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6年安徽省蕪湖市無為縣水稻農業保險怎麼賠
大災之年水稻絕收,農業保險快速理賠!
為盡快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理賠,及時使農民恢復生產,降低災害損失。7月25日上午,無為縣召開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會,緊急布置大災之年水稻絕收農業保險理賠工作。縣委常委、副縣長徐啟發主持會議,縣政府辦、政策性農業保險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市、縣人保公司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縣理賠辦首先就全縣災情作了通報,對受災數據取得的依據作了詳盡的分析,就如何做好重災理賠工作談了自己的看法。縣農險辦就農業保險業務管理,結合今年無為縣災情創下四個之最,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全縣受災農戶理賠工作,提出了參考建議。
縣人保公司匯報了前期開展的查勘、摸底統計工作,並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市人保公司副總范宏峰就如何做好無為縣大災理賠工作發表了意見。一要積極依託政府;二要堅持實事求是;三要積極主動作為;四要做好及時賠付。
『貳』 水稻保險什麼時候賠錢
園林苗圃保險養殖業保險包括牲畜保險,我沒法給您具體的數據、農作物成熟期保險,所以您這樣問,出險絕收的理賠金額是400塊希望對你有幫助你好,農業保險分為種植保險和養殖業保險種植業保險包括農作物保險、森林保險、特種經濟養殖保險而保險理賠金額是根據保險責任和保險標的損失程度來確定的、家禽家畜保險、水產養殖保險,但是保單上都會寫每畝或每頭標的的最高賠付標准比如去年江西水稻保險政府補貼保費16塊,農戶處4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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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天氣保險指數的介紹
天氣指數保險是指把一個或幾個氣候條件(如氣溫、降水、風速等)對農作物損害程度指數化,每個指數都有對應的農作物產量和損益,保險合同以這種指數為基礎,當指數達到一定水平並對農產品造成一定影響時,投保人就可以獲得相應標準的賠償。
『肆』 天氣保險指數的概念及發展
天氣指數保險(Index-based weather insurance)的概念最早出現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
天氣指數保險在很多國家都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比如,印度最大的私人銀行ICICI在世界銀行的幫助下已經連續5年試行農業天氣指數保險,取得了很好的成績,已經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拓展到全印度。當然,印度農業天氣指數保險的風險責任僅是乾旱。但在我國,天氣指數保險還屬於新鮮事物。2009年11月24日,我國首款農作物旱災指數保險產品經過保監會批准,在安徽省長豐縣部分鄉鎮開展了試點工作,該項試點是由農業部、國際農業發展基金、聯合國世界糧食計劃署共同開展的。這標志著我國在天氣指數保險上的實踐探索正式展開。
『伍』 農產品期貨價格指數保險
從年初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到近日農業部和中國保監會在北京聯合召開的保險服務農業現代化座談會,農業保險正以自己的方式支持經濟社會的發展。作為農業發展的「穩定器」,農業保險已不僅僅是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支撐,而是通過改革創新努力成為現代農業的「助推器」。
堅持農險產品創新
目前,我國雖已成為亞洲第一、全球第二大農業保險市場,但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指出,我國農業保險深度僅0.56%,低於全球1%的平均水平,更低於美國7%的水平,還有很大發展空間和潛力。
據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透露,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將逐步從供給推動型向需求拉動型轉變,農業保險迫切需要轉型升級。
「我國農業保險已經不僅僅是防範自然風險的管理手段,而且更多地融入到我國現代農業建設各個環節,在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農業產業化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中發揮更多作用。」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石健表示。
因此,農業保險產品的創新就顯得更為迫切。根據農業現代化的需求,農險產品的創新要做到超越傳統產品「低保費、低保額」的局限,中央財政的補貼也應該作出相應調整,從補貼傳統農業保險,轉而補貼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
「近年來,受國際農產品市場影響加深,我國農業產品價格競爭壓力加大,目標價格指數保險的探索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路徑。」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庹國柱在接受《農村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標價格指數保險作為農險產品創新的標桿,有很多地方值得借鑒。「雖然目標價格指數保險的探索目前主要集中在蔬菜、生豬等,但未來隨著逐步向更多大宗商品的擴展,目標價格指數保險對農產品價格改革將發揮更大作用。」
同時,庹國柱認為保險公司還應積極研究開發各種新型農業保險產品,如天氣指數保險、價格指數保險、產量保險、收入保險、農村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等新型產品並積極試點,以探索日益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業風險保障需求。
加快農險模式轉變
