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失業保險金有多少
第一,在當地的社保局辦理失業報備。辦理方是公司,在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15天道繳納失業保險的社保局辦理。
第二,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是:公司為志願繳納失業保險金的時間超過一年。而失業的原因不是個人造成的,在這之前辦理了失業登記,並且還要有再就業要求,最後一個條件就是個人願意接受關於再就業的培訓。
第三,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幾項材料,方可辦理失業報備:解聘通知書、失業證明(4聯)、失業登記表(2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以上均要求出具社保局統一格式的材料。
第四,在辦理了失業登記之後,是社保局對失業的審查時間。審查合格之後,失業人員要前去參加在就業培訓,領取失業金,辦理下崗證。領取時間是這樣規定的:交一年可領取三個月,在此基礎上每多交一年可多領取兩個月。關於失業期間的醫療保險,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間,可以報銷六成到八成的醫葯費。
第五,失業人員個人還有一些後續手續還要辦理,到社保局去提交一些文件材料辦理手續之後開始領取失業保險金。
那麼,失業保險金有多少呢?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長短與之前繳納失業保險的時間長短有密切關系。連續繳費時間在一年到兩年之間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三個月;繳費兩年到三年的,可以領取六個月;繳費三年到四年的可以領取九個月...繳費5年以上,每多繳費一年可以多領取一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是最長領取時限為24個月。
B. 泰安市失業金最後兩個月是多少
咨詢當地的社保局。
★關於失業金問題論述: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領取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C. 失業金是怎樣算的金額多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應當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詳情請咨詢您當地社保局,具體要求以社保局官網為准。
應答時間:2020-12-1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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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山東省失業保險金有多少
記者從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本月起,山東各市大幅上調失業保險金標准,全省失業保險金標准平均達到550元/月?人,比原標准平均增加105元/月每人,總體增幅達23.6%。
據悉,山東省此前四年間已連續四次提高了失業保險金標准,今年再次較大幅度提高,主要考慮物價上漲等因素。目前,全省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到942.5萬人,每年平均為40多萬名失業人員提供失業保險待遇。此次調整將失業保險金標准檔次由原來的6個歸並為3個,分別為600元/月?人、550元/月?人、500元/月?人。其中,濟南5城區、青島7城區、煙台4區4市,泰安1區2市及淄博、東營、濰坊、威海每人每月600元;濟南章丘、長清及遠郊3縣、青島5市、煙台3市1縣、濟寧2區3市1縣、泰安1區2縣、臨沂3區及棗庄、日照、萊蕪每人每月550元;德州、聊城、菏澤、濱州及濟寧、臨沂所轄部分縣每人每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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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目前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是多少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按照失業前累計繳費失業保險的年限核定,每滿一年可領取2個月,最長期限為24個月。
失業保險金領取標准
失業保險金標準是按照失業人員前12個月平均繳費基數確定,不滿10年的,平均繳費基數×40%;滿10年不滿20年的,平均繳費基數×45%;20年以上的,平均繳費基數×50%。核定後的待遇需在失業保險金上下限標准范圍內,目前最高不得超過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於975元/月。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領取金額計算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准,一般按照失業人員原單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資標準的70%執行;
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以上不滿2年的為3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以上不滿3年的為6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以上不滿5年的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不滿8年的為15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8年以上不滿10年的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相關問題:
問:公司在給我繳納公積金期間,公司能隨意停繳嗎?(公積金正在用來還貸款)
答:如果您在公司正常工作期間並由企業發放勞動報酬,企業必須依法為您繳納,不能隨意停繳;如企業隨意違法停繳,可以和您所在企業協商或向社保經辦部門投訴反映,社保經辦部門將依法費每人23元。參保人員當年度內(當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在醫保定點醫院和公立定點門診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自負和自費醫療費用累計超6000元的,就可享受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再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