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需要看什麼書
保險代理人考試教材
2012年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參考用書為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基礎知識》(2010年版)和《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2010年版)兩本書。
分值分配和命題范圍如下:保險原理知識佔30分,命題范圍是《保險基礎知識》第一章至第五章;
財產保險知識佔10分,命題范圍是《保險基礎知識》第六章;
人身保險知識佔25分,命題范圍是《保險基礎知識》第七章;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職業道德和執業行為規范佔15分,命題范圍是《保險基礎知識》第八、九章和《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
其他相關法規部分佔20分,命題范圍是《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佔10分(全部為判斷題),《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共佔10分。詳細命題范圍請見中國保監會網站公布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
保險經紀人考試教材
2012年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命題范圍包括「保險原理與實務」和「保險經紀相關知識與法規」兩部分。
「保險原理與實務」佔60分,參考用書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原理與實務》(2010年版)。
「保險經紀相關知識與法規」佔40分,參考用書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經紀相關知識》(2010年版)和《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2010年版)。詳細命題范圍請見中國保監會網站公布的《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
保險公估人考試教材
2012年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命題范圍包括「保險原理與實務」和「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兩部分。
「保險原理與實務」佔60分,參考用書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原理與實務》(2010年版)。
「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佔40分,參考用書是《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2010年版)。
詳細命題范圍請見中國保監會網站公布的《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
2012年CICE(即:中國壽險管理師、中國壽險理財規劃師、中國員工福利規劃師)考試教材
項目編審委按照急用先行原則,逐步完成二版教材替換一版教材的工作。2010年開始使用的二版修訂教材有A1《風險管理與人身保險》、A2《保險從業人員職業道德》(一版書名為《人身保險從業人員職業道德》)、A3《人身保險產品》、A4《人身保險合同》、A7a《人身保險會計與財務(上)·會計版》、A7b《人身保險會計與財務(下)·財務版》,2011年開始使用的二版教材有A10《人身保險監管》、H1《健康保險原理及經營運作》、H2《健康保險外部環境及政策》。
根據教材修訂工作計劃,2012年春季考試開始投入使用的二版修訂教材包括A8《壽險公司資產管理》、P2《養老保險外部環境及政策》、P3《企業年金理論與實務》、G《團體保險》,秋季考試開始使用的二版修訂教材包括A5《壽險公司經營與管理》、A6《人身保險市場與營銷》、A9《壽險公司人力資源管理》、P1《養老保險原理及經營運作》、EB1《員工福利計劃:原理、設計與管理》、EB2《員工福利計劃:政策與外部環境》。
尚未使用二版教材的課程,將以考試補充資料的方式向考生提供相關政策法規的最新動態;已使用二版教材的課程,如出現重大相關法律法規調整,項目也將在官方網站及時反映相關信息。有關考試大綱及考試補充資料的具體情況參見本公告第十五條。
Ⅱ 保險代理人考試怎麼考呀好過嗎
挺好過的,考前多看看書,做一下代理人的模擬題,就可以了。都是在電腦上考的
Ⅲ 保險代理人從業資格證怎麼考
到每家保險公司報名交2寸照片2張,個人資料學歷,交150元的資料費用,由保險公司輔導學習上機考試。祝你成功!
Ⅳ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各地的)收費標准
60(不含書,一般都是公司免費培訓的)
一次考過公司給報,考不過自費
Ⅳ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需要繳費嗎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需要繳費。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費和保險經紀人資格考試費
保監會在組織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和保險經紀人資格考試時,向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收取考試費。
2015年財政部規范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費用
一、保險業監管費
(一)保監會對納入監管范圍的各類保險公司(含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專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含保險中介集團公司)、外國保險機構代表處和其他經批准設立的保險機構(以下稱被監管單位),收取機構監管費。其中:對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專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按其上年末注冊資本金(新設機構按當年注冊資本金)一定比例收取;對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按其上年末營運資金(新設機構按當年營運資金)一定比例收取;對外國保險機構代表處按定額收取。
注冊資本金、營運資金的具體數額以外部審計機構審計的上年末會計報表為准。
(二)保監會對納入監管范圍的各類保險公司、專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收取業務監管費。其中:對保險公司按其上年自留保費一定比例收取。在會計核算時,區分保險風險和其他風險進行分拆處理和重大保險風險測試後,不確認為保費收入部分(涉及分紅險、投連險、萬能險、變額年金和非壽險投資型等業務),按其上年銷售額一定比例收取;對專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按其上年代辦業務營業收入一定比例收取。
