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試用期已滿,但一直未轉正,咨詢下法律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所以你單位這是違法行為,您可以考慮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承擔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責任。
擴展材料:
沒簽勞動合同員工可以拿到以下的報酬:
1、員工應付的勞動報酬;
2、從建立勞動關系起一個月內沒簽勞動合同,公司還要依法支付一年內的雙倍工資。具體而言,就是從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內,公司還是沒簽勞動合同的,不僅要按規定支付應付的工資,還要額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資作為懲罰性賠償,並且支付時間最長是十一個月,可以向勞動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以及提起訴訟主張權益。
沒有勞動合同,有交保險,工傷賠償由工傷保險的標准賠償。公司無故辭退,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照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4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Ⅱ 為什麼有的公司,遲遲不給員工轉正
生活中難免有個磕磕碰碰,這時候該怎麼辦?您是不是很需要專業人士從法律上給予您正確的指點?
近日,一名讀者來信表示,其於2014年7月10日正式入職簽的合同,崗位為銷售助理,合同約定期限為5年,試用期為3個月。但至今仍未轉正,公司也不說其是哪方面不合格。讀者表示,上班後每月只發試用工資,沒有買保險和其他福利。讀者懷疑,公司是否為節省成本故意不轉正。讀者問,現在他想辭職,公司的相關做法是否違法?
林律師表示,《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公司沒有給該讀者購買社保明顯違反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讀者的描述,其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五年,則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公司實際上對讀者的試用期已超過六個月,違反法律規定。
對於社保問題,可依法要求公司補繳社保,超過試用期外的工資應予補足,對於福利,則視雙方勞動合同及公司規章制度約定的為准,符合法律規定的亦應予以補足。
如來信中描述屬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三)項的規定,用人單位如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或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有事實與法律依據。建議讀者盡快搜集證據,及早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勞動仲裁,循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Ⅲ 公司一直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怎麼辦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從上班之日起就要為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保險,合同期限3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合同期限1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也就是要開除你的,(因為你的領導說你不配合公司工作),你可以提出以下幾點:1、叫你的公司給予你明確的答復,你是否能夠勝任你現在的工作,如果你不勝任,公司還沒有給你簽署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還要承擔這期間用工單位應該承擔的保險金額。
我建議你直接可以告你的公司不跟你簽訂勞動合同,比較好,而且成功率比較高,或者是你簽訂了勞動合同就告公司超過試用期未給你轉正辦理保險。
Ⅳ 實習三個月,公司不給轉正,不給交保險,不漲工資
說好的就是違法的,不簽合同談什麼試用期。20天不簽合同就是違法了,就要賠償你雙倍工資。
如果你可以拿出證據來的話,你可發了。趕快找證據吧。
Ⅳ 我已經工作半年了公司一直沒有給我交保險我該怎樣索賠
『要第8個月才辦理入社手續簽合同』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應該從你參加工作起,與試用期沒有關系。『還未轉正』也是不對的,試用期最長只能6個月,同時合同3年以上,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單位承擔責任,給你7個月的工資的賠償,並且立即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現在的做法是把這幾個月的錢賠給我就完事了』,看來,你們公司不規范,這樣做,對公司也是不利的。你應該要求單位補繳社保費,把錢還給公司。否則『退休以後對養老金就有影響了』。祝順利。你們公司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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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我是應屆畢業生,簽完三方之後一直在公司工作,因為沒有轉正所以一直沒有交保險,而我要換一份新的工作
如果你的報到證上已經寫明了是這個公司的名頭,那你需要這家公司給你開據退函,你憑借退函到學校領取新的就業協議,然後重新簽訂後,在辦理改派。
Ⅶ 從入職到離職公司一直未交社保
直接去社會保險中心申請稽核或者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他們責令公司補交保險。
Ⅷ 入職半年多了,公司一直沒給簽合同,也沒交保險,怎麼辦
遇到這種情況的話,首先你可以向公司給你申請關於勞動合同簽訂的方案,如果說在你申請了之後公司人員不給你簽訂勞動合同的話,你可以將公司對你的所作所為告到勞動局糾察大隊,或者說是人力保障局向對方反映公司沒有給你一個適當的保障的過程,這樣子的話,公司就會被罰款而你的。
Ⅸ 入職半年以上了,公司一直一直沒轉正和交保險,現我辭職能要求補償嗎
先回答你最後的一個問題:自己辭職和公司辭退在理論上是有區別的,後者要求公司賠償,但是公司可以以找各種理由,來證明你是違反公司的規章政策以勞動者的過錯不與賠償。況且你還沒有簽勞動合同。所以你就別想要什麼補償了。兄弟在外面混別太老實了公司人資是老闆請來的工具,省錢工具,說三個月轉正,到三個月沒有給你轉正你就要去找他。
兄弟你不會是干快銷的吧??
Ⅹ 入職半年以上了,公司一直一直沒轉正和交保險,現我辭職能要求補償嗎
你好!
只要你有證明你在公司上班半年的證據(工資條等),就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勞動局部門進行勞動糾紛仲裁,你將可以獲得補償。辭職是沒有補償的,公司辭退有一個月的補償。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