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理財產品有哪些分類如何評估一個理財產品的好壞
1、銀行理財產品
2、互聯網理財產品
3、基金公司理財產品
4、證券公司理財產品
5、保險公司理財產品
6、信託理財產品
評價理財產品的6個指標
選擇具體的理財產品,就想調商品一樣,需要從各個角度進行篩選取捨。理財產品的好壞往往通過以下幾個方面體現出現:
1、安全性
2、 收益性
3、 流動性
4、加入門檻和成本
5、接受服務的便捷性
6、提供商背景現在的金融機構要長期立足於市場,品牌的影響力遠大於單一產品的影響力。因為前者是整個機構風險管理能力、業績持續能力、客戶服務能力、誠信程度等方面的綜合反映。
❷ 如何看待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推薦或銷售非保險類金融理財產品的行為
保監會稱,近年來,一些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向客戶直接推介銷售包括第三方理財產品在內的非保險金融產品,或者以介紹客戶等方式間接從事相關銷售活動,在滿足客戶多層次金融需求的同時,也暴露出銷售行為不規范、金融風險交叉傳遞等問題,有的甚至已經構成金融詐騙和非法集資。
此次修改主要涉及五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明確可銷售產品范圍。新規定要求,「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審批的非保險金融產品除外」,從而將無需審批和未經審批的非保險金融產品列入禁止銷售的范圍。
二是進一步明確銷售人員資質要求。新規定要求,與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代理合同等的所有從事銷售活動的人員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前,必須符合相應的資質要求。
三是進一步強化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責任。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對其從業人員違反規定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行為,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當切實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並加強教育、督查、糾正、懲處,確保其銷售行為依法合規。
四是增加對互聯網渠道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相關規定。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通過互聯網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應當符合相關規定,在藉助第三方網路平台銷售時要實施有效的風險隔離。五是強調了各保監局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的屬地責任。
所以保險銷售人員推薦或銷售非保險類金融理財產品的行為是違規的
❸ 保險被說是金融產品對嗎
您好,我個人認為您的理解並沒有錯,只是不太充分。
首先,商業保險公司是在藉助保險產品融資,但與此同時它也在幫助國家分擔民生問題,正是因為如此,在國務院2006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國十條」)中才反復強調「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
其次,對於老百姓來說,現在大多數的保險產品都可以讓他們在享受保險互助機制提供的保障之外,還可以享受到資本公司的商業運作,使得資金穩健增值。簡言之就是,「如遇風險保風險,平安健康作理財」。
最後,為何您被有些人看作是「怪物」,我覺得這可能來源於您並非是不求甚解、草草了事的人,繼續努力吧,呵呵!
❹ 保險理財和其他金融理財的優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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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金融保險行業怎麼樣有哪些好的金融保險產品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金融保險行業還是很有發展遠景的。目前市場上的萬能險、投連險等等都是不錯的。建議購買保險時首先購買意外保險防範風險,如有閑錢再考慮投資理財性產品。以下推薦一些綜合保險給您參考:
華泰「金領人生」綜合意外傷害保險
涵蓋高額意外傷害、意外醫療、交通工具保障,適合經常出差的商旅人士購買。
1、普通意外保險金50萬元,意外醫療保險金5萬元;
2、航空意外保險金高達200萬元,火車、輪船、汽車保險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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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金融理財產品與保險理財產品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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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財也稱為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指的是由證券公司發行的、集合客戶的資產,由專業的投資者(券商)進行管理的一種理財產品。它是證券公司針對高端客戶開發的理財服務創新產品。通俗地講就是券商接受投資者委託,並將投資者的資金投資於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的一種理財服務,其風險和收益介於儲蓄和股票投資之間。證券公司是這種理財產品的發起人和管理人。
理財保險,是集保險保障及投資功能於一身的新型保險產品,屬人壽保險的新險種。經營投資類保險的保險公司充分利用其規模投資優勢及投資專家為保戶爭取最大的投資利益。
目前在我國開展的理財保險險種主要有分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和萬能保險。通過保險進行理財,是指通過購買保險對資金進行合理安排和規劃,防範和避免因疾病或災難而帶來的財務困難,同時可以使資產獲得理想的保值和增值
❼ 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這兩個概念如何區分
可以從以下兩點區分這兩個概念:
1、兩者的定義不同:金融產品是指投資標的,即為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是指投資者參與整個投資所享受道德服務。
2、兩者的內涵不同:金融產品是指股票、期貨、外匯、現貨、貴金屬等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包括在做投資之前,給予投資者所需要投資的項目產品介紹,開戶,後期服務等。
❽ 為什麼說保險是復雜的金融產品
「大童發展模式是中國保險業未來營銷發展的模式借鑒與方向選擇,啟發了整個行業的思路。」這是2011年4月時任中國保監會主席助理的陳文輝在大童保險銷售調研時所言。
近期本刊特專訪了大童保險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副總裁蔣銘,采訪中,他就營銷體制改革提出了多個獨到觀點;如產銷合一導致銷售強迫性、滋生銷售誤導,中介專做銷售會引導保險產品走向等價交換,產銷分離對中小型的保險公司是機會,員工制與產銷分離的趨勢不沖突等。
產銷合一
是銷售誤導根本原因之一
《證券日報》:2008年7月您放棄在大型險企的優渥待遇並選擇加入全國性保險中介公司——大童開始創業。當時做出這樣的選擇,是看到了中介市場的希望,還是發現了行業營銷模式的某些問題?
