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試從法律角度定義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五類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是民生的重要部分,《社會保險法》是關於這五類保險的法律,所以從法律角度看《社會保險法》是給民生上了保險。
Ⅱ 從法律角度看,保險人與投保人通過簽定保險合同所建立起來的保險法律關系屬於什麼關系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它是公平、公正的,它是典型的附和合同,合同內容一般不是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協商擬定,而是由一方當事人事先擬定,並經監管部門審批,印就好格式條款供另一方當事人選擇,另一方當事人只能作取與舍的決定,合同一經簽訂就將受到法律的保護。
Ⅲ 保險屬於什麼資產
保險屬於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可分為現金與現金等價物和其他金融資產兩類。前者是指個人擁有的以現金形式或高流動性資產形式存在的資產,所謂高流動性資產主要是指各類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和人壽保險現金收入。其他金融資產是指個人由於投資行為而形成的資產,如各類股票和債券等。
(3)從法律角度來看保險屬於擴展閱讀
金融資產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論是實物資產還是金融資產,只有當它們是持有者的投資對象時方能稱作資產。
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現金和企業所發行的股票、債券,就不能說它們是金融資產,因為對發行它們的中央銀行和企業來說,現金和股票、債券是一種負債。因此,不能將現金、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簡單地稱為金融資產,而應稱之為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對其持有者來說才是金融資產。例如,持有商業票據者,就表明他有索取與該商品價值相等的貨幣的權利;持有股票者,表示有索取與投入資本份額相應的紅利的權利;持有債券者,表示有一定額度的債款索取權。
金融工具分為所有權憑證和債權憑證。股票是所有權憑證,票據、債券、存款憑證均屬債權憑證。但在習慣上,這些金融工具有時也稱之為金融資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資產
Ⅳ 從法律角度來看,保險是在承保風險發生或保險合同約定條件成就時,一方同意補償
如果且情況來說確實是這樣,如果沒有達成一定的約定,是可以根據相應的進行補償的。
Ⅳ 從法律和金融兩個角度分別解釋一下保險的定義。
法律角度沒什麼好說的吧,保險就是合同,法律來說就是按合同內容彼此履行責任和義務
金融的角度說,保險機構屬於金融機構,金融機構還有銀行,財務公司,證券公司……這么說吧,金融的意思就是資金的融通,任何與其相關的都可以稱為金融機構,不要執著與書面的詞語,這樣以做起金融就是融資貸款什麼思路會寬廣,書面只是應付考試的。
保險是怎麼回事?和基金很像,就是大家都來保險了,出一份保險,大家來買,買了等多少多少年,那麼錢呢?錢去哪裡了?被保險公司運作了,你看是不是資金的融通?分析金融機構,金融產品要研究錢的動向,錢被保險公司拿去投資了,投資於股票市場,債券市場,證券市場,當然還有一些實體的經濟。要解釋就要全面,在往大里說,保險公司的錢投資方嚮往小說是保險公司自己控制,大理說還是國家,因為國家要利用金融機構協調經濟發展,哪裡需要流向哪裡,大方向說出來了,小方向你自己也可以把握了,保險公司可以投資,不如你自己直接投資。但是前提是也要有那麼幾個保險,因為明天的事情沒人知道,祝你好運,希望幫助到你,其他朋友看見有什麼意見可以提出討論
Ⅵ 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什麼行為
隨著時代的發展,保險業越來越繁榮。原來的海上保險、船舶保險、火災保險已經演變成上千種保險類型。甚至國家也通過立法建立了社會保險制度。保險是為了防範未來可控的風險,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從而達到轉移風險、保護生命的目的。
保險是保證保險合同的履行,保險公司應當遵守保險合同的規定。保險可以給你的家庭一個經濟支柱,擁有高額的保險保障,為你轉移贍養父母、撫養子女、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經濟風險,同時也是解決意外、疾病、殘疾、巨額醫療費用的經濟來源。保險產品的能力是很強的。我們應該善於運用保險,這樣才能合理地規避生活中的風險。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保險實際上是一種合理的財產計劃,用於風險分擔。
Ⅶ 保險屬於什麼行業
保險屬於金融行業。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
(7)從法律角度來看保險屬於擴展閱讀:
首先金融行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行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和租賃業。
金融行業經過長時間的歷史演變,從古代社會比較單一的形式,逐步發展成多種門類的金融機構體系,因此,金融無處不在並已形成一個龐大體系,金融學涉及的范疇、分支和內容非常廣。
如貨幣、證券、銀行、保險、資本市場、衍生證券、投資理財、各種基金(私募、公募)、國際收支、財政管理、貿易金融、地產金融、外匯管理、風險管理等。
金融行業具有指標性、壟斷性、高風險性、效益依賴性和高負債經營性的特點。指標性是指金融的指標數據從各個角度反映了國民經濟的整體和個體狀況,金融行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晴雨表。
壟斷性一方面是指金融行業是政府嚴格控制的行業,未經中央銀行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隨意開設金融機構。
另一方面是指具體金融行業務的相對壟斷性,信貸業務主要集中在四大商業銀行,證券業務主要集中在國泰、華夏、南方等全國性證券公司,保險業務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高風險性是指金融行業是巨額資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國民經濟各部門。
單位和個人,其任何經營決策的失誤都可能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效益依賴性是指金融效益取決於國民經濟總體效益,受政策影響很大;高負債經營性是相對於一般工商企業而言,其自有資金比率較低。
Ⅷ 從法律的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
是的,保險是保險人(一般是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投保人)、受益人之間訂立的合同,是合同法上明確約定的一種保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