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兼業代理有什麼特點有哪些相關規定
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是指接受保險人的委託,在從事自身業務的同時,為保險人代辦保險業務的單位。從其業務種類看,財產保險兼業代理業務和人身保險兼業代理業務分別具有以下特點:
(1)財產保險兼業代理業務以汽車保險為主,而汽車保險業務的兼業代理機構則以車商為主。近年來,隨著我國汽車行業的快速發展,個人、單位的汽車擁有量迅速增加,從而促進汽車保險的需求增加。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實行強制保險,也促使汽車保險成為保險兼業代理市場的主導險種。另外,經營汽車保險的兼業代理機構的數量比較多,業務辦理程序相對簡便,方便了顧客投保。目前,汽車保險兼業代理的保費收入已佔財產保險兼業代理保費收入的50%以上。
(2)人身險兼業代理機構主要集中在銀行、郵政機構,其業務以專門針對這些機構的特點所設計的分紅型壽險產品為主。目前,銀行、郵政代理業務已成為當前壽險公司保費的重要來源。由於各保險公司和銀行、郵政部門對代理業務的重視程度不斷增強,壽險公司之間對該渠道的競爭以及各兼業代理機構之間的競爭也日漸加劇。
2000年,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了《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規定》,對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管理、保險兼業代理關系管理、保險兼業代理執業管理均做出了明確規定。根據《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管理規定》,保險兼業代理人需經過中國保監會核准後,才能取得保險兼業代理資格,中國保監會對經核准取得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的單位頒發《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保險公司只能與已取得《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的單位建立保險兼業代理業務關系,委託其開展保險代理業務。此外,《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管理規定》還對保險兼業代理人的營業場所、展業禁止行為、兼業代理合同、代收保費的專戶管理、手續費結算、業務台賬和業務檔案、定期接受培訓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
B. 保險兼業代理證怎麼辦理
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申報事宜
一、申報的基本條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
2、具有同經營主業直接相關的一定規模的保險代理業務來源;
3、具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4、具有在其營業場所內直接代理保險業務的便利條件。
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或增加保險兼業代理險種,除銀行類機構外,應委託擬建立兼業代理關系的保險公司向我局提出。
二、申報材料
1、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或增加保險兼業代理險種的請示文件;
2、兼業代理資格申請表(附件1);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有效復印件;
5、委託辦理函;
6、兼業代理機構資信情況調查表(附件2,由委託擬建立兼業代理關系的保險公司進行調查和提出)
7、加蓋公司印章的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財務報表。
8、經營場所照片。
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只需提供1—4的申請材料;保險公司在填具兼業代理機構資信情況調查表時,應將材料7、8作為附件一並收集。對於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將不予受理。
三、申報險種及相關申報機構
1、人身保險類
(1)長期壽險:銀行(含信用社,下同)、郵政等機構。
(2)健康保險:銀行、郵政等機構。
(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旅行社;港口、鐵路、民航、公路客運等交通運輸單位;航空機票銷售公司;主營業務范圍含「旅遊或客運」等業務的其他單位。
申報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機構,保險公司應確保擬申請的兼業代理機構在單證管理、出單管理和銷售行為等方面符合中國保監會下發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經營標准》。
2、財產保險類
(1)企業財產保險:銀行、擔保公司等機構。
(2)家庭財產保險:銀行、物業管理等機構。
(3)建築工程、安裝工程保險:房地產開發、建築設計施工等機構。
(4)貨物運輸保險:物流公司、貨運公司、主營業務范圍含「貨物運輸」或「貨運代理」的單位;主營業務范圍含「批發零售」且批發銷售業務達到一定規模的貿易公司。
(5)機動車輛保險:主營業務范圍含「汽車銷售、維修、保養」的4S車行、一類汽車維修廠,銀行、擔保公司等辦理汽車類貸款的機構。
(6)與貸款業務直接相關的財產保險:銀行、擔保公司等機構。
(7)其他保險:如船舶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農業保險等專業性較強,原則上實行個案審批。
四、不予許可的范圍
1、不符合申報基本條件的,不予許可。
2、法人機構未取得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或未正常開展代理業務的,其分支機構申請兼業代理機構不予許可。
