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勞務公司交保險和公司交保險有什麼區別
你好,都是一樣的。只是勞動公司一樣都會少繳一點,其它一樣。
B. 什麼是勞務公司,他們和中介有什麼區別
勞務公司是指根據勞動力市場的需求,向社會招收一些具有勞動能力,並符合市場需求條件的人員作為該公司的勞務人員,然後再把這些勞務人員轉租或派遣給其它的的用人單位,從中獲取勞動力差價的企業。
勞務公司和中介兩者區別如下:
1、提供的服務不同
正規勞務派遣公司:從招聘到面試洽談,員工培訓,離職,繳納社保,工資發放等一系列手續都由勞務公司辦理,並且有雙方都有一份正式有效的合同。
中介組織:主要是通過對招工信息的發布和推薦,從勞動者身上收取一定的勞務中介費雙方不簽訂勞務合同,不保證是否會被用人單位錄取。且收取的服務費不退,整個過程不受到法律的約束,是有一定程度風險性。
2、雙方盈利模式不同
勞務派遣公司的盈利模式是向用工單位收取服務費作為盈利模式。中介主要是通過向企業和勞動者提供勞務信息服務,並向雙方或單方都收取一定的勞務中介費用。
3、所處立場不同
勞動派遣合同中的勞務派遣公司是勞務合同的簽訂方其必須同勞動者也就是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中介與求職者和用工企業都是暫時性產生經濟關系,中介與求職者沒有任何關系,與用工企業只是委託招聘關系。
(2)勞務公司保險代理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勞務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提供國家人事勞動政策、法規的宣傳、咨詢服務;
2、提供代為招聘、引進所需人才服務,包括辦理大學畢業生的接收事宜(含戶口調入廣州);
3、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負責管理人事行政關系、人事檔案事宜及相關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和整理;
4、按照有關規定,承辦專業技術資格的認定和考評申報;
5、辦理派出人員的錄用、退工、合同鑒證等事宜;
6、為派出人員發放工資和福利,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7、代為派出人員辦理社會統籌保險和商業醫療補充保險,並辦理賠付手續;
8、按有關規定辦理派出人員的出國政審、申辦證照以及出具各種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9、協助辦理派出人員解聘、辭退後的推介和再就業事宜;
10、承辦與人事管理相關的其它事宜。
C. 勞務代理是什麼
勞務代理制度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授權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接受各類用人單位或個人委託,代理人事管理和人事關系,提供人才人事社會化服務的一種新型管理制度。
具體服務項目如下:
(一)代存代管職工檔案;
(二)代收代繳養老、醫療等勞動社會保險;
(三)出據各項證明信(包括工齡、繳費、託管、政審等);
(四)辦理再就業、職工流動、退休手續申報;
(五)按需辦理檔案工資調整、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及檔案材料整理等事宜。
D. 勞務公司是什麼
勞務公司是中介服務性質的公司。由勞動人事部門管理。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有關服務貿易的規定 , 國際勞務輸出屬於服務貿易的第四種方式 ,即 自然人流動。 21世紀 , 經濟全球化加速 , 國際間自然人流動日益頻繁 ,但有關輸入國的勞務保護主義依然存在 , 各主要勞務輸出國採取各種方式積極擴大對外勞務輸出。我國對外勞務合作經過20多年的發展 , 已成為服務貿易出口的優勢項目之一, 但也遇到許多障礙和問題 , 加之國家目前尚未有相應的財政促進政策 , 致使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中國勞務在國際市場地位很低。本文在分析我國對外勞務合作成就和問題的基礎上 , 借鑒其他發展中國家勞務輸出的經驗 , 提出進一步發展我國對外勞務合作的政策建議 , 旨在擴大外派勞務的數量和質量 , 使之真正成為我國服務貿易的優勢產業 , 在創造就業、增加外匯收入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一、我國對外勞務合作的現狀與成就
對外勞務合作是我國最早走出國門並取得巨大成績的服務行業之一,已成為我國服務貿易出口的重點。我國對外勞務合作的成就如下:
