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揚州失業保險金現在不可以領取了嗎
只要符合相關領取條件當然可以領取。
中國江蘇網6月7日訊 (古月) 5月29日,揚州市人社局下發《關於調整揚州市區失業保險金標准上下限的通知》,決定從6月1日起,提高市區失業保險金上下限標准,其中,失業保險金上限不得超過最低工資標准1100元/月;失業保險金下限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調整為520元/月。調整失業保險待遇所需的資金在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5月31日以前已核定失業保險金待遇的,按原標准執行不做調整,6月1日後辦理退工手續人員按新標准執行。今後,失業保險金上下限將隨市區最低工資標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同步調整
⑵ 揚州 關於如何領取失業保險
.參閱<<失業保險條例>>,上面有明確的規定;
2.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⑶ 揚州社保失業金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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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失業金是按本人繳費基數確定,現在最高是每月不超過1630元。你可以按40%計算一下自己失業金。繳費不滿10年的,失業金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
失業保險繳納滿2年,領4個月失業金。剩餘半年繳費年限累計到下次失業時再計算
需要單位解僱並且辦理失業備案後,本人再去社保局辦理完失業登記,領失業金
⑷ 揚州的失業保險領取的流程是什麼
辦理領取流程是用人單位辦理停保退工手續,本人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60日內提供《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審核表》/《揚州市用工(退工)人員登記表》、《就業失業登記證》、《養老保險手冊》、個人身份證到失業登記櫃台登記領取失業保險金。
具體的辦理部門為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地點為揚州市江陽西路101號月城科技廣場2號樓4樓服務大廳5號窗口。同時也可以在網站進行網站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4)揚州申請失業保險擴展閱讀:
一、揚州市辦理失業保險所需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二、失業保險金所需材料:
1、《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審核表》/《揚州市用工(退工)人員登記表》。
2、《就業失業登記證》、社保卡、身份證以及銀行卡。
三、揚州市失業保險金標准:
1、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
2、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3、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
4、失業保險最高不得超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3倍。
⑸ 揚州現在怎樣領取失業金,需要辦哪些手續,證件,需要跟用人單位拿什麼東西。
不明白可以咨詢揚州社保熱線12333
揚州社保解答:
很多勞動者被解聘時,單位給了一張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後就了事,他們根本不知道還有失業保險金這一回事,結果錯過了申領機會。
根據最新規定,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天內辦理退工手續,失業職工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內,持相關憑據,到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或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⑹ 揚州失業保險每月能領多少錢
最低工資標准1310元計算,每月失業保險金標准為1310*80%=1048元;如果參保繳費(失業保險)已滿8年,你可以領21.5個月失業保險金,合計總共可以1048*21.5=22532元。同時,失業金領取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為你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如果失業期滿後,找到新的工作單位,並參加了失業保險的話,按規定,繳費滿1年以上,再失業的還可享受失業保險金。
如果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由領取失業保險金改為領取養老金。
⑺ 揚州市 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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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失業保險金申領詳細流程:
1、處於失業狀態的失業人員本人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至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6號窗口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註:受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逾期未申領者,視同已重新就業,原核定的待遇期限予以保留,待重新就業轉失業後,前後核定期限合並計算,最長期不超過24個月;
2、自受理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申領請求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確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並將有關情況記入《就業失業登記證》;
3、失業人員於次月15日至16日(節假日順延),憑《就業失業登記證》、《揚州市直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費)通知單》、個人身份證到揚州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換取銀行卡;凡未按指定日期換取者,可憑上述材料到江蘇銀行(文昌西路525號4號樓)換取,次月內未換取者視為自動放棄;
4、江蘇銀行於每月15日左右將失業保險金和核報醫保費發放到個人賬戶,個人可至各營業網點領取失業保險金和核報醫保費。
5、若《揚州市直失業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費)通知單》不慎遺失,須本人持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養老保險金手冊》至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領手續;若銀行存摺不慎遺失,須本人持身份證至江蘇銀行(文昌西路525號4號樓)辦理掛失手續,並將新賬號告知市直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⑻ 揚州失業金領取流程領取條件
揚州失業保險金申領詳細流程:
1、處於失業狀態的失業人員本人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至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6號窗口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註:受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逾期未申領者,視同已重新就業,原核定的待遇期限予以保留,待重新就業轉失業後,前後核定期限合並計算,最長期不超過24個月;
2、自受理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申領請求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確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並將有關情況記入《就業失業登記證》;
3、失業人員於次月15日至16日(節假日順延),憑《就業失業登記證》、《揚州市直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費)通知單》、個人身份證到揚州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換取銀行卡;凡未按指定日期換取者,可憑上述材料到江蘇銀行(文昌西路525號4號樓)換取,次月內未換取者視為自動放棄;
4、江蘇銀行於每月15日左右將失業保險金和核報醫保費發放到個人賬戶,個人可至各營業網點領取失業保險金和核報醫保費。
5、若《揚州市直失業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費)通知單》不慎遺失,須本人持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養老保險金手冊》至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領手續;若銀行存摺不慎遺失,須本人持身份證至江蘇銀行(文昌西路525號4號樓)辦理掛失手續,並將新賬號告知市直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揚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
⑼ 揚州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多長時間不領停發
不明白可以咨詢揚州社保熱線12333
社保解答:
很多勞動者被解聘時,單位給了一張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後就了事,他們根本不知道還有失業保險金這一回事,結果錯過了申領機會。
根據最新規定,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天內辦理退工手續,失業職工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內,持相關憑據,到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或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