(2)保險兼業代理注意事項擴展閱讀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與兼業代理人建立代理關系時,有責任確定兼業代理人具備《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確保所屬兼業代理人:
一、委託代理險種在《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允許的范圍內;
二、經過相應的專業培訓。
第十七條 保險兼業代理人只能在其主業營業場所內代理保險業務,不得在營業場所外另設代理網點。
第十八條 保險兼業代理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或降低保險費率;
二、利用行政權力、職務或職業便利強迫、引誘投保人購買指定的保單;
三、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四、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欺騙保險人;
五、對其他保險機構、保險代理機構做出不正確的或誤導性的宣傳;
六、代理再保險業務;
七、挪用或侵佔保險費;
八、兼做保險經紀業務;
九、中國保監會認定的其他損害保險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C. 保險兼業代理管理暫行辦法
是到當地保監局辦理的,不過不能由銀行直接辦理,需要通過與你合作的保險公司去辦理
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核准
2007-12-12【字體:大中小】【列印本頁】【關閉窗口】
項目: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核准
受理機關:所在地保監局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3、《保險兼業代理管理暫行辦法》。
申請人:擬從事兼業代理業務的機構
申報材料:
1、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申請材料;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保險兼業代理人資格申報電腦數據盤;
5、被代理保險公司《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6、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應報送以上材料一式兩份)
審查原則及標准:
1、必須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
2、有同經營主業直接相關的一定規模的保險代理業務來源。
3、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4、具有在其營業場所直接代理保險業務的便利條件。
審查期限:
保監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
注意事項:
1、《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
2、《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內容由於保險兼業代理人名稱或主營范圍變更而需變更的,應在3個月內向中國保監會辦理變更事宜。
3、保險兼業代理人因方式合並或撤銷、解散等事宜而不再具備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的,應在1個月內交回《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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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銀行代理保險營銷有哪些注意事項
隨著近年來保險行業的迅速發展,不少金融機構也開辦了代理保險業務。除此之外,各大銀行也開始代理銷售保險。但是,您知道銀行代理保險營銷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嗎?下文將會詳細為您進行介紹。
銀行代理保險營銷注意事項一
營銷人員要依照《保險法》規定,嚴格遵循誠信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引誘、欺騙,誤導客戶。
銀行代理保險營銷注意事項二
對投保、退保、索賠等重大注意事項要切實履行「告知義務」,對分紅型保險產品的投資回報,要正確引導客戶的心理預期,主動提示客戶客觀認識保險投資的風險性。那麼如果買錯了保險,要不要退保,退保的話怎麼退才能不虧錢呢?最新攻略!買錯保險退保退錢流程和注意事項!
銀行代理保險營銷注意事項三
要理順銀保關系,強化市場定位。一般要求一家支行只代理一家保險公司產品,以避免多頭代理引發惡性競爭。銀行代理人員要向客戶清楚地講明代理職責和義務,既不能人為擴大職責范圍,更不能「一包到底」,防止保險產品風險轉嫁給銀行,對少數保險公司提出的不規范促銷行為,應給予拒絕和抵制。保險公司哪家強,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最新榜單!全國十大保險公司排名
銀行代理保險營銷注意事項四
加強業務培訓,強化專業營銷。要與保險公司合作,加強對櫃台人員保險法規合同和產品業務等方面的培訓和考試,取得保險代理資格證書後方能開展此項業務;改變目前所有網點、所有人員都辦理的方式,只在符合條件的營業網點設置代理保險專櫃。並逐步由兼業代理走向專業代理,成立專門代理機構,組織專業營銷隊伍,培養專業理財能手,以盡量避免因業務不熟而誤導客戶。
保哥提示:銀行代理保險營銷要想取得較高的業績,首先營銷人員要取得專業代理資格證,並且嚴格遵守誠信原則,始終站在客戶的角度思考問題,主動提示客戶客觀認識保險投資的風險性。而且銀行本身也需要加強業務培訓,強化專業營銷。
E. 辦理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需要什麼證件,需要多少錢
(一)申報的基本條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
2、具有同經營主業直接相關的一定規模的保險代理業務來源;