自留保費是指保費加上分入保費減去分出保費。保費是指投保人按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全部款項。分出保費是指保險機構向境內保險機構分出的保費(不包括向境外保險機構分出的保費)。
自留保費、銷售額、代辦業務營業收入的具體數額以外部審計機構審計的上年末會計報表為准。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專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應繳納的保險業監管費,由其法人機構統一繳納。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和外國保險機構代表處應繳納的保險業監管費,由各分公司和代表處繳納。被監管單位應於每年7月31日前繳納當年的保險業監管費。
(四)對下列情形減免保險業監管費:
1、對政策性保險公司免收保險機構監管費,對政策性保險公司經營的政策性業務免收保險業務監管費。
2、對農村保險互助社免收保險機構監管費和業務監管費。
3、對保險公司經營的農業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計劃生育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免收保險業務監管費。
農業保險是指保險機構根據農業保險合同,對被保險人在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生產中因保險標的遭受約定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險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保險活動。
4、對開業不滿(含)3年(以開業時間的自然年份計算)的保險公司、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和專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減半收取保險機構監管費。
二、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費和保險經紀人資格考試費
保監會在組織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和保險經紀人資格考試時,向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收取考試費。
三、上述收費項目的具體收費標准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另行制定。
四、收費單位應按規定使用財政部統一印製的票據。
五、上述收費收入全額繳入中央國庫,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具體收繳辦法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執行。被監管單位將保險業監管費繳入中央國庫後,要將繳款憑證復印件分送被監管單位企業法人(或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和外國保險機構代表處)所在地保監局和財政部駐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備案。保監會開展保險業監管及組織考試工作所需經費,由財政部通過部門預算統籌安排。
六、收費單位應嚴格按上述規定執行,不得自行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或調整收費標准,並自覺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違規多征、減免或緩徵收費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七、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計委關於批准收取保險業務監管費的通知》(財綜字[1999]123號)、《財政部 國家計委關於中國精算師(准精算師部分)和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規[2000]37號)、《財政部 國家計委關於同意繼續收取保險業務監管費的復函》(財綜[2001]86號)以及其他與本通知不符的規定同時廢止。
Ⅵ 保險代理人資格證考試
現在叫展業證和代理證。
代理證是你在保險公司培訓的時候,就會讓你交六十元考的證,這個證是不管你在保險公司上不上,只要你考過了(60分),就會發給你這個證。這個證的有效期是三年。如果三年到期了需要換證。換證的時候需要身份證復印件、填寫一張換證申請表、兩張照片、代理證原件和繼續教育的復印件。一個都不能少,現在每年保險公司都會有繼續教育的培訓。沒有這個證,是換不了代理證的。那麼,就只能重考了。
關於展業證,是等你在保險公司上崗了,保險公司會給你發一個展業證。這個證是證明你工作身份的,證明你是保險公司的員工。這個證是一年一換,需要填一張表、身份證和展業證原件。這個公司就會給你換了。展業證,其實就和別的公司的工作證是一個道理,就是一個證明。
Ⅶ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取消了嗎
你好,已經取消了,必須有大專以上的學歷,必須在網站上能查到的,到保險公司參加課程學習,結業考試通過的,公司會發證才可以的
Ⅷ 保險代理人資格證考試怎麼報名
第一 兩種方式 一個是直接去相關的保險行業協會報名
第二 一個是直接找相關的保險公司直接找相關代理人渠道報名
第三 無論如何報名 結果都是一樣的 到保險行業協會考試 考試合格就可以
第四 同時需要說明的保險行業協會的考試是電腦考試 電腦考試馬上出成績
第五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附帶說明建議你平時多買商業保險作為補充和提高這樣有效提高下你的生活水平來的。
Ⅸ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的重點是什麼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的重點內容如下:
風險與風險管理:
一 風險概述
1.在保險理論實務中,風險指某種事件(發生的不確定性)。
2.風險由(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三個要素構成。
3.對於人而言,風險因素是指(健康情況和年齡)。
4.根據風險的(性質)不同,可分為(有形風險因素)和(無形風險因素)。
5.汽車剎車失靈導致車禍人亡,(剎車失靈)是(風險因素),(車禍)是(風險事故)
6.在保險實務中,通常將損失分為兩種形態,即(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又稱為實質損失。也可將損失分為四類:即(實質損失)、(額外費用損失)、(收入損失)和(責任損失)。
7.按風險(產生的原因)分類:(自然風險),(社會風險),(政治風險),(經濟風險)與(技術風險)。
8.(自然風險)的特徵(不可控性)、(周期性)、(共沾性)。
9.(搶劫)屬於(社會風險)。
10.依據(風險的標的)分,風險可分為(財產風險)、(人身風險)、(責任風險)與(信用風險)。
11.(人身風險)所致的損失一般有兩種:(收入能力)損失及(額外費用)損失。
12.按(風險性質)分(純粹風險)與(投機風險)。
13.(汽車碰撞)的風險屬於(純粹風險),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股票)屬於(投機風險)。
14.按(風險產生的社會環境)分為(靜態風險)與(動態風險)。(雷電、暴風雨)屬於靜態風險;(生產技術的改進,人口增長)屬於(動態風險)。
