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4月1號保險停售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去保監會的官網查了查公告,原來是一個文件被誤讀了。
去年9月份,保監會下發的76號文件,對保險產品的設計提出了幾個新的要求,然後從今年4月1號開始正式實行。
這份《通知》中除了提要求,也明確說明了幾種不符合保監會要求的保險產品,也將在今年4月1號前停售。
也正是這個「停售」二字,開始被保險銷售人員誤讀,比如:
「以後再也沒有返回型產品銷售了,再不購買就沒了」
「如果有代理人推薦你買保險,請不要拒絕,因為這些保險以後你可能再也買不到了」
……
甚至有些保險的公眾號也以偏概全的散播錯誤的解讀,裡面的文件截圖,也刻意抹去了重要的內容,只圈出「停售」的消息:
其實,這么說的目的都是為了刺激你趕緊買,套路啊,套路!
今天,小編索性就帶你正確解讀一下這個去年發布的保險76號文件:
並不是所有返還型健康險、商業養老險都要停售,以下不合要求的保險產品,才要退市。
1.保障水平不達標的,要停售
文件的具體內容如上面截圖所示。意思是說,要提高保險金額與保費的比例下限,相當於提高保障程度,提高杠桿比,這本質上來講是有利於受益人的。因此未達到這個標準的保險產品必須在4月1日前停售,而不是所有類型的產品都停售。換句話說,停售的也是那些性價比不高的產品,這樣豈不是更好?
2.萬能險責任准備金評估利率高於年復利3%,不滿足條件的要停售
投資者在銀行買的銀保產品,很多都是這種萬能險包裝的。這類產品給出的收益率都不低,動不動就6%+,甚至還承諾保底利率3.5%。收益高,背後的風險也高,所以保監會為了提高客戶資金安全性,防範金融風險,76號文件限制了萬能險的利率上限,所以4月1號前不符合要求的,停售。
3.提供保單貸款的保險,貸款比例過高的要停售
有些儲蓄型的保單,可以進行保單質押貸款。此前貸款比例可以是保單現金價值的80%以上,而很多產品的貸款比例高達90%,據說有些甚至超過了95%。而4月1號以後,所有保單貸款比例不能高於80%,違規的都得停售。
舉個例子,保單現金價值100萬,4月1號前你可以貸90萬,甚至95萬,以後只能最多貸款80萬了,相當於資金周轉度降低。那麼對於這類產品,小編覺得,如果你是看中了保單資金周轉的功能,倒可以趁著現在貸款比例高的時候購買,否則,就沒必要為了多貸款而搶在停售前購買這種保險了。
小編覺得,停售的產品其實並沒有宣傳的那樣「超值」、「完美」,遇到「停售」的宣傳也不要盲從,買保險還得根據自身保險需求,從保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來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
對於已經購買了要停售的保險產品,投保人也可以放心,保險公司會根據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條款。也就是說,投保人的權益,不會因為產品的停售而受到影響。
2. 如果「愛健康百萬醫療保險」停售了,還能續保嗎
根據條款規定,如果本保險產品統一停售,保險公司不再接受投保人的連續投保。本產品目前沒有停售計劃。
3. 保險高現價產品停售
今天起,哪些保險產品要停售
「4月1日前搶到了『利贏』,就是搶到了財富,搶不到相當於錯過了2003年的樓市與2007年的牛市!」「生命表更換後,同樣保額產品,每個月多了幾百塊保費,幾十年算下來多交了好幾萬塊錢呢,還是趕快投保劃算啊!」這是近期常見的以「4月1日停售」或「生命表更換產品大幅漲價」等為口號的保險營銷。
實際上,這是不少不少保險中介代理人等,根據去年9月保監會下發的76號文件中提到的「要求不符合監管的產品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這則消息,把產品「停售」說成是產品「升級」,同時在「生命表更換後產品更新」的促銷搶購說辭下,將產品包裝成性價比高的產品,引導客戶打時間差進行搶購。
哪些產品真的要停售?