3、具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4、具有在其營業場所內直接代理保險業務的便利條件。
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或增加保險兼業代理險種,除銀行類機構外,應委託擬建立兼業代理關系的保險公司向我局提出。
(二)申報材料
1、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或增加保險兼業代理險種的請示文件;
2、兼業代理資格申請表(附件1);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有效復印件;
5、委託辦理函;
6、兼業代理機構資信情況調查表(附件2,由委託擬建立兼業代理關系的保險公司進行調查和提出)
7、加蓋公司印章的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財務報表。
8、經營場所照片。
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只需提供1—4的申請材料;保險公司在填具兼業代理機構資信情況調查表時,應將材料7、8作為附件一並收集。對於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將不予受理。
(三)申報險種及相關申報機構
1、人身保險類
(1)長期壽險:銀行(含信用社,下同)、郵政等機構。
(2)健康保險:銀行、郵政等機構。
(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旅行社;港口、鐵路、民航、公路客運等交通運輸單位;航空機票銷售公司;主營業務范圍含「旅遊或客運」等業務的其他單位。
申報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機構,保險公司應確保擬申請的兼業代理機構在單證管理、出單管理和銷售行為等方面符合中國保監會下發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經營標准》。
2、財產保險類
(1)企業財產保險:銀行、擔保公司等機構。
(2)家庭財產保險:銀行、物業管理等機構。
(3)建築工程、安裝工程保險:房地產開發、建築設計施工等機構。
(4)貨物運輸保險:物流公司、貨運公司、主營業務范圍含「貨物運輸」或「貨運代理」的單位;主營業務范圍含「批發零售」且批發銷售業務達到一定規模的貿易公司。
(5)機動車輛保險:主營業務范圍含「汽車銷售、維修、保養」的4S車行、一類汽車維修廠,銀行、擔保公司等辦理汽車類貸款的機構。
(6)與貸款業務直接相關的財產保險:銀行、擔保公司等機構。
(7)其他保險:如船舶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農業保險等專業性較強,原則上實行個案審批。
(四)不予許可的范圍
1、不符合申報基本條件的,不予許可。
2、法人機構未取得保險兼業代理資格或未正常開展代理業務的,其分支機構申請兼業代理機構不予許可。
二、《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換證事宜
《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有效期限為3年,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應在有效期滿前2個月向我局申請辦理換證。各保險公司應及時通知相關的兼業代理機構辦理換證事宜,申請換證時應由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提供以下材料:
(一)《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換證的報告;
(二)換證申報表(附件3);
(三)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復印件;
(四)《組織機構代碼證》有效復印件;
(五)原《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若遺失的,需提供公告「申明遺失作廢」的報紙原件。
(六)最近一期傭金稅務發票及業務結算表。
原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的《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已到期,未按期辦理換證的,保險兼業代理資格自動失效,各保險公司不得繼續委託其代理保險業務;需繼續從事保險兼業代理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我局重新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
三、其他特殊形式的兼業代理資格核准問題
保險公司委託兼業代理機構開展電話銷售壽險產品、網路銷售保險產品的,需遵守中國保監會的相關規定,保監局將對該類機構實行個案審批,並進行現場驗收。
保險公司申請相互兼業代理的,根據《關於規范保險公司相互代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中介[2010]325號)精神,保險公司相互代理可不限於集團公司內部,有關保險公司應當在總公司取得兼業代理許可證的前提下向我局提出申請。
四、其他注意事項
1、保險公司不得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含到期未申領新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的中介機構)。
2、保險公司不得利用兼業代理機構從事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或者編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費用等違法活動。
受理單位:當地省保監局
F. 保險兼業代理的步驟
先找到一家願意跟你簽訂合同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幫你去辦保險兼業代理,這個需要點錢打點,有了兼業證之後就可以去地稅申領保險中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