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慶保險代理公司前20強有哪些
我在考慮重慶的保險代理公司有沒有20家
② 合川哪家銀行可以買交強險,我是合川的,摩托車交強險到期了,請問可
銀行不賣交強險,摩托車交強險大多數保險公司也不願意承保。
在當地找一家保險代理公司,就是保險超市一類的,他們有辦法幫你辦理。
還有去機動車年審的地方,找黃牛,他們也能幫你辦理
一般連手續費在內300左右
③ 保險代理公司排名
④ 全國最大的保險代理公司有幾家
以上這位網友說的是保險公司,根據保監會的報告2011年按照保費收入排名前20為的保險代理公司如下:
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大童保險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河北盛安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廣東泛華南楓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四川泛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東莞市南楓佳譽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四川泰源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河北泛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廣州市泛華益安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廣州輝信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廣州市隆昊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長沙育才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廣東神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河北聖源祥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廣州均邦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河北泛華安信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廣州市宏誠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泛華信恆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四川嘉誠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泛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⑤ 保險代理公司和保險公司有什麼不同
簡單的說,保險代理公司是代理其它保險公司的產品的公司,類似中介公司,它從它代理的公司獲取利益;而保險公司經營的是自己公司的產品,從公司中提取傭金的!本質上不同!
⑥ 保險公司和保險代理公司有什麼區別啊
1、性質不同:
保險公司是指依保險法和公司法設立的公司法人。
保險代理公司是指依據《公司法》、《保險法》、《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設立的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屬於專業保險代理人。
2、業務范圍:
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兩類:
(1) 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2) 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可以經營四類保險代理業務:
(1)代理銷售保險產品。
(2)代理收取保險費。
(3)代理相關保險業務的損失勘查和理賠。
(4)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3、組織形式:
保險公司:股份保險公司、相互保險公司、專屬保險公司。
保險代理公司: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參考資料
網路 保險公司
網路 保險代理公司
⑦ 什麼是保險代理公司
保險代理公司是指依據《公司法》、《保險法》、《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設立的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屬於專業保險代理人。
我國法律對保險代理公司的設立採取審批主義,即設立保險代理機構必須經過中國保監會的批准,取得經營保險代理業務經營許可證,並辦理工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活動。
(7)合川保險代理公司擴展閱讀:
根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
第二十五條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應當將許可證置於住所或者營業場所顯著位置。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分支機構應當將公司許可證復印件(加蓋所屬法人機構公章)及營業執照置於營業場所顯著位置。
第二十六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可以經營下列保險代理業務:
(一)代理銷售保險產品;
(二)代理收取保險費;
(三)代理相關保險業務的損失勘查和理賠;
(四)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七條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在注冊地以外的省、自治區或者直轄市開展保險代理活動,應當設立分支機構。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分支機構的經營區域不得超出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或者直轄市。
第二十八條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條件。
本規定所稱保險代理從業人員是指在保險代理機構中,從事銷售保險產品或者進行相關損失查勘、理賠等業務的人員。
第二十九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對本機構的從業人員進行保險法律和業務知識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上崗前接受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80小時,上崗後每人每年接受培訓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得少於36小時,其中接受法律知識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2小時。
第三十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建立專門賬簿,記載保險代理業務收支情況。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代收保險費的,應當開立獨立的代收保險費賬戶進行結算。
第三十一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建立完整規范的業務檔案,業務檔案應當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一)代理銷售保單的基本情況,包括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名稱或者姓名,代理保險產品名稱,保險金額,保險費,繳費方式等;
(二)保險費代收和交付被代理保險公司的情況;
(三)保險代理傭金金額和收取情況;
(四)其他重要業務信息。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記錄應當真實、完整。
第三十二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妥善管理和使用被代理保險公司提供的各種單證、材料;代理關系終止後,應當在30日內將剩餘的單證及材料交付被代理保險公司。
第三十三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應當與被代理保險公司簽訂書面委託代理合同,依法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其他事項。委託代理合同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
第三十四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製作規范的客戶告知書,並在開展業務時向客戶出示。
客戶告知書至少應當包括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以及被代理保險公司的名稱、營業場所、業務范圍、聯系方式等基本事項。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及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被代理保險公司或者相關中介機構存在關聯關系的,應當在客戶告知書中說明。
第三十五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向投保人明確提示保險合同中免除責任或者除外責任、退保及其他費用扣除、現金價值、猶豫期等條款。
第三十六條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應當自取得許可證之日起20日內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或者繳存保證金。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應當自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或者繳存保證金之日起10日內,將職業責任保險保單復印件或者保證金存款協議復印件、保證金入賬原始憑證復印件報送中國保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