去年9月份,保監會下發的76號文件,對保險產品的設計提出了幾個新的要求,然後從今年4月1號開始正式實行。
這份《通知》中除了提要求,也明確說明了幾種不符合保監會要求的保險產品,也將在今年4月1號前停售。
1.保障水平不達標的,要停售
要提高保險金額與保費的比例下限,相當於提高保障程度,提高杠桿比,這本質上來講是有利於受益人的。因此未達到這個標準的保險產品必須在4月1日前停售,而不是所有類型的產品都停售。
2.萬能險責任准備金評估利率高於年復利3%,不滿足條件的要停售
投資者在銀行買的銀保產品,很多都是這種萬能險包裝的。這類產品給出的收益率都不低,動不動就6%+,甚至還承諾保底利率3.5%。收益高,背後的風險也高,所以保監會為了提高客戶資金安全性,防範金融風險,76號文件限制了萬能險的利率上限,所以4月1號前不符合要求的,停售。
3.提供保單貸款的保險,貸款比例過高的要停售
而對於已經購買了要停售的保險產品,投保人也可以放心,保險公司會根據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條款。也就是說,投保人的權益,不會因為產品的停售而受到影響
生命表更新對價格影響有限
至於今年元旦起就使用的第三套生命表,保險人士表示,第三套生命表的確會導致產品價格發生變化,但上漲的只是一部分。
據悉,在第三套生命表中,男性和女性平均壽命分別為79.5歲和84.6歲,較此前的第二套生命表數據分別提高了2.8歲和3.7歲。因此,死亡率的改善使得預期余命增加,養老金給付也會隨之增加。
所以,在同等給付條件下,養老保險產品的定價應該會相對上升。「投保人的平均壽命提升後,險企承擔的保障期間也相應拉長。」保險人士測算發現,30歲的女性而言,同一份養老保險,在第三套生命表下,總保費支出會上漲9.6%。
另一方面,非養老產品的價格會趨於下降。同等年齡條件下死亡概率的降低,使得非養老金類產品保費有降低的可能性。其中包括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健康險及不包含生存金給付責任的兩全保險、長壽風險較低的年金保險等。但是,有市場人士指出,作為傳統壽險業務的利潤來源,「死差、費差和利差」中的利差對產品定價影響最大,而對於風險保障業務佔比較低的險種,生命表的更新對價格帶來的影響也有限。
4月1號起保險業會有什麼變化?
1.保險公司萬能險業務規模將會縮小,同時萬能險產品的最低保障利率將會下調至3%,過高的萬能險結算利率將不復存在。此外,保險公司不得將終身壽險、年金保險、護理保險設計成中短存續期產品。
2.可貸款比例下調。4月1號之後,利用壽險保單向保險公司貸款的,保單貸款比例不得高於保單現金價值或賬戶價值的80%。
3.各險企也在謀劃著後續新產品的開發與補充。盡管目前對新產品具體形態還不得知,但回歸傳統保障將是主流。
事實上,保監會早就進行了辟謠:保險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時機,虛假宣傳,採取產品「炒停」等營銷策略違規開展保險業務,違背保險最大誠實信用原則。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根據自身需求理性選擇購買,不要輕信網路傳言,相關政策信息應以保監會官方渠道發布為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4.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在客戶明確拒絕投保後干擾客戶的
你可以向當地保險監管機構投訴
相關監管規定如下:
1、保險營銷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過程中是否出示《展業證》。
2、是否向投保人提供了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書。
3、是否存在代簽名,以及代抄錄風險提示語句的情況。
4、是否向客戶如實告知有關保險產品與服務的信息,是否向客戶說明保險合同中責任免除、猶豫期、健康保險產品等待期、退保等重要信息。
5、營銷員在銷售未成年人有關的保險產品過程中是否就被保險人的死亡給付保險金總和等內容向投保人進行主動告知。
6、保險營銷員銷售新型產品的是否告知客戶此類產品的費用扣除情況,並提示購買此類產品的投資風險。
7、營銷員是否存在將保險產品與銀行存款、國債、基金等進行片面比較和承諾、誇大收益的行為。
8、公司或營銷員是否存在以停售為名進行宣傳和銷售誤導。
9、是否存在誘導、唆使投保人終止、放棄有效的保險合同,購買新的保險產品,且損害投保人利益的情況。
10、是否存在利用行政權力、行業優勢地位或者職業便利以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情況。
11、是否存在阻礙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情況。
12、在客戶明確拒絕投保的情況下,營銷員是否繼續向客戶推銷,干擾客戶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13、公司或營銷員是否存在向不特定人群隨機撥打電話或手機進行產品銷售的情況。
14、營銷員是否存在隨機撥打電話或手機邀請未特定人群參見產品說明會的情況。
15、公司或營銷員是否存在向未特定人群或居民住戶隨機發放產品宣傳材料的情況。
