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險合同投保人的姓名被工作人員偽造簽名、仿造簽名,該怎麼處理
這是一種犯罪行為,建議您直接投訴至當地保監會或保監局!
② 保單上的投保人姓名和身份證上的 不一致,怎麼辦
帶上身份證和保單到櫃面變更
③ 保險單上的投保人寫誰的名字。
一、投保人就是買這份保險的人。正常的保險投保人、被保險人都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如果被保險人未滿18周歲,則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簽「監護人姓名」,並再簽一次監護人姓名。如果被保險人超過60周歲,在投保時還需要進行錄音錄像,保險從業人員會和投保人、被保險人預約時間上門或前往指定地點進行雙錄工作。
二、在簽訂合同時,被保險人與投保人可為同一人。即保險買給誰的誰就是被保險人,投保人就是出保險費用的人。受益人則是在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就是理賠保險金的最終獲取人。
三、若投保人既不是被保險人,也不是受益人,那麼投保人對於保險合同只有繳納保險費義務。當在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之後,只有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才可以申請保險理賠,而投保人則是沒有權利申請理賠的。
(3)投保保險姓名生僻擴展閱讀
第二章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十條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二條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④ 買保險能換姓名嗎
如果你買的保險投保人(即交錢的是你)和被保險人是一人說明(享受保險利益的也是你)這在保險公司中是不可以變更的,若被保險人不是你可以變更投保人。
改名字可以讓業務員做下保全變更下被保險人資料,也可以自己到保險公司櫃面辦理。
保險變更注意事項:一般來說需要修改投保信息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是受益人生故。受益人因為不可預期的事故去世之後,保險的收益人自然需要改為其他收益者,不然這份保單的意義就流失了。第二種情況就是原有的權利義務關系發生了變化,又叫做債權轉移。這種包括夫妻離婚、養父母養子女脫離撫養關系等等。保險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當離異之後,夫妻不再共同負擔保費,也不再共同享有保險權益時,投保信息就有修改的必要了。
雖然信息變更情況不常發生,辦理流程卻並不復雜,也不會收取任何費用。信息變更的具體流程為:投保人和被投保人共同簽字確認《保險合同內容變更申請書》。如果投保人已經去世,可以由起法定繼承人辦理。此外,您還可以為授權委託他人辦理。如有任何疑問您可以撥打保險公司的資訊電話,以獲得詳細解答。
如果您只是想要更改聯系電話、收費地址、郵編、工作單位等基礎信息,只需要通過電話即可修改,不需要填寫變更申請書。
⑤ 投保內容必須由確認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在填寫投保書時須注意以下幾點:
(一)應保持投保書整潔、無污損、無折疊、
(二)應使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不能用鉛筆、圓珠筆填寫。
(三)投保書的填寫一律使用正楷簡體字,字跡清晰、字體工整,避免繁體字、連筆字、草書等。生僻字用拼音註明。
(四)投保書填寫內容應准確、完整,避免缺漏,且避免塗改。
(五)應在投保書個欄目限定位置內填寫,不能隨意填寫到其他位置。
(六)必須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應客觀真實填寫,不能隱瞞或避重就輕。
(七)投保書填寫完畢後,必須由投保人、被保險人親筆簽字以示確認所填寫的各項內容。
二、下面,將逐項介紹投保書的填寫內容:
(一)首先填寫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基本信息:
1、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應與身份證或戶口本記錄的內容相同。
2、實足周歲:應該填寫實足周歲,未到生日的,一律按上一周歲年齡填寫。
3、證件類型:通常為身份證,也可以是戶口簿、護照、軍官證、港澳台居民內地通行證等。如無法提供以上證件,請選擇「其他」,並在「其他」後註明證件的具體名稱。
4、證件號碼:我國公民身份證號碼位數應為18位或15位,若最後一位為「X」,也必須填寫,填寫後要認真檢查核對。
5、投保人、被保險人關系:請填寫雙向關系,如:父子,不要填寫父親、兒子。若存在多個被保險人,還應填寫被保險人之間的關系。
6、職業名稱/職業編碼:應按職業代碼表填寫具體職業名稱,如:「企事業單位公務人員」、「伐木工人」,不能僅填寫「職員」、「工人」。職業編碼請認真查找職業代碼表後填寫,如從事多個職業,應填寫類別較高的職業編碼。
7、駕照和准駕車型:請選擇「有」或者「無」,如有,請填寫准駕車型。
8、聯系方式:請填寫最新的電話信息,行動電話與固定電話必須擇一填寫。工作單位請准確填寫單位全稱,如無單位,請註明。通訊地址與郵編須匹配,地址應包括:「省、市、區/縣、街道、樓號、門牌號」等內容,以便公司與您保持聯系和通訊。