蔣銘:這些年保險行業的參與各方普遍感覺困惑、不愉快、對前途比較迷茫。但因為對保險本身我是非常認可和熱愛的,所以一直堅持下來,並嘗試著能盡微薄之力做點什麼。
造成中國保險業目前狀況的原因是很復雜的,我個人認為其中很突出的一點是產業鏈沒有細分,它的直接表現就是產銷合一。產銷合一會導致廠商(保險公司)忽略客戶的感受和真實的需求,在此背景下以產品為導向是主流的銷售方式,而不是以客戶的需求為導向進行銷售。
產銷合一的弊端首先是銷售有強迫性,保險公司生產完就要銷售出去,老百姓不買也會想方設法讓他買。我覺得不需要你卻變著法兒的讓我買,那我肯定反感你、躲避你。
第二個是易滋生銷售誤導。銷售誤導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產銷合一。老百姓提出的多樣需求他不可能完全滿足,但他又必須把產品賣出去,代理人只好把單一的產品誇大成多樣的功能。銷售誤導造成了後期理賠或退保等大量問題,保險公司和代理人實際上也是受害者。
第三個問題就是廠家沒有人制衡。一個成熟的市場應該是多元的市場,至少是三元的市場,不能是二元的。一個行業如果只有廠家和消費者,消費者一定是弱勢群體。成熟的市場至少應該由廠家、第三方、客戶組成,第三方就是廠家和客戶之間的橋梁。廠家和客戶是容易對立的,一個想多賺錢,一個想少花錢,保險較復雜客戶搞不懂,應該有人替客戶把關,第三方就能夠解決彼此信息不對稱,協調矛盾,第三方可以代表客戶去制約廠家。沒有了制衡,廠家獨大,客戶就會逐漸遠離這個市場。
所以基於以上的判斷我們意識到,中國保險業要轉型升級,產業鏈細分是必然的選擇,所以我們相信產銷分離、專業化分工的大潮中專業中介市場必將會隨之壯大起來。因此我考慮從保險公司出來,進入專業中介,希望能參與到產銷分離的大潮中。
中介銷售不會更貴
只會更符合等價交換
《證券日報》:那您有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很多人原本就不願意買保險,現在中介的進入豈不是讓保險的價格變得更高了?客戶會認為還要被多賺一筆錢?
蔣銘:我很理解你的這個說法,這是我們中國人的傳統觀念。
事實上很多廠家直銷的產品是不便宜的,作為零售客戶,專事生產的廠家是無暇顧及的,你跟他沒有談判的砝碼。我們經常發現,廠家賣的產品還沒有他的代理商賣的便宜,因為代理商大量采購使得他有談判權。
老百姓不是不願意買保險,不是不願意支付傭金,是覺得付了傭金卻沒有得到等值的服務。因為買保險給人感覺是不等價的交換,所以老百姓覺得排斥。
今天客戶花一筆錢,但沒有享受到相應的服務。保險營銷員簡單的甚至帶有強迫性質的推銷行為,會讓客戶感覺與自己所支付的傭金不相匹配。顯然,傳統的以產品為導向的保險推銷行為違反了等價交換的原則。客戶提供傭金,你必須能夠給他提供對等的服務,比如在售前、售中、售後幾個階段,提供相應的咨詢、需求分析、提供產品給客戶選擇、理賠等一系列的服務。我們做專業的中介公司,目的就是讓老百姓在不增加保費支出的前提下,能享受傭金所對應的專業咨詢、貨比三家以及售前、售中、售後的一攬子服務,從而讓保險買的放心、舒心和安心。
同時我認為,要改善老百姓對保險排斥,與提高營銷員門檻有很大關系。保監會已經公開徵求意見將營銷員學歷門檻提至大專,我非常支持這項規定盡快實施。當然實施的話,行業肯定會有陣痛,保費可能會短暫下滑、營銷員人數減少等。但如果什麼人都可以做保險,不加以要求的話,會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導致營銷員這個職業的素質越來越低,終將惡性循環難以自拔。
實際上保險產品相比其他金融產品要復雜,但如果最復雜的產品恰恰是素質不太高的一群人在做,肯定是不行的。所以保險行業必須變革,產銷分離、專業化分工是重要的方向,保險公司專心做符合客戶需求的產品設計、售後的服務和投資,把銷售交給專業的中介來做,這樣保險行業才能更輕松、更高效、更健康。
剝離銷售後
小型險企更有機會
《證券日報》:中介來負責銷售,也就是行業實現專業化分工與產銷分離,保險公司要將銷售職能剝離出去,這對中小型險企是不是個噩耗?對保險整個行業到底意味著什麼?