16、公司及其銷售人員是否存在利用產品說明會誤導參會人員(不特定人群)的情況,如存在與銀行存款、國債、基金等進行片面比較和承諾、誇大收益的行為,向客戶提供片面、虛假的產品信息,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事項。
依據你的描述,他們已經違反了第十五條的規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保險停售了還能續保嗎 為什麼保險產品會停售
產品停售了對已投的保單沒有任何影響,任何一份售出的保單都是合同,是經監管單位批准、法律承認的合同。
每年都有正常的產品更迭,不可能因為去年買的產品今年停售就失效。任何一款在售或停售的產品都會受到嚴格的監管限制,確保順利理賠。完成保單對任何一家保險公司來說,都是保障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很多人請教學姐,自己想要買保險,也想要了解一些保險知識,希望達到那種自學能夠看懂基本條款的程度,需要掌握哪些內容呢?學姐花了一些時間的整理,把一些基礎的保險名詞解釋和常用術語匯總如下: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險知識都在這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購買的是一年期的醫療險、意外險等短期險,學姐建議:如果產品停售,在保單到期前請及時購買替代產品,避免出現保障「真空期」,否則在此期間出了問題而無法理賠,就得不償失了。
最後,學姐還是想提醒大家一句,保險停售你的保險是不是白買了?這得看你買的是長險還是短險。
如果你買的是長期險,放寬心。比如我們買了保一輩子的重疾險,不管它是否停售,我們都能享受重疾保障。保險公司停售它,只是下架這款產品,還沒買的人不能買了而已。但對於已經買了的人來說,就算停售了,只要還在保障期內,它就能一直保障我們。
如果你買的是一年期保險,那就要注意了。比如今年2月買的百萬醫療險,到了5月產品停售了。那在產品到期失效前幾個月,就要開始挑選替代的保險產品了。但有些百萬醫療險有「X年保證續保」功能,這種產品,投保後就算停售了,在保證續保期內也還能繼續購買。
6. 保險停售了還能續保嗎,為什麼保險產品會停售
產品停售了對已投的保單沒有任何影響,任何一份售出的保單都是合同,是經監管單位批准、法律承認的合同。
每年都有正常的產品更迭,不可能因為去年買的產品今年停售就失效。任何一款在售或停售的產品都會受到嚴格的監管限制,確保順利理賠。完成保單對任何一家保險公司來說,都是保障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說到這,學姐之前寫過一篇原創文章:我買的保險停售了怎麼辦?會對我的保障有影響嗎?
文章從專業的角度分析了買長期險和短險後產品停售了對日後保障的影響以及我們應該怎麼應對這種影響。
銀保監會出新規,監管叫停 :我們都知道,銀行和保險公司的監管部門是銀保監會,如果銀保監會覺得某款產品設計不合規,讓保險公司停售都屬於正常的范疇。再有就是,某些公司推出的產品過於激進,越過了監管的紅線,也有可能是保險公司有違規嫌疑,在這種情況下,產品也會被要求強制停售。
產品升級,更新迭代 :現在這個時代,不管什麼產品,更新速度勝於一切,很多公司的老產品都會在新的一年進行在原有產品的基礎上進行升級,例如很多重疾險都會有2017版,2018版,2019版,每次升級也都會在老版本的保障基礎上做點調整,保障也會更好,這個時候,老版本的產品自然就下架停售了。
產品費率低,沒有利潤空間:這種情況就比較常見,因為有的產品定價確實很低,保險公司沒有啥利潤空間可圖,自然售賣的時間不會太長。
產品設計很好,虧損隱患過大:如果某款保險產品設計的性價比很高,銷量也是很好,但是,經過盤算並不掙錢,若再持續賣下去,甚至有可能要虧錢。這個時候自然也會選擇停售;
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原因,例如,利率下調,保險公司要虧損,09年以來,一年期基準利率一路從2.5%下調到現在的1.5%。前些年,保險公司為了爭取更多保單,利用高利率做文章。在利率一路下行的環境下,這些產品就要面臨利率倒掛的風險。另外一方面,降息對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以及保險利差構成負面影響。
產品偽停售,銷售伎倆 :這里呢,我們要敲黑板了,有的時候,保險停售也會是保險公司慣用的銷售伎倆。而很多人也通常會有種「再不買,以後就沒有了」的心理,很輕易的就做了投保決定,但是,也有很多人買了以後就開始吐槽產品的缺陷等。所以,在做投保選擇時,還是建議大家要擦亮雙眼,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入手。
7. 哪些 保險 產品 要 停 售
今天起,哪些保險產品要停售
「4月1日前搶到了『利贏』,就是搶到了財富,搶不到相當於錯過了2003年的樓市與2007年的牛市!」「生命表更換後,同樣保額產品,每個月多了幾百塊保費,幾十年算下來多交了好幾萬塊錢呢,還是趕快投保劃算啊!」這是近期常見的以「4月1日停售」或「生命表更換產品大幅漲價」等為口號的保險營銷。
實際上,這是不少不少保險中介代理人等,根據去年9月保監會下發的76號文件中提到的「要求不符合監管的產品在2017年4月 1日前全部停售」這則消息,把產品「停售」說成是產品「升級」,同時在「生命表更換後產品更新」的促銷搶購說辭下,將產品包裝成性價比高的產品,引導客戶打時間差進行搶購。
哪些產品真的要停售?