1、發展速度較快,在外勞務人數迅速增多
改革開放以來 , 我國對外勞務合作業務發展迅速,成績顯著。1983年 -- 2002年,勞務合作合同額從1.25億美元增到27.52億美元,年均增長17.67% ;營業額從1.36億美元增到30.71億美元,年均增長17.83% ;年末在外人數從3.1萬增到48.84萬,年均增長15.62% 。
2、經營主體增加較快 , 專營勞務取代成建製成為主渠道
目前經商務部批准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權的企業共 2000 多家 , 其中勞務專營公司 400 - 500 家。隨著勞務合作業務的不斷擴大 , 加之我國勞動力成本的提高 , 純勞務合作取 代承包工程的成建制勞務成為對外勞務合作的主渠道。
3、市場相對集中 , 服務領域日趨多樣化
我國對外勞務合作遍及全球 189 個國家和地區 , 亞洲約占 3/4 。服務領域日趨多樣化 , 涉及工業、農業、建築、服務、環保和高科技等廣闊領域 ,2001 年外派勞務中製造業、農林牧漁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分別占總數的 31.5% 、 26.1% 、 15.8% 和 15.1%, 合計占 88.5% 。
4、外派勞務的檔次逐步提高 , 勞務人員的國際競爭力增強
外派勞務的人員結構已由 80 年代的中低檔建築工人為主發展到高中低檔次勞務兼備、高中檔勞務日益增加的格局。國際競爭力增強 , 許多勞務輸出國已將我國列為主要競爭對手。
5、為國家創造大量外匯收入
目前我國對外勞務的營業額為 30 多億美元 , 但這只是勞務人員的基本工資 , 不包括加班和打零工等其他收入 , 而後者往往比工資還要多 , 因此 , 實際收入遠遠高於上述數字 , 是我國非貿易項下外匯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
6、社會效益顯著 , 利國利民
勞務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 , 其「出口」的社會效益和間接效益比起其直接經濟效益來說意義更為重大。開辟了新的就業途徑 , 解決了相當一部分人的就業問題 ;使得一部分家庭富裕起來 ;勞務人員綜合素質普遍提高 ;通過勞務合作擴大商業網路 ;培養了一大批外向型人才 ;帶動了國內民航、金融、保險、郵電等相關服務行業的發展 ;加深了與東道國的了解和友誼 , 拓寬了我國與世界各國的政治和經濟交往等。
由此可見 , 對外勞務合作利國利民 , 應大力推動和發展。
二、目前我國對外勞務合作存在的問題和障礙
盡管我國對外勞務合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 但是在國際勞務市場僅占 15%, 與我國勞動力的潛力相比遠遠不相適應 , 與傳統的勞務輸出大國數以百萬計的規模差距很大。這與現存的問題和障礙有關 :
1、勞務法律尚未健全
目前我國的對外勞務合作尚未有國家立法 , 主要依靠商務部頒布的部門規定和條例管
理 , 對管理和規范對外勞務合作行業行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 但規章執行和處罰力度不夠 , 難以有效地扼制違法經營活動。
2、勞務合作的宏觀管理體制不夠完善
仍未擺脫計劃經濟的烙印 , 與現代的市場經濟和國際市場的發展趨勢不相適應 , 如政出多門導致市場秩序混亂 ;經營制度已不適應國際市場要求 ;政府監管體系不健全 , 在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和外派勞務人員合法權益方面缺乏有效的手段 ;管理基本上還是以管制為主 , 缺少相應的促進和扶持政策等。
3、一些部門和地方對發展對外勞務合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沒有將對外勞務合作作為解決就業問題的一條重要途徑而採取多種方式促進和發展 , 在組織、 規劃和引導方面缺乏力度 , 沒有相應的國家立法和財政支持措施 , 對勞務合作的正面宣傳和報道不夠等。
4、勞務市場經營秩序混亂
多頭對外是導致市場經營混亂的重要原因 , 除經商務部批準的正規公司外 , 許多部級、省級分支機構和掛靠企業未經批准也從事代招出國勞務業務 , 一些個體戶也變相辦理出國勞務 , 不規范和低價競爭擾亂了市場秩序 , 亂收費也難以根除。
5、勞務人員出國手續復雜 , 辦證周期過長
2002 年 , 我國頒布執行了《辦理勞務人員出國手續的辦法》 , 結束了多年來持因公護照出國的做法 , 逐步與國際接軌 , 一定程度上簡化了手續 , 但辦理因私護照仍有很多問題 , 一是所需材料太多 , 二是周期太長 , 三是公安部門辦護照不管簽證 , 出國人員費用大、困難多。
