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險是種無形的商品 那麼從事保險經營活動的保險公司應該注意什麼
誠信經營,優質的售前售後和及時的理賠服務,適合客戶的保險產品方案和價格
② 服務是一種無形的產品,它向顧客提供的是產品的什麼權
使用權
③ 保險商品的特徵是什麼
一、保險商品是指保險人提供的滿足被保險人風險轉移需要的特殊商品,是保險市場的交易對象。
二、保險商品的特徵如下:
1.
無形性
無形性是保險商品與其它有形商品之間的最大區別,保險商品看不見、摸不著,更沒有迷人的外表,所以對顧客不會產生明顯的視覺沖擊力,更無法形成強烈的刺激。
2.
延後性
延後性是指保險商品購買回來後.並不能立刻發揮功效。因為絕大多數的人身保險合同的理賠都是在保險合同簽定後的幾年或幾十年以後,正所謂「養險千日,用險一時」。
3.
射幸性
射幸性是指當事人之間在合同中所取得的利益或遭受的損失具有不確定性。
4.
非渴求性
非渴求性商品又稱非尋求品,是消費者不知道或雖然知道但一般情況下也不會主動購買的商品。保險商品就屬此類。保險商品是應付風險、管理風險的工具,它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損失、死亡和疾病等。
④ 保險是一種商品嗎
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中,商品是「用於交換的勞動產品」,需要具備價值和使用價值。保險是一種商品,雖然不像貨物那樣看得見摸得著,但它本質上同樣具備「能夠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的使用價值。比如說:人壽保險中的死亡保險能夠滿足遭遇不幸而支付死亡喪葬費用和遺囑的需要;年金保險可以滿足日常生活中對教育、婚嫁、年老等開銷的需要;財產保險可以滿足在遭受財產損失後減少損失程度甚至恢復原狀的需要等等。
⑤ 保險是什麼東西
保險(insurance),(僅指商業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 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保險是以契約形式確立雙方經濟關系,以繳納保險費建立起來的保險基金,對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進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的一種經濟形式。
保險屬於經濟范疇,它所揭示的是保險的屬性,是保險的本質性的東西。
從本質上講,保險體現的是一種經濟關系,表現在:(1)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商品交換關系;(2)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關系。
從經濟角度來看,保險是一種損失分攤方法,以多數單位和個人繳納保費建立保險基金,使少數成員的損失由全體被保險人分擔。
從法律意義上說,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即通過簽訂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被保險人以繳納保費獲取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賠償,保險人則有收受保費的權利和提供賠償的義務。
由此可見,保險乃是經濟關系與法律關系的統一。
根據保險標的不同,保險可分為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兩大類。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當人們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喪失工作能力、傷殘、死亡或年老退休後,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或年金,以解決病、殘、老、死所造成的經濟困難。
從廣義上講,財產保險是指除人身保險外的其他一切險種,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農業保險等。它是以有形或無形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類實償性保險。
社會保險是國家以法律的形式規定的,在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而沒有甚或來源是給與物質幫助、維護即本身獲得各種制度的總稱。我國《勞動法》第七十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 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與社會保險相對應,商業保險通過訂立保險合同、以盈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商業保險關系是由當事人自願締結的合同關系,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商業保險可分為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兩大類。
⑥ 保險是否具有商品屬性
有啊。
根據你出錢的多少,給你提供相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