去年9月份,保監會下發的76號文件,對保險產品的設計提出了幾個新的要求,然後從今年4月1號開始正式實行。
這份《通知》中除了提要求,也明確說明了幾種不符合保監會要求的保險產品,也將在今年4月1號前停售。
1.保障水平不達標的,要停售
要提高保險金額與保費的比例下限,相當於提高保障程度,提高杠桿比,這本質上來講是有利於受益人的。因此未達到這個標準的保險產品必須在4月1日前停售,而不是所有類型的產品都停售。
2.萬能險責任准備金評估利率高於年復利3%,不滿足條件的要停售
投資者在銀行買的銀保產品,很多都是這種萬能險包裝的。這類產品給出的收益率都不低,動不動就6%+,甚至還承諾保底利率3.5%。收益高,背後的風險也高,所以保監會為了提高客戶資金安全性,防範金融風險,76號文件限制了萬能險的利率上限,所以4月1號前不符合要求的,停售。
3.提供保單貸款的保險,貸款比例過高的要停售
而對於已經購買了要停售的保險產品,投保人也可以放心,保險公司會根據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條款。也就是說,投保人的權益,不會因為產品的停售而受到影響
生命表更新對價格影響有限
至於今年元旦起就使用的第三套生命表,保險人士表示,第三套生命表的確會導致產品價格發生變化,但上漲的只是一部分。
據悉,在第三套生命表中,男性和女性平均壽命分別為79.5歲和84.6歲,較此前的第二套生命表數據分別提高了2.8歲和3.7歲。因此,死亡率的改善使得預期余命增加,養老金給付也會隨之增加。
所以,在同等給付條件下,養老保險產品的定價應該會相對上升。「投保人的平均壽命提升後,險企承擔的保障期間也相應拉長。」保險人士測算發現,30歲的女性而言,同一份養老保險,在第三套生命表下,總保費支出會上漲9.6%。
另一方面,非養老產品的價格會趨於下降。同等年齡條件下死亡概率的降低,使得非養老金類產品保費有降低的可能性。其中包括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健康險及不 包含生存金給付責任的兩全保險、長壽風險較低的年金保險等。但是,有市場人士指出,作為傳統壽險業務的利潤來源,「死差、費差和利差」中的利差對產品定價影響最大,而對於風險保障業務佔比較低的險種,生命表的更新對價格帶來的影響也有限。
4月1號起保險業會有什麼變化?
1.保險公司萬能險業務規模將會縮小,同時萬能險產品的最低保障利率將會下調至3%,過高的萬能險結算利率將不復存在。此外,保險公司不得將終身壽險、年金保險、護理保險設計成中短存續期產品。
2.可貸款比例下調。4月1號之後,利用壽險保單向保險公司貸款的,保單貸款比例不得高於保單現金價值或賬戶價值的80%。
3.各險企也在謀劃著後續新產品的開發與補充。盡管目前對新產品具體形態還不得知,但回歸傳統保障將是主流。
事實上,保監會早就進行了辟謠:保險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時機,虛假宣傳,採取產品「炒停」等營銷策略違規開展保險業務,違背保險最大誠實信用原則。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根據自身需求理性選擇購買,不要輕信網路傳言,相關政策信息應以保監會官方渠道發布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