9、受益人信息:應由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要經被保險人同意。受益人盡可能是明確的,指定受益人必須是已經存在的人,且多個受益人時應註明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同一順序的受益人其受益份額合計應為100%。
(二)接下來填寫「投保保險申請事項」和「財務及其它告知」等內容,其中投保保險申請事項可結合您的保險需要和公司可為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在業務人員的指導下填寫。
10、投保的險種搭配比例需符合當期我公司產品及相關業務政策。
11、險種名稱:應按公司下發的險種名稱和代碼准確填寫並匹配,如吉星高照C款兩全保險(分紅型),險種名稱應填寫為「吉星高照C款」,險種代碼應填寫為「647」。
12、保險期間、保障類別:請根據條款填寫,條款未區分保障類別時可不必填寫;保險金額、投保份數:根據險種擇一填寫,按份投保的填寫份數,按保額投保的填寫保額,需同時註明單位,如「xxx萬元」或「xxx份」;保險費:根據您的年齡、性別、您所選擇的險種及交費期間等,通過查詢費率表填寫,如5000.00。
13、交費方式、約定交費期間:交費方式有「一次交清」、「年交」、「月交」等。交費方式為年交或月交的,須填寫交費期間;交費方式為一次交清的,交費期間為空。根據險種條款交費期間為交至被保險人某一年齡的,在約定交費期間欄填寫「交至XX歲」。
14、交費形式:首期和續期保費的交費形式均為擇一選擇,如果您選擇「委託銀行轉帳」形式交納保險費,應完整填寫賬戶信息,賬戶姓名、開戶行、賬號缺一不可,賬戶姓名應與投保人姓名一致。
15、領取信息:應對照投保險種正確填寫,通常養老險、年金險才有領取信息,目前只有少數險種涉及領取信息,如錦綉年華A/B款,喜滿多兩全保險等。領取頻率、領取期限、領取方式中的選項均為擇一選擇。
16、財務及其他告知:應根據您的實際情況如實逐條填寫、逐項打勾。如被保險人曾經投保過其他人壽保險,請選擇「是」,並註明承保公司名稱、險種名稱、保額、承保日期、保單現狀態及理賠史等資料。
(三)接下來繼續填寫「健康告知」內容
17、請您逐項認真閱讀健康告知內容,根據被保險人的實際健康狀況逐一打勾,如某一項選擇「是」,則須在本頁的下方空格內作詳細說明,註明該項號碼,說明有關診治情況,包括病因、發病日期、醫院名稱、診斷結果及目前狀況等。
(四)最後請看客戶聲明、簽名欄、業務員信息、投保須知等內容
18、您在簽名欄處簽上您的名字之前,請認真閱讀投保須知及客戶聲明(必須本人填寫)內容。
19、投保人、被保險人簽名必須由本人親筆簽名,不得由他人代簽,但是如果被保險人是未成年人,則由其法定監護人(通常為父母)代簽,並註明其與被保險人的關系。簽名時請用本人常規的簽名字體。
20、確認投保書填寫無誤後,由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員在投保書上填寫業務員信息欄。
(五)如投保含有第二被保險人的保險,還須同時告知第二被保險人的上述情況。
⑥ 投保人投保時交費必須要投保人的卡和姓名嗎
投保人在投保的時候投保人自己和被保險人都要寫清楚。投保人及被保險人應如實回答投保單上所提的問題,對投保單上要求提供詳細情況的問題,應在投保單備注欄中說明詳情或提供相關的書面材料。投保人在填寫完畢後,應對投保單內容進行復核,確認內容真實完整,並應親筆簽名確認。必要時,被保險人也需要親筆簽名確認,如簽訂以身故為保險金給付條件的合同時。投保人、被保險人切勿在空白或未填寫完整的投保單上簽字。
⑦ 您好,保單上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一致,然後被保險人姓名身份證是對
般情況需要手續
投保身份證復印件
派所示證明:xxx身份證號********與 xxx,身份證號*********屬同
比較簡單手續
⑧ 保險合同上姓名寫錯能修改嗎
可以修改的,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八條 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約定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第二十條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 變更保險合同的,應當由保險人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如果名字不做修改,是屬於無效合同的,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三十一條 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訂立合同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合同無效。
⑨ 說一個拒絕保險公司投保的理由。姓名和資料他都有了。答案滿意給好評。
拒絕理由多得去了 :比如 我七大姑八大姨在同一個城市做保險的 而且就是業務員所在的保險公司 。
不敢興趣直接關門 電話里態度堅決,死也不要, 你的直接拒絕,比委婉拒絕效果要好多倍。
只是記住永遠不要為這次的拒絕後悔,因為我知道,誰都沒有勸阻別人不買保險的權利,除非他能負擔朋友 所有醫療 意外 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