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西城區失業保險中心電話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失業保險辦理。具體條件:
1.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2.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辦理流程: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② 在北京如何辦理失業保險
你個人繳納的社保應該含有失業保險了,一般職介繳費是三險,你後面的我怎麼看不明白啊,失業是不返錢的,你說明白點好嗎,我也是北京的,可以幫你問
③ 北京市失業保險怎樣領取
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系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具體如下:
1,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 勞動關系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農村戶籍的,有的地方是發放一次性失業金救助金)。具體程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咨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④ 在北京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本市城鎮失業人員,應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⑤ 北京市領取失業保險的流程
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系的證明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受理機構】:戶口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
【辦理期限】: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
【咨詢電話】:010-12333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⑥ 北京市領取失業保險的流程
北京市領取失業保險的流程,參考如下【最新2014年版本】
一、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所需資料:
1、《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2、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聘用關系證明或終止存檔關系證明(辭職須有辭職證明材料);
3、核定失業保險待遇的其他材料。
二、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失業人員應當在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上述資料到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
1、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6、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三、北京失業保險領取手續
【受理機構】:戶口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
【辦理期限】: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
【咨詢電話】:010-12333
四、北京市外埠失業人員離京可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北京市自2000年起對外埠失業人員離京的,可採取兩種方式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是外埠城鎮職工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後回原籍的,由參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隨失業保險關系一並劃轉至其戶口所在地的縣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外埠城鎮職工回原籍可按照當地失業保險金標准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2、是外埠城鎮職工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後繼續留京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到參統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按照北京市城鎮失業人員的標准,從北京市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並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本人。
具體標准參考上面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即可
【提示】
目前北京市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最高為891元,最低為782元,月平均標准為836元。
在外省市就業的北京市戶籍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後,可將失業保險關系及失業保險待遇轉移到北京市,按照規定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保所以北京市標准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另外,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戶口遷往外省市的失業人員,可選擇在北京市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也可選擇將失業保險關系及失業保險待遇轉移到戶口遷入地,到戶口遷入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權威信息來源中國政府網
北京市外埠失業人員離京可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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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在北京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在北京失業後,憑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證明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與原單位合同到期後合同不再續簽,在沒有工作期間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證明辦理。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對就業沒有影響。
(7)北京西城辦理失業保險擴展閱讀:
《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第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