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自己給自己買的平安萬能保險,是共同財產嗎離婚時是不是要分割
1、提問者咨詢是指並未發生保險事故,並未理賠,只是想問這份保單(即所交保險費/保單價值)吧?
2、這份保單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方可以要求分割的。但是,因為沒有發生保險事故、沒有發生理賠,因此只是分割保單價值,因為萬能險推出年數不多,有初始費用等存在,所以保單價值是比所交保費少的,分割並不合算的。因此,最好是雙方協商,由一方適當補償對方一些錢,而這份保單繼續保留下去比較好的。
3、【提問者不是這種情況,我只是提醒一下別人】離婚時要特別留意一下家中保單上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分別是誰的名字。我們在日常工作中會遇到很多人在離婚時沒有對保單做適當處理,結果保險金給了最不想給的人。這是很讓人郁悶的事情。
4、提醒一下提問者,你說的受益人是自己,這個只是生存受益人,而身故受益人不可能是自己的,你再仔細查一下【或者向保險公司查詢一下,比如撥打95511查詢】
⑵ 結婚後買的保險理財產品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是
人民的名義電視連續劇告訴我們,保險是屬於個人資產!離婚不分,欠債不還!避債避稅,資產保全!
大膽買保險,因為法律會保護你,我也會保護你!
《稅法》第4條,保險不需納稅且不能隨意抵押!
《婚姻法》18條,購買人壽保險屬於個人財產!
《保險法》第34條規定,保單是不被查封,罰沒的財產!
《保險法》61條,保單是不存在爭議的財產分配!
《合同法》73條,保險收益保險金不用於抵債!保護你!
《保險法》89條,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分立、合並外,不能破產及解散 。
你買嗎?我認識人。
⑶ 結婚後適合買什麼保險最好是可以作為理財產品的,還能對家庭有一定的保障
建議先買意外、住院醫療和重大疾病保險!很多中國人買了一大堆保險,真的生病了結果一分錢都不能報銷,因為買的都是理財險,就說保險是騙人的!理財可以通過很多渠道來完成,而保障只能由保險來完成!
⑷ 從結婚前到結婚後,一個女人可以為自己購買哪些保險呢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
其實,婚前婚後,購買保險的差距,主要還在於責任的不同上。
婚前,基本屬於個人行為,屬於自我保護,雖然也可以說是承擔家庭責任,但是,真的不是主要責任,畢竟,父母的時代,他們是生活的主角。
婚後,保費支出,需要考慮的是家庭年收入,屬於家庭保障行為,而且責任非常明確,已經成為的生活的主角,所以,責任更大一些。
1.首要考慮年齡因素。
2.保費的支出,應為家庭年收入的10%—15%,保額設定為年收入的6-10倍,為宜。但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4.是否有社保,請關注其中得到醫保和養老。
5.在社保的前提下,規劃商業保險,重點放在意外和重疾上。社保和商業醫療險,不能重復報銷,謹記。
6.同時關注家庭成員的保障問題,盡可能的保障好身邊的人,做到家庭全面保障,否則保障失衡,保障的意義也就缺失。
7.盡可能的優先規劃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者的保障問題,這很重要。
8.推薦:平安護身福分紅保險、平安智勝人生萬能保險,平安福終身壽險。。
9.個人建議還是和代理人之間廣泛有效的交流,畢竟,面對面的交流最直接有效。必要時,也可直接撥打相關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求證咨詢。
意見,僅供參考。新年快樂!
⑸ 婚後自己給自己買的商業保險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一般來說投保人、被保險人、身故受益人一般在合同訂立之初就已經明確了。
但如果離婚時出現財產糾紛,那麼就需要客觀的來看待這個問題了。保險費屬於共同財產。但保險區別於別的財產,不便分割,所以在離婚的時候,需要做好投保人變更(如果投保人是配偶、自己投保的不用變更)並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通常為所繳保費的一半!這一點有別於保險金,保險金是保險公司賠償給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資金,歸屬於一方的資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般的保險如果離婚時會把保單視作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的,如果選擇退保,則分割保單現金價值,也有的是要求補償一半的保費給另一半,看各地的律師和法院判定,保單的其他利益歸屬於被保人。
題外話:可以嘗試夫妻相互投保,1、保險保障更加全面;2、如果離婚,將兩份保單的投保人變更即可,省去一些糾紛問題。
⑹ 女人如何理財才 又如何給自己買保險
女性既要理財也要給自己買份商業保險。她理財就為你們量身定製
⑺ 女人給自己買保險 種類有哪些
基本上是三大塊,女性重大疾病險,保障范圍涵蓋了女性獨有的一些重大疾病病種;生育保險,主要保障女性的懷孕、生育等過程;第三類險種主要是為女性整容提供的保險。
給自己買的話建議具有針對性的去買,不要想著好處全佔了,那樣其實更不劃算。
優先考慮重大疾病險吧,畢竟女性疾病的發生率還是很高的,陽光的守護人生女性特定疾病保險就是專門給女性設計的,樓主可以去查一下。
望採納!
⑻ 婚後給自己買保險算不算轉移共同財產
自己給自己投保,不算婚後共同財產的,即便離婚這張保單也不會分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