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甲於某日深夜潛入本廠財務科盜竊,在橇抽屜未找到鑰匙的情況下,便用鑽頭在保險櫃(內有8000元)把手
甲和乙構成盜竊罪的共犯,因為他們把他人財務置於自己控制之下,侵害了法益。8000屬於數額較大,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據法定符合說,甲與丙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的共犯,後面送到醫院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中止,因為並沒有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丙偷偷溜走的行為也不構成犯罪中止,因為他偷偷溜走,甲並不知道,心理上說還是給甲的犯罪行為起到了鼓勵作用。共犯是部分行為應該承擔全部結果。
所以,甲應該是盜竊罪(數額較大)與故意殺人罪(既遂)數罪並罰,乙是盜竊罪(數額較大),丙是故意殺人罪(既遂)。
⑵ 少女深夜偷保險櫃辛苦搬回家發現只有什麼
少女深夜偷盜保險櫃 ,搬回家發現只有200萬欠條。
日前,梁山警方成功將一名瘋狂盜竊的女性嫌疑人抓獲。這名嫌疑人只有17歲,別看年齡不大,盜竊手法讓人咂舌。
據警方調查,嫌疑人王某疏於家庭父母的管理,從小就有偷盜行為,最近這兩年大肆盜竊6起,涉案價值十餘萬元,目前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梁山警方刑事拘。
來源:看看新聞Knews
⑶ 關於犯罪形態的。作業。謝謝你們了。
1)李某的盜竊行為屬於犯罪未遂。因為李某主觀上具有盜竊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犯罪行為已近著手實施犯罪,但是出於李某意志以外的原因其犯罪木有得逞。
2)應當屬於犯罪預備。行為人為了犯罪攜帶了刀具,前往犯罪地點尋找保安員,但是因為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得逞,客觀上也尚未實施符合刑法分則的犯罪構成,其停頓在犯罪預備階段著手實行前。
3)應當認為是犯罪既遂。李某實施的秘密竊取行為已經導致其單位失去了對贓物的控制,其行為符合依據《刑法》264盜竊罪的全部犯罪構成,所以應當認定犯罪既遂。
⑷ 甲於某日深夜潛入本廠財務科盜錢,甲撬抽屜未找到鑰匙,便用鑽頭在保險櫃(內有8000元……
這好象是司法考試題啊!
這些問題,有的教授都不一定能得出正確的答案的
⑸ 甲1994年5月17日出生,2009年3月6日深夜潛入單位財務室,從保險櫃中竊的巨額財物。正要離
1、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
2、僅就盜竊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因未滿十六周歲。但已滿十四周歲,當場使用暴力打昏保安的行為已轉化為搶劫罪,殺害昏迷保安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3、構成。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⑹ 三名男子入室撬保險櫃盜竊50萬是怎麼回事
三名好哥們聯手入室撬盜保險櫃後,均分贓款,為掩人耳目,分別將贓款埋藏在鴨舍里的飼料堆中,及後山的黃土裡。昨日,廈門思明刑偵大隊通報破獲這起特大入室盜竊案,並將追繳回來的22萬余元贓款退還給受害人。
3月23日晚9時許說起,家住廈門思明區洪文六里某小區的住戶楊先生,下班回家卻吃了個「閉門羹」——家中大門竟然被反鎖了,好不容易叫人開鎖入室後,卻發現家中一片狼藉。防盜窗逃生口被撬開,卧室內一個保險櫃也被撬開,放在里頭的50餘萬現金和部分首飾被席捲一空。
事後,修某龍聯系老鄉王某金,叫來一輛私家車接應,然後三人乘車逃至集美孫厝,各分得近17萬贓款,三人各自離開。落網後,修某龍等人供認,部分贓款用於賭博揮霍,其餘贓款則分別藏在武平老家。隨後,民警在陳某賜家中鴨舍里的飼料堆中,和朱某平老家後山的泥土裡找到了剩餘的贓款221300元。
⑺ 案例分析
1、甲與乙是盜竊罪共同犯罪即遂,因為當時保險櫃已經被他們藏匿,按照通說控制說,此時上述財物已經在甲和乙的控制范圍內,因此構成即遂。 乙明知甲進財務部,竊取保險櫃,還幫忙,與甲有共同犯罪故意,是共同犯罪。
2、甲單獨構成故意殺人罪即遂。雖然對象認識錯誤,但不影響犯罪構成要件。雖然甲發現後送被害人去醫院,但被害人最終仍死亡,甲不構成犯罪中止,而構成犯罪即遂。
3、甲與丙屬於故意殺人罪即遂, 甲是主犯 丙是幫助犯
⑻ 問題:請你應用刑法的有關規定和理論,分析甲、乙、丙的刑事責任。
甲構成盜竊罪未遂、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甲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司財務已構成盜竊罪。盜竊未得逞,保險櫃尚未脫離公司控制,故應為未遂。甲有殺害乙的故意,雖然被殺的人不是乙,但屬於刑法理論上的對象錯誤,不影響故意殺人罪的成立,同時被害人沒有搶救成功,也不為犯罪中止,是既遂。
乙構成盜竊罪的共犯,但屬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丙構成故意殺人罪共犯,屬於從犯,並且是犯罪中止,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⑼ 李某深夜潛入本單位財務室,意圖盜竊保險櫃中的財物。李某用盡各種辦法也未能將其打開,感到十分沮喪。正
如果這是現實生活中的實例
李某屬於盜竊未遂,因為他沒有打開保險箱。
打暈保安按照故意傷害處理。
返回來滅口屬於預備殺人
處罰,犯盜竊罪,行為是盜竊未遂。故意傷害罪,預謀殺人罪,估計在7年左右。並且需要繳納一定的罰款和賠償保安員醫葯費,誤工費等後期費用。
犯罪事實清楚,情節惡劣。
⑽ 趙某為某私企會計,一日深夜潛入本單位會計室,用鑰匙打開保險櫃拿走單位現金2萬元。趙某的行為構成( )
B. 職務侵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