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問 在職在編的教師可以兼職做保險代理嗎,會受處分嗎
是不會有影響的,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
教師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簽訂合同期一般為五年(實際操作中,一般只簽訂一次合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合同工一般指臨聘人員。非在編老師,一般稱作代課老師。
無編制的學校教師往往屬於臨聘人員,無法晉升,無法調動,即你只屬於某一學校臨聘人員(俗稱代課老師),往往也無職稱,更無職稱工資(非在編有職稱也常無法聘任)。退休後按照與當初所在單位簽訂的合同處理。
在私立學校中,所以退休後一般享受社保待遇。在公辦學校中的臨聘人員,因為財政困難等原因,一般不幫其繳交社保或者只繳交部分如工傷保險。
『貳』 在職教師可以兼職做保險嗎怎麼才算不影響教學
對於教師能否兼職推銷保險,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
至於怎麼才算不影響教學,也沒有一個具體的標准。但正所謂「一心不能二用」,既然兼職推銷保險,多少會對教學有一定的影響。
具體情況各個學校的規定不同,比如有的學校就明確規定在職員工不得在校外兼職,否則予以警告或開除處分。而大多數學校並沒有這類規定。
『叄』 教師可以兼職做保險嗎
對於小學教師兼職,國家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禁止,
所以,除非學校有明文規定禁止在職員工在校外兼職,否則是不會有任何問題的。
但是以不影響到正常教學工作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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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教師可兼職做保險業務員嗎
法律是不會有明文規定的,對於兼職方面,國家不可能強行規定,只有你們的單位可能有明文規定,比如在職員工不得在校外兼職,否則除以開除處分,否則是不會有任何問題的。
一般學校不會有這類的規定,所以一般是不會有影響的,但是如果影響到正常教學工作,就看你們的單位如何懲罰了,這點不會由勞動部之類的懲罰的。
『伍』 教師可以兼職賣保險嗎
要看具體情形,不能一概而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
中央紀委法規室的解答: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六)項中的「違反國家規定」,是指違反國家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規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否可以在企業中兼職,除了看其本身是否屬於參公管理人員、行政機關任命人員等之外,還要看其所在地區、行業領域、系統、單位等是否對其在企業中兼職有相關規定,不能一概以編制、級別和是否為黨員來劃分。
比如,《北京市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規定,北京市的公辦學校教師在工作日期間不得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不得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規定,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未經所在機構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批准,擅自在注冊地點以外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執業活動的,考核機構應當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此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即使只是兼任職務而不領取報酬,或者在其單位投資或者出資的企業中兼職,也要看其所在地區、行業領域、系統、單位等是否有相關的禁止性規定。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兼職取酬方面的其他具體問題,可以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其他相關主管部門。
『陸』 在職有編制教師可以兼職做保險代理人嗎
一般在職在編的教師做兼職是不太好的,但是做保險代理人的話,不影響本職工作,問題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