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員工離職後單位多繳了一個月的社保可以退嗎
咨詢TA
女工人:50歲女幹部:55歲。 男工人:55歲男幹部:60歲繁重體力勞動或者高溫及井下作業的工人(工作10年以上)可以提前5年退休,女幹部55周歲企業職工退休一般是男60周歲,女工人50周歲。因病退休的職工一般可以提前5年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② 多給離職員工上了一個月社保,怎麼退費
可以退回,在企業繳費之後沒有發生退休及轉移人員變動的情況下,可以到地稅部門辦理退費:
持離職員工的離職證明、繳費票據到地稅申請退費,並由地稅部門重新確定繳費基數,到企業參保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當月做實賬戶刪除,到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企業處辦理申請退費手續(退費材料中必須包括地稅出具的認定繳費基數錯誤的證明、繳費票據、退費申請表);
辦理完上述的手續之後到地稅退費,並向地稅申報正確繳費。
(2)公司多交了一個月的保險可以退嗎擴展閱讀: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③ 人事失誤導致給離職員工多交一個月保險,是否有權追回
一、從法律上講,該員工不應當獲得保險,而因為公司失誤給繳納了,屬於該員工的不當得利,公司有權追回。具體方式可以與員工協商,或協商不成提起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這個案子應該可以贏,只是你們公司要考慮訴訟成本和精力消耗。
其實這樣的事情,在很多公司都發生過,一般沒有幾個追討的,因為追討難度太大了。遇見通情達理的員工,會同意退還。我想從管理上對具體操作員工批評即可,並要求之後繳納社保前,著重核對下已經離職的人員,但也不要這個損失讓失誤的員工承擔,這不公平,誰都有犯錯的時候。
二、如果是多繳納的社保是不可以退回的。
可以退保退費的情況:
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
2、參保人因故死亡(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3、參保人出國定居(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三、退保所需資料:
1、養老保險手冊;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退保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這些資料你們公司是否能夠讓你們離職員工提供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3)公司多交了一個月的保險可以退嗎擴展閱讀: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屬於債權,沒有理由不適用於訴訟時效。時效期間的起算點仍為合同解除生效時。這也是它不同於合同無效場合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時效期間起算點之處。
不當得利之債的效力
不當得利成立後,在受益人和受損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即不當得利之債。不當得利是不當得利之債的發生根據,而不當得利之債是不當得利的效力。
不當得利之債的內容就是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的義務與受損人請求返還不當利益的權利。所以,不當得利的基本效力為受損人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受益人的返還范圍因其是否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體分為以下三種:
第一,受益人為善意時,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有合法根據時,其返還利益的范圍以利益存在的部分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則不負返還義務。所謂現存利益,不限於原物的固有形態,如果形態改變,其財產財產價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償的,仍然屬於現存利益。
第二,受益人為惡意時,即在取得利益時,明知沒有合法根據時,其返還,利益的范圍應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時的數額,即使該利益在返還之時已經減少甚至不復存在,返還義務也不免除。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卻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於不顧,法律對此沒有加以特別保護的必要。
第三,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嗣後為惡意的,其返還范圍應以I惡意開始之時存在的利益為准。
④ 離職後,公司多幫我交了一個月的五險,要求我全額退還
離職後,公司多幫交了一個月的五險,要求全額退還是正確的,因為已經離職,公司就沒有義務給離職的員工繳納保險,所以這部分應該由員工本人繳納。
當然這裡面也有公司的操作失誤,也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⑤ 上海 公司給離職的員工多交了一個月的社保,現繳費單已經出了,先交費,後去社保中心辦理退費,能行嗎
社保繳 費是不允許退 費的,只能在達到退休年齡後,不足繳費年 限的情況下可以一次 性提取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你這種情況可以在臨近退休前辦理兩地養老金合並手續,這樣就可以將兩地的繳費年限和繳費合並計算你退休後的養老金了。建議你去戶籍所在地社保中心咨詢一下相關政策比較穩妥。
⑥ 公司給我多交了一個月的保險
當然有好處,你那140也沒交到公司,而是交到社會保障中心了,對你當然好處大大地!你只需要核實,是不是社保中心扣了,而不是你們的公司辦事人員扣了就行!因為你多交了一個月,你的五險里就多儲備了一份未來的錢那!公司多給你交140*4=560元,你還是佔便宜的,因為所有的保險,最後受益的都是個人,而不是公司!你說,你是不是多佔了560元的便宜呢!?
⑦ 公司誤多交了一個月的社保,要求退回,該不該退入職當月(15號入職的)並沒有給我交社保。
1,前面一個問題,公司誤多交了一個月社保,一般可以留賬沖抵下個月的社保,如果出現工作關系轉移後,才可以退。
2,按正常你當月15號入職,那得看你有沒有試用期的, 如果有試用期則公司一定要從試用期開始給你買,如果是直接入職,那這個大多從次月開始買起。
⑧ 給一員工多繳了一個月的社保費用,是否能退回
您好!多給員工繳交一個月的社會保險基金,不能退回來,因為用人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和銀行三家都已經入賬了,是退不回來的。處理方法:下個月少繳交這個人一個月的社會保險基金,賬就平了。謝謝閱讀!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⑨ 員工離職後公司給員工多買了一個月社保,可不可以向員工追回他個人應繳的部分
不可以強制追回,可以和員工協商退回個人應繳部分。
公司繼續為員工多繳納了1個月的社會保險,員工對此並無過錯。公司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予以解決。如果協商後,員工願意退回個人應繳部分,公司可以追回,如果員工不願意,公司不可以強制追回。
社保不應當算作不當得利,如果勞動者已簽約下一家公司,由於已經存在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則導致不能正常入職,不但浪費了企業的資源,也同時侵害了勞動者的利益。
(9)公司多交了一個月的保險可以退嗎擴展閱讀:
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該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
社保退保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僅有以下幾個情形可以退保可以辦理退保:
(1)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而未繳滿15年;
(2)重復參保且結束勞動關系的可退保;
(3)參保人員出國定居;
(4)參保人員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