《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
7.《關於加強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的通知》;
8.《保險中介服務集團公司監管辦法(試行)》。
申請人:全體股東或者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
申報材料:
(一)全國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非集團)所需材料:
1.全體股東、發起人或者合夥人簽署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設立申請表》;
2.《保險專業代理機構設立申請委託書》;
3.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
4.自然人股東、發起人或合夥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和《保險專業代理機構自然人股東個人簡歷表》,非自然人股東、發起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加蓋財務印章的最近1年財務報表;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的承諾書;投資資金來源情況說明以及投資資金來源符合中國反洗錢法律法規的聲明;投資人最近三年未受反洗錢重大行政處罰的聲明;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資本金入賬原始憑證復印件;
6.可行性報告,包括市場情況分析、財務分析、業務發展計劃等;
7.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8.內部管理制度,包括組織機構、業務管理制度、財務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反洗錢內控制度以及業務服務標准等;
9.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申請材料及有關證明材料,業務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
10.住所證明文件;
11.業務、財務等計算機軟硬體配備情況說明等;
12.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應當報送一式2份)
(二)保險代理服務集團(控股)公司所需材料:
1.《保險中介服務集團公司設立申請委託書》;
2.設立申請書或更名申請書,其中應當載明擬設立或更名公司的名稱、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
3.擬成立保險中介服務集團的名稱、成員企業及企業集團章程;
4.可行性報告及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設立方式或者更名方案、公司治理和組織機構框架、發展戰略、內部控制體系,以及公司章程、業務管理制度、資本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制度、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等;
5.籌建或更名方案,包括操作流程、集團內各公司的股權整合方案、股權結構、子公司的名稱和業務類別、員工及債權處置方案等;
6.創立大會決議,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關於設立集團公司或者更名的決議;
7.《投資人基本情況登記表》、股份認購協議等,投資人是機構的,還應提供營業執照、其他背景資料以及加蓋公章的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復印件;
8.加蓋公章的集團重要成員公司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復印件;
9.依法成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審計報告(原件),資本金入賬原始憑證復印件;
10.《保險中介服務集團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表》、擬任董事長(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有關證明材料;
11.營業場所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證明文件;
12.公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
1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應當報送一式2份)
審查原則及標准:
(一)全國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非集團)
1.股東、發起人信譽良好,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記錄;
2.注冊資本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規定的最低限額;
3.公司章程符合有關規定;
4.董事長、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本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
5.具備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6.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固定住所;
7.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業務、財務等計算機軟硬體設施;
8.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9.擬設立的全國性保險代理機構不得與已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成立的保險中介機構重名。
(二)保險代理服務集團(控股)公司
除滿足(一)1-8中審查原則及標准外,還需要滿足:
1.擁有5家及以上子公司,其中至少有2家子公司為保險專業中介機構;
2.保險中介業務收入占集團總業務收入的50%以上。
審查期限:
1.全國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非集團)由所在地保監局受理申請,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全國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所在地保監局在2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向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報送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自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
2.保險代理服務集團(控股)公司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並審批;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決定核準的,頒發核准文件;決定不予核準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
注意事項:
許可證的換發按照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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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個人保險代理人可同時在兩家保險公司做保險代理嗎
保險法規定
保險代理人只能為一家保險公司做代理
各個保險公司的傭金計算都不一樣
一般分紅險在30%~35% 萬能險在20%
⑺ 保險代理人怎麼轉成公司的正式員工
通過公司的招聘和你的應聘 公司內勤和代理人是兩回事 代理人的身份可以理解為經銷商 只是代理關系 和勞動關系不一樣 所以沒法轉 只能通過應聘方式
麻煩採納,謝謝!
⑻ 保險代理人可以兼職多家保險中介公司嗎
可以啊,可以同時銷售140多家的呢,我已經在做了,很好,因為一家產品太受限制了,無法滿足所有客戶的需求,在這個平台上,我不是為哪家公司代言,只關心客戶的利益
⑼ 什麼是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公司有什麼關聯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並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保險代理人包括專業代理人、兼業代理人和個人代理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員必須參加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並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該證書是中國人民銀行對具有保險代理能力人員的資格認定,不得作為展業證明。
保險經紀公司針對客戶的特定需求,運用自身的專業優勢,為客戶提供專業的保險計劃和風險管理方案的國內外保險市場所公認的風險管理顧問。在同客戶簽訂委託協議後,由保險經紀公司組織市場詢價或招投標,選擇綜合承保條件最優越的保險公司作為承保公司。在與保險公司的談判中維護客戶的利益,爭取對客戶的最大優惠。此外,保險經紀人還協助客戶制定保險以外的全面的風險管理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