6、勞務合作信息不靈 , 渠道不多 , 信息服務體系不完善
我國勞務信息來源主要靠駐外使館經商參處、各公司駐外公司和機構、出訪的臨時團組和個人關系及部分新聞媒介等。信息途徑較少 , 同時沒有統一的信息處理網路 , 導致大量信息重復處理與信息浪費現象並存。
7、政府的服務體系尚未完全建立
包括財政、金融、保險、外匯、中介組織和其他社會服務體系。如國家財政在對外勞務合作方面沒有資金支持 ;勞務人員出國前的保證金貸款沒有保障 ;尚未有專門對外派勞務人員服務的風險險種 ;出國勞務的外匯匯回沒有強制性要求 , 且每筆外匯匯回時均要發生一些費用 , 相當多的勞務人員沒有通過正常渠道將外匯收入匯回國內 ;對外工程承包商會作為惟一 中介組織 , 其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 ;普通勞務從出國立項開始到最終出國涉及一個龐大的社會關聯網路 , 花大量的時間、精力和經濟成本。
三、現有支持對外勞務合作的政策及其評價
誠然 , 我國對外勞務合作的發展離不開各級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 , 中央和地方政府已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重視對外勞務合作業務, 朱鎔基總理在《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的報告》中明確指出 ,「要繼續發展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但實際上 , 對外勞務合作一直沒有享受到與商品貿易和其他服務貿易相同的優惠政策 , 政策支持不能滿足國際市場的要求和業務發展的需要。
國家目前對對外勞務合作的政策出發點基本上以「嚴格管理」為主 , 而較少考慮「政策促進」方面。「嚴格管理」對於規范我國對外勞務合作的經營確實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 但是 , 由於「政策促進」措施的缺乏 , 使得對外勞務合作的潛力遠遠沒有發揮出來。可以說 , 對外勞務的業務基本上是依靠經營企業自身的力量發展起來的 , 為國家賺取了大量的外匯收入 , 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我國服務貿易的逆差狀況。
實際上 ,WTO 對服務貿易的補貼尚未有明確的規定 , 也就是說 ,WTO 目前並不限製成員對服務貿易進行補貼。實際上許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對服務貿易出口給予不同方式的補貼 , 如美國和英國都給予本國建築企業在國外市場考察、信息服務、市場開拓等方面給予補貼 ;許多發展中國家也都在採取積極的財政支持措施 , 鼓勵勞務輸出 , 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面對 21 世紀國際勞務市場的激烈競爭 , 我國對外勞務合作要完成「十五」規劃的目標 , 為增加就業、創造外匯收入和社會穩定作出更大的貢獻 , 在宏觀管理層面應借鑒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 , 加強以下方面工作 :
1、客觀認識對外勞務合作的本質和作用
勞務是一種特殊商品 , 因此 , 在對外勞務合作過程中出現各種糾紛在所難免 , 古今中外 , 沒有例外 , 關鍵是要把業務發展中可能發生的負面影響控制在最低限度。我國人口眾多 , 對外勞務合作是貫徹「走出去」開放戰略 , 充分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 是緩解國內就業壓力、實現再就業的一條有效途徑 , 也是增加外匯收入、提高人才素質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此 , 應積極鼓勵各類人員 , 包括高技術人才到國外就業。
2、加快對外勞務合作立法
在綜合現有部門規章的基礎上 , 盡快出台國家級完善的、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相關法律 , 使我國對外勞務合作在法制化的進程中再上一個台階。
3、加大市場開拓力度
對勞務合作較多和潛力較大的國家 , 簽訂雙邊勞工協定 ;在 WTO 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中 , 充分利用世貿組織規則 , 在開放國內市場的同時 , 力爭發達國家的勞務市場准入機會 , 以實現「市場換市場」;加強與印度、菲律賓、印尼等勞務輸出國合作 , 共同促進發達國家更多開放勞務市場 , 並促進學歷、資格的相互承認。
4、加大對對外勞務合作的財政支持
