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學生交的醫保費如果不用是存著嗎
個學生加的血,醫保費如果沒有用的話就過期了,他是你交的這個幾十塊錢,只能保一年,一年內出了任何問題他可以給你報銷,但是一年內你沒有任何問題的話,這個保險費用就沒有啦。
② 我累計挪用公款12萬用於買理財產品啊,已於案發前歸還,並自首,會怎麼判罰
你好!十二萬只是屬數額較大,如果積極退賠的話,還有自首情節的話,一般會判處三年左右可以爭取緩刑。刑法原文如下:
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 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 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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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會計挪用醫保百萬如何處理
在張家口市精準脫貧攻堅推進大會上通報了7起全市扶貧領域典型案件。
2016年至2017年,崇禮區高家營鎮大溝村黨支部書記武喜、支委委員呂成清、村委委員孟占江等人虛報扶貧戶名單,騙取扶貧架豆補貼款5萬元,用於為該村村民繳納醫療保險;同時,發放扶貧脫毒馬鈴薯籽種和扶貧雞均未按照建檔立卡貧困戶分配,而是違規向全村村民平均分配。2017年11月,給予武喜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孟占江、呂成清黨內警告處分。
宣化區深井鎮南屯夭村村委會主任高翔辦理農村低保優親厚友問題。2011年,深井鎮南屯夭村村委會主任高翔在協助鎮政府辦理農村低保過程中,私自為不符合條件的叔叔高某申辦低保手續,致使其叔叔多年違規領取低保金。2018年1月,給予高翔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④ 刑法對公款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的定義是否是盈利行為
刑法對公款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屬於進行營利活動的盈利行為。如果數額達到較大以上是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如果挪用的是集體單位的資金,則屬於挪用資金罪。如《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就規定了,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的處罰規定。
下面是刑法的規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⑤ 請問學生醫保扣費不成功,帳戶給凍結了怎麼辦
廣州的學生醫保,是在每年7月之前交費的,當年7月到次年6月是一個年度
去戶口所屬區的醫保中心咨詢下,看看能否申請補交吧
⑥ 挪用公款購買理財產品如何定罪量刑
挪用公款購買理財產品屬於個人進行營利活動,並且數額較大的,涉嫌挪用公款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 挪用公款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
(二) 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
(三) 挪用公款不退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
(四) 其他嚴重的情節。
⑦ 民辦學校剩餘資金用於購買理財產品屬於違紀嗎
民辦學校剩餘資金用於購買理財產品不屬於違紀。
⑧ 學生購買了居民醫療保險,在校園內發生意外事故,有校方責任的居民醫保能否賠付
醫保只管疾病不管意外
意外得有意外醫療保險或者意外險里有意外醫療保額才行
⑨ 挪用學費買理財 60萬怎樣量刑
60W學費···你咋不上天呢?再說你瞞著家人不念書做理財,作為業內人士也覺得不合適。
⑩ 分幾次挪用了公款7萬元購買理財產品,15天後歸
分幾次挪用了公款7萬元購買理財產品,15天後歸還,不構成挪用公款罪。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