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失業補助金多少錢
2020年上海失業金一個月可以領多少錢
《關於調整本市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的通知》
國家《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近年來,本市每年均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物價變化情況適度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
近日,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台了《關於調整本市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的通知》,規定:從2019年4月1日起,對本市失業保險金的標准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第1-12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准從每月1770元調整為每月1815元,增加45元。
第13-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准按照第1-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計算,即從每月1416元調整為每月1452元。 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按照第13-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計算,即從每月1133元調整為每月1162元。
『貳』 請問現在上海失業保險金是多少
上海失業保險金 最高482元/月 晚報訊昨天,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焦揚發布了市政府同意、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擬訂的關於調整本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政策。 調整後的本市失業保險金標准最高為482元/月,最低為360元/月。 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簡化了失業保險金標準的檔次,將原根據繳費年限和年齡分為六檔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簡化為三檔,每檔按就高的標准設定;二是對失業保險金第1—12個月的發放標准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50元。第13一24個月的標准,根據國家和本市的規定按第1一12個月的80%確定,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按第13一24個月標準的80%確定;三是相應調整失業保險金的托底標准。根據國家和本市關於失業保險金標准應當高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規定,對照今年剛調整的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350元,調整後的失業保險金最低標准確定為360元。
『叄』 上海市的失業金是多少
上海失業保險金根據年齡和繳費年限分不同的檔次,具體見上海人保網:
http://www.12333sh.gov.cn/201412333/xxgk/flfg/gfxwj/shbx/sybx/201603/t20160331_1243624.shtml
『肆』 請問現在上海失業保險金的每月的金額是多少
320元
『伍』 上海的失業金是多少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台的《關於調整本市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的通知》,從2020年4月1日起,本市2019年失業保險金最高標准從1770元調整到1815元,增加45元。具體調整為:第1-12個月失業保險金最高標准增加45元/月,調整為1815元/月。第13-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第1-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即1452元/月。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為第13-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即1162元/月。
『陸』 上海失業金一個月多少錢
根據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經市政府同意,申城將從4月1日起調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標准。本次調整的民生保障待遇標准包括最低工資標准、失業保險金標准、有關就業補助標准、工傷保險三項待遇標准,以及職工醫保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等。
月最低工資上調200元失業保險金發放額度上調
從2014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資標准將從1620元調整到1820元,增加200元,為全國最高;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14元調整到17元。根據國家《最低工資規定》,在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時,主要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
同時,為切實提高失業人員的生活保障水平,4月1日起將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調整後,第1-12個月失業保險金三檔標准每檔增加180元,分別提高到1065元/月、1120元/月、1170元/月;第13-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第1-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並按照高於本市城鎮「低保」標准10元左右確定托底標准。
『柒』 上海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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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切實提高失業人員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第258號令)以及《上海市失業保險辦法》(滬府發[1999]7號)的相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提高本市失業保險金支付標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按下列標准計發失業保險金:
詳細請見配圖
二、上述失業保險金支付標准自2014年4月1日開始執行。
上海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如果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二) 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三) 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四) 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五) 如果符合上述一至四項條件,可攜帶身份證、退工證明,到戶口所在(或者登記過居住地的)區(縣)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並在工作人員指導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二、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序:
單位職工被退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進行失業登記,發給「失業人員須知」→要求申領事業保險金的,填寫「失業保險登記表」→在規定日期,失業人員攜勞動手冊到區職介分中心→失業保險部門將核定好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和發放標准記載於勞動手冊。
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金的年限來確定(扣除已核定過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年限和1999年4月1日以前一次失業前的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
1、繳費年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為兩個月,以後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領取期限增加兩個月,依次類推。
2、一次核定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3、失業人員繳費不滿一年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繳費月份予以保留。
4、1994年4月1日以後,失業人員多次中斷就業,沒有核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月份可以累加,累加後滿12個月的認定繳費用年限滿一年,不足一年的月份數不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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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上海失業金每月多少
1.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是有具體規定的;國務院1999年1月22日發布的<<失業保險條例>>說的很清楚了.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2.單位要做的是解除勞動合同,把職工的人事檔案交失業管理部門;
3.需要的證明就是辦理下崗證,身份證等相關下崗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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