服務貿易出口是我國外貿出口的弱項 , 需要國家給予支持 , 而對外勞務合作是我國服務貿易「走出去」中有比較優勢的項目 , 因而有必要對對外勞務合作提供資金支持 , 以帶動服務貿易出口的擴大和縮減逆差。鑒於 WTO 對服務貿易補貼尚未有明確限制 , 因此 , 可借鑒菲律賓的做法並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 , 加大財政支持 , 如建立「對外勞務合作發展基金」, 或擴大原有外經貿促進基金規模 , 在其項下建立「對外勞務合作專項基金」。
5、在做法上逐步向國際慣例靠攏
借鑒其他勞務輸出國的成功經驗 , 逐步推行代理制 , 進一步明確經營者、勞務人員及政府相關部門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6、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經營秩序
規范經營主體行為 , 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 扶持有實力的高質量的勞務公司 ;同時 , 要保護經營者的利益 , 依法公正處理糾紛。
7、切實保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根本上要依靠國家立法和外經貿、外交、公安及駐外機構等有關部門合作加以解決 , 在此基礎上給予法律援助、資金支持和領事保護。制定剛性、統一的收費辦法並嚴格執行 , 以解決收費中存在問題。
8、加強外派勞務的技能培訓
適應國際市場專業人員需求增加的趨勢 , 政府部門應引導企業加強技能培訓 , 培養能夠適應市場需要的專業人才 , 建立外派勞務人才儲備庫。
9、完善對外勞務合作服務體系
加大在全社會范圍內正面宣傳 , 建立廣泛的社會服務體系 , 包括信息服務、金融、外匯服務和其他社會服務 , 加強與外交、公安、 勞動等部門的合作。
10、進一步加強中介機構的作用
加大對外承包工程商會在行業自律、業務促進和規范協調等方面的作用。
總之 , 擴大對外勞務合作受許多因素的影響和制約 , 但政府的宏觀管理至關重要 , 建立並完善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總體要求、又具有中國特色的、與國際通行做法相銜接的外派勞務管理體制 , 輔之以相應的促進措施 , 我國的對外勞務合作業務將產生質的飛躍。
E. 找勞務代理公司交社保嗎
你的合同是簽訂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還是和總公司簽訂!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就應該是勞務派遣工,而不是社保代理;公司採用勞務派遣也是合理的,在廣州沒分公司那邊是給你們上不了當地社保,所以就要採用這種方給你們來辦理相關人事手續;做為勞務派遣工也是得到勞動法認可。至於福利薪資是不管是勞務派遣工還是正式員工都是享有同工同酬的法律規定,若有不公平待遇你可以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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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社保代理和勞務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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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人力資源服務的兩個項目:勞務派遣和社保代理。勞務派遣是員工的勞動合同,人事關系,工資,社保什麼的都放在派遣公司,一切人事關系勞資事情都由派遣公司幫你處理。社保代理是派遣公司只負責員工的社保繳納和社保待遇的享受申報。員工的勞動合同什麼的依然歸屬於你們自己公司。
G. 勞務派遣公司幫企業代繳保險的好處
解決因體制性、政策性障礙所帶來的人事管理弊端。業務的快速發展與人員編制的限制;各種用工形式的人員管理與經費的列支渠道;原有體制下的人員管理模式與現代市場經濟的要求;事業單位的屬性與勞動合同、社會保險不協調等。 ★ 調整用人成本支出。1、核算派遣人才成本時在考慮職位效益和市場價格的同時兼顧單位效益。2、由於專業管理而降低了風險成本。3、合理運用派遣公司後台強大的人才中介支撐平台,充分享受連帶增值服務。 ★ 人事管理簡捷。派遣人員招聘、離職、檔案、工資、保險、組織關系、招工、職稱、各項人事證明等事務性工作均由中介機構完成。 ★ 用人機動靈活。新籌辦的公司、辦事處的戰略是全力經營,佔有市場,派遣公司可以成為您的人力資源部;集團公司在各地開設分支機構擴大市場佔有率,派遣公司幫您解決異地合法用工;研發機構、生產型企業採用人才派遣形式,可隨業務量的改變而增減調整人員。 ★ 員工激勵事半功倍。派遣公司作為人才蓄水池,源源注入企業生機活力。派遣隊伍與主體隊伍的並存,無形中形成鯰魚效應,對優秀派遣人員可納編管理,使激勵達到事半功倍。 ★ 規避勞動糾紛。派遣公司通過對業務流程每個關鍵環節的過程式控制制,從而最大程度規避人事勞動糾紛。 2、勞務派遣合同終止由用人單位提出,還是要由勞動代理公司提出?用人單位可以直接向勞動者提出合同終止嗎?或合同到期後,由用人單位通知勞動者不續簽合同,既可終止勞務派遣合同? 勞務派遣合同是受派遣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之間的勞動合同,實際勞動關系雙方已經很明顯了,勞務派遣合同的終止應由此雙方的一方或雙方提出;合同到期的,當然是由勞務派遣公司提出是否續簽,而不是實際用工方,不過實際用工方起著是否續簽的決定性作用。(此問題沒有什麼可疑之處) 3、勞務派遣合同終止是不是同勞動合同終止一樣,予以一定補償?如何補償?並由用人單位或是勞務代理單位誰承擔補償費用? 經濟補償是一樣的,參照勞動合同法的須補償條款;在法律定義上,勞務派遣公司是補償費用的承擔方,實際運作中,可能勞務派遣公司會提前將此風險費用轉嫁給實際用工方。 4、若勞務代理公司或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損害勞動者權益,規定在何地(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者戶籍所在地、實際工作地或勞務代理單位所在地)進行勞動監察投訴? 實際工作地或勞務代理單位所在地都可。
H. 我們公司想委託勞務派遣公司代理給員工上保險,費用大概是多少
看你公司想運用什麼形式,有人事外包、勞務派遣之分
人事外包是光承擔你公司的事務性人事工作,而不直接與你公司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是由派遣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代理勞動方面的所有事務,你公司僅承擔日常管理。
以你公司的情況,應該選擇勞務派遣,各地、各派遣公司的收費不一,看你人數多少而定,一般在50元/人/月左右。
I. 社保是指什麼勞務保障代理又是什麼
1、社會保險主要是指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五種。
2、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職工繳納8%;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職工繳納2%;
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職工繳納1%;
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職工不需繳納費用;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職工不需繳納費用;
具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會略有調整。
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是指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管下,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機構接受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的委託,代其聯系辦理相關勞動保障業務的一種中介服務形式,代理方和委託方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生活費。
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是根據平等自願的原則,接受用人單位或個人的委託,為其代理人事關系、託管檔案、辦理戶籍入戶及相關勞動保障具體業務的一種有償服務。
勞動保障政策咨詢、檔案託管、代辦失業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接續手續、代辦自由職業者個人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手續、勞動關系轉移、退休及待遇申報、傷殘評定、職業技能資格申辦、出國政審、代理戶籍關系及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