蔣銘:首先我不認為這對小險企是壞事兒,我恰恰認為產銷分離對中小型的保險公司是個機會。因為市場份額大的保險公司一定在銷售隊伍數量、渠道分布方面優勢明顯,但並不一定在產品的設計、客戶服務、投資這些方面具有絕對優勢。而後來者在銷售隊伍建設、渠道擴張方面沒有絲毫優勢,所以保費規模小,但這並不代表他們服務客戶的能力差或產品設計的能力差。
按現在的運行模式,若不在渠道方面進行變革,中小險企很難有機會超越。產銷分離的環境下,整個市場的銷售渠道將開放共享,中小險企就能夠和大險企在同一起跑線上公平競爭,競爭的內容將由銷售隊伍建設轉向產品、服務和投資,此時,無論規模大小、創辦先後,誰都有機會,因此產銷分離對於大量的新興保險公司來說,反而是個非常大的機會。
長沙醫療保險規范的大型中介的逐步壯大將大大地改善中國保險業的銷售效率,同時有效推進專業化分工,保險公司將騰出更多精力用於產品、服務與投資。
《證券日報》:保險行業變革很重要的一部分是營銷員體制改革,有一種方案是業務員代理制要改為員工制,這與產銷分離的趨勢是否一致?
蔣銘: 員工制與產銷分離的趨勢並不沖突,產銷分離是方向,但涉及到中介的發展程度、保險公司的意識等因素,因而實現的過程會比較長。但保險代理人問題已經到了必須馬上解決的一個時點了。保險代理人處在法制的邊緣,對代理人很不公平,現在必須給200多萬代理人一個合法的身份。
員工制的阻力就在於保險公司成本的增加是定數,但成本增加後會不會帶來代理人生產效率的提高、生產力的解放卻是個未知數。
同時還有一個突出的問題是,保險公司與代理人之間的博弈。對於績效特別好的代理人,保險公司樂於將其轉為合同制員工,這樣關系就穩定了;而這些代理人又恰恰不願意轉為合同制,因為銷售傭金會受影響;而樂於轉為合同制員工的是那些績效不太好的代理人,但保險公司卻不樂意為其轉制。這一對天生的矛盾同樣阻礙著員工制的實施。
所以營銷體制改革是相當有難度的,因為有難度,所以我理解保監會在推行改革的時候是很謹慎的,擬採取試點的方式,佛山保險在小范圍內先看一看效果如何。日本採取合同制是由保險公司發起的變革,而我國現在保險公司變革的動力不足,所以需要保監會要從政策層面主導這個變革。
結語:相信大家讀完這篇文章以後,大家對於保險產品相比其他金融產品要復雜已經有很深的了解了。如果還有關於保險產品相比其他金融產品要復雜的疑問,可以在右上角寫下您的理財需求,金斧子將會給您最專業的答復。
來自:toulixiang.com
❾ 如何評價保險行業
保險業是一個朝陽行業,屬於金融業,對於保險國家設立了保險監督委員會!屬於省部級單位!說明保險的重要性!
保險雖然屬於金融業,現對於銀行和證券業,保險從業人員素質偏低,從1996年開始實行保險代理制度開始,保險業的從業人員平均文化水平偏低!保險又是專業性比較強的行業,出現了保險業務員自己都沒搞懂是什麼的情況下,就賣給客戶了!造成很多誤導客戶的現象!
保險營銷代理制度,是一種金字塔形式的傳銷模式,就是塔尖的人不需要做什麼,都可以拿到利益,也造成了保險營銷員喜歡拉人頭!
保險公司目前比較大的幾家公司,都存在對保險業務員管理控制太嚴,保險營銷員沒有底薪和社保,但是管理確實員工制,不來出勤就扣錢,因為您的收入在公司手裡,扣你,你要去告,你也沒那個精力去告!
進保險公司之前,肯定是說得天花亂墜,但是你進去就發現很多強迫的事情!甚至強迫您自己出錢買保單!
不是保險不可以做,保險是可以幫到人的行業,但是,這個行業的管理人員的水平不行!
目前有保險代理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的管理符合行業發展趨勢,但是賣的產品公司不是特別有名氣,市場接受度低,從業人員也沒有那幾家名氣大的保險公司人員多,名氣大的公司,依靠自己的業務員數量佔有市場的多數,產品不是市場上最優的,但是賣的不少!
其實,保監會只要一個文件,要求保險公司的產品,必須給3家到5家代理公司代理,保險公司金字塔形的行銷隊伍,就會垮掉,不用行政命令去,用政策導向就可以了,如果是那樣,比較有名的保險公司的保費勢必會下降,所以保監會一直沒有出台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