記者注意到,相較往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有關農業保險的表述今年在延續此前「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增加保險品種、提高風險保障水平」的基礎上,增加了更多首次提及的內容。其中,關於繼續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的備受關注。
事實上,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就提出,「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用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進行風險管理」,鼓勵「探索開展產值保險、目標價格保險等試點」,從政策層面對「保險+期貨」這一金融創新進行支持。
隨著文件的下發與政策的支持,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大商所」)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去年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首單期貨機構參與農產品價格保險的簽約,標志著「保險+期貨」的金融新模式正式起航。
據悉,人保財險大連市分公司在去年8月推出國內首個玉米、雞蛋期貨價格保險,為錦州義縣51家農戶1000噸玉米提供了216萬元風險保障,為大連普蘭店、黃岡浠水4家農戶的300噸雞蛋提供了320萬元風險保障,並與上海新湖瑞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簽署全面合作協議,利用期貨市場轉移農產品價格下跌風險。
截至2015年底,玉米期貨價格保險試點已結束,合計賠款24.11萬元、賠付率達208.2%;雞蛋期貨價格保險首期賠款6.53萬元、賠付率51.04%,有效提高了農戶抗價格下跌風險能力;盡管玉米期貨價格保險賠付率高達2倍,但上海新湖從期貨市場上又挽回了損失,與保險公司合作態度更加積極主動。
對此,方正中期期貨投資咨詢部總經理王駿王駿認為:「農產品價格保險在我國如果能推廣開來,將為廣大農民、合作社和相關農業企業打造一個嶄新的融資方式。農產品價格保險保障了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的穩定收入,其可以將價格保險保單在銀行進行質押貸款,此前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貸款難的情況將得到有效改善。」
但他提出,在農產品價格保險的試點和推廣過程中需要各地政府部門能參與進來,撥付一定費用以保險費補貼的形式補貼給合作社、農業企業和農民,支持期貨交易所、農業保險公司、期貨公司三方共同將這一具有中國特色和金融創新的政策試點做下去。
新型經營主體受關注
項俊波認為,農業現代化過程中涌現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天然對金融保險有迫切需求。然而,現階段面臨的主要矛盾,是農業保險不能滿足廣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日益增長的風險需求。
據統計,我國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超過250萬家,是農業規模經營的主力軍。相比一般小農戶,新型經營主體已經不再是生計型或兼業型農戶的簡單再生產,而是走商品化經營、追求規模效益的擴大再生產,經營規模大、承擔風險高、現代要素多。韓長賦認為,「他們更需要金融,更需要保險。」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郭生臣透露,去年該公司在河北、吉林、廣東等15個省份開展了共計52個涉農「政銀保」項目,並設立了50億元額度的資管產品和投資基金,為參保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小微企業提供融資資金。
庹國柱坦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現代農業發展中呈現出了新特點、新風險和新需求。「通過農業保險產品創新,超越傳統產品"低保費、低保額"的局限,適應新型經營主體對風險分散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滿足其規避大規模和高投入生產方式下面臨較高風險的需要,有利於促進現代農業和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庹國柱認為,應當將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疇。目前中央財政主要對大宗作物保成本的傳統「低保費、低保額」農業保險提供保費補貼,這樣,對於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其保險金額和保險費率超過現有傳統產品部分的保費將得不到中央財政的補貼。
目前,財政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實行統一補貼政策,補貼比例與投保人的種植規模以及保險產品的保障水平都沒有關系。「這種補貼政策在某種程度上與國家對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農業發展政策導向是不配套的。」庹國柱認為,目前的保費補貼政策並沒有體現促進現代農業和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政策導向。規模化經營的新型經營主體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商品化率高,對國家的糧食安全貢獻大,國家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理應向其傾斜。中央財政有必要適時將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高保障創新產品,比如收入保險產品或者覆蓋租地成本和勞動力成本的完全成本保險產品等納入補貼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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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水稻保險
水稻保險是農業保險,不是強制的,可以不交,但對於水稻保險國家是有補貼的,農民交的保費是比較低的,現在國家支持農業,開展農業保險,比如水稻保險,甘蔗保險等,如果不是什麼特殊情況,建議交吧!畢竟種植水稻還是有一定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