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地人在北京工作9年了,被辭退後失業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首先,交社保失業保險了沒?如果交了在支付寶里就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如果沒交就不要想了。
Ⅱ 外地人在北京工作8年了,被辭退後失業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帶上身份證,社保卡去當地的社保中心社保大廈問一下怎樣領取就行了。
Ⅲ 外地戶口在北京暫時失業能領取失業金嗎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喵喵保)
Ⅳ 在北京打工的外地人怎麼領取失業保險金
前往職介中心領取。
在職介中心個人存檔的人員,停止存檔後失業的,職介中心應為其出具終止存檔的證明,並自終止存檔之日起7日內,將終止存檔人員名單報其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20日內,將存檔人員檔案轉移到其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檔案須具備下列證明和材料:
1、失業人員情況表(樣式附後);
2、檔案材料清單(樣式附後);
3、參加工作時間證明;
4、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辭職和自動離職的還應有辭職證明或者自動離職處理證明);
5、《企業(單位)與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情況證明》;
6、《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單》(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
7、《存檔人員繳納失業保險費管理卡片》或者《北京市個體工商戶及僱工、自由職業人員繳納失業保險費台賬》。
(4)外地人在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擴展閱讀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注意事項
一、辦理依據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8號令)
2、《關於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開展定向就業培訓的通知》
二、辦理條件
1、按規定辦理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並有求職要求的。
2、已參加定向就業培訓或符合免培訓條件(已辦理免培訓手續)的。
三、辦理憑證
《失業證》、《身份證》
四、辦理程序
1、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的下個月起,第一個月的11-20日期間(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順延),本人憑《失業證》、《身份證》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驗,以後每個月都必須在11-20日到戶籍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審驗。
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審驗的,視為自動放棄當月失業保險金,不予補發;
2、在《失業證》上加蓋「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印章;
3、在市失業保險計算機管理系統中為其做「審驗登記」處理。
Ⅳ 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在哪領取失業保險金
怎麽會兩家的社保?社保號只有一個啊。先到社保辦找到自己的保險狀況,再問一下就好。
Ⅵ 外地人在北京繳納失業保險,失業後怎麼領取
失業人員戶籍所在地與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願的原則」,可選將失業保險關系轉入戶籍所在地,然後在戶口所在地領取失業金。
Ⅶ 北京:外地戶口怎麼領失業金啊
因辭職、自動離職等不能領失業金。領失業金手續如下:
1、根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因辭職、自動離職等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2、本市城鎮失業人員應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40日內,持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
3、在職介中心個人存檔的本市城鎮人員,應自終止存檔之日起40日內,持終止存檔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
4、失業人員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後,從次月起,持《失業保險金領取證》、《求職證》、《身份證》,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因病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可委託親屬持上述證件和住院或者診斷證明以及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5、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連續兩個月無故不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停發失業保險金,同時停止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未領取的期限,可以保留。
(7)外地人在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擴展閱讀: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持有關證明、材料,可向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1)從事個體經營、興辦企業的,持營業執照和《失業保險金領取證》、《身份證》、《求職證》。
(2)戶口遷往外省、市的,持《戶口遷移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身份證》和《求職證》。
(3)辦理了失業人員就業登記的,持職介中心開具的《提檔通知單》和《失業保險金領取證》。
(4)失業人員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後,不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Ⅷ 外地人能在北京領取失業保險金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表示,外地失業人員離京可以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2000年起,外地失業人員離京可以以兩種方式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一種是外地城鎮職工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後返回原籍工作的,由參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隨失業保險關系一並劃轉到戶口所在地的縣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外地城鎮職工回原籍可以按照當地失業保險金標准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第二種是外地城鎮職工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後,無論他是否離京,只要沒找到工作,都可以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據了解,外地城鎮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短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24個月。
目前本市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最高為891元,最低為782元,月平均標准為836元。
此外,在外省市就業的北京市戶籍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將失業保險關系及失業保險待遇轉移到本市,按照規定到戶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
以本市標准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參考文獻:http://www.rbc.cn/08/yw/201108/t20110823_2297933.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