15.依據(產生風險的行為)分類,風險可以分為(基本風險)和(特定風險)。基本風險是指(非個人行為引起的風險)。特定風險是指(個人行為引起的風險)。如(火災、爆炸)。
16.風險的特徵有:風險的(不確定性)、風險的(客觀性)、風險的(普遍性)、風險的(可測定性)、風險的(發展性)。
17.風險滲入到社會、企業、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有)體現了(風險的普遍性)。
第二節 風險管理
1.(風險管理)是(一個組織或者個人用以降低風險的消極結果的決策過程)。
2.風險管理的(對象)是(風險)。
3.風險管理的主體是(組織,個人,家庭)。
4.風險管理的基本程序分為(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選擇風險管理技術)和(評估風險管理效果)五個環節。
5.風險管理的(基本目標)是(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6.在風險(管理演變過程)中,最有影響的風險管理的形式是(企業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
7.20世紀90年代,風險管理繼續發生著變革,在風險管理發展過程中,如(安全工程、法律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安全等風險防範手段的出現),意味著(保險開始與其他風險管理組織行為相融合)。
4.進入21世紀,(許多國家政府介入)了風險管理領域的(原因是巨災風險事故的頻發)。
5.(風險識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它是指對企業、家庭或個人面臨的和潛在的風險加以判斷、歸類和對風險性質進行鑒定的過程。
6.風險識別主要包括(感知風險)和(分析風險)兩方面內容。
7.(風險估測)是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通過對所收集的大量資料進行分析,利用概率統計理論,估計和預測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損失程度。
8.(風險估測)所依據的理論是概率統計理論,不僅使風險管理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而且使風險分析定量化,為風險管理者進行風險決策、選擇最佳的管理技術提供了科學依據。
9.(風險評價)是對風險發生的概率、損失程度,結合其他因素進行全面考慮,評估發生風險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
10.(選擇風險管理技術)是風險管理中最為重要的環節。
11.(評估風險管理的效果)是指對風險管理技術適用性及收益性情況的分析、檢查、修正和評估。
12.風險管理(具體目標)分為(損失前目標)和(損失後目標)。
13.風險管理方法即風險管理的技術分為(控制型風險管理技術)和(財務型風險管理技術)。
14.控制型風險管理技術主要包括下列方法:(避免、預防、抑制)。如(定期體檢屬於預防)。
15.(避免)是指設法迴避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即從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風險單位和中途放棄某些既存的風險單位,採取主動放棄或改變該項活動的方式;避免 風險的方法一般在某特定風險所致損失頻率和損失程度相當高或處理風險的成本大於其產生的效益時採用,它是一種(最徹底、最簡單的方法、但也是一種消極的方 法)。
16.財務型風險管理技術包括:(自留風險)與(轉移風險)。轉移風險分為(財務型非保險轉移風險)與(財務型保險轉移風險)。
17.(自留風險)是指對風險的自我承擔,即企業或單位自我承受風險損害後果的方法。
18.(轉移風險)是指一些單位或個人為避免承擔損失,而有意識地將損失或與損失有關的財務後果轉嫁給另一些單位或個人承擔的一種風險管理方式。
19.(財務型非保險轉移)風險是指(單位和個人通過經濟合同),將損失或與損失有關的財務後果,轉移給另一些單位或個人去承擔,如(保證互助、基金制度)等。
20.(財務型保險轉移風險)是指(單位或者個人通過訂立保險合同),轉移風險。(萬能壽險)屬於(財務型保險轉移)。
保險概述:
第一節 保險的要素與特徵
1.《保險法》第二條規定: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 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 行為)。
2.現代商業保險的要素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可保風險的存在)、(大量同質風險的集合與分散)、(保險費率的釐定)、(保險准備金的建立)、(保險合同的訂立)。
3.可保風險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風險應當是純粹風險),(風險應當使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風險應當有導致重大損失的可能),(風險不能使大多數的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風險必須具有可測性)。
4.保險費率計算的依據是(風險發生的概率)及其所致保險標的(損失的概率)。
5.保險費率釐定的(公平性原則)要求(投保人交納的保險費應與其保險標的的風險狀況是相適應的)。
6.保險費率是否適度應當是就保險(整體業務)而言的。
7.保險費率釐定的(適度性)原則要求(保險人根據釐定的費率收取的保險費應能足以抵補一切可能發生的損失以及有關的營業費用)。
8.(保險准備金)是指保險人為保證其如約履行保險賠償或給付義務,根據政府有關法律規定或業務特定需要,從保費收入或盈餘中提取的與其所承擔的保險責任相對應的一定數量的基金。
9.非壽險責任准備金包括(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未決賠款准備金)和(總准備金)。
10.(保險合同)是保險雙方當事人履行各自(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11.「一人為眾,眾人為一」體現了保險的(互助性)。
12. 從保險的(科學性)來看,保險費率的釐定、保險准備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科學的數理計算)為依據的。
13.(人身保險)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社會保險)經營主體是(國家)。
14.社會保險則具有(強制實施)的特點。
15.提供(社會救濟)的主體是(國家)。(社會救濟)屬於(社會行為)。
16.儲蓄是(自助)行為。
注意事項: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了穩定發展保險代理人隊伍,落實保險代理人持證上崗制度而設立的資格測試,是保險從代理人初入保險市場的憑證 。
參考鏈接: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的重點_網路經驗
http://jingyan..com/article/6079ad0e41feda28ff86dbed.html
保險代理人資格證考試重點_網路文庫
http://wenku..com/link?url=z2P0t1dErSlVJ6SmgxXo-iMxpUGejuwE1YfKC5LybMOyKvcMVn_hoxwQ0mr-_cFW9M8Mvr3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