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通事故法醫鑒定誤工為6個月,保險公司只肯賠償3個月怎麼辦
直接起訴肇事方及保險公司:
要求賠償:
1、治療費
2、後續治療費
3、一次性傷殘賠償金
4、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
5、兩次鑒定的費用及與鑒定相關的住宿及車輛費等相關費用(須有票據)
6、精神損失費
你前面只提到了誤工費,但還有護理及營養費用,你可以再追問說出你父親是什麼地方受傷?醫院診斷為什麼?如果是骨折,那內固定取出沒有........鑒定機構按的哪一條標准評的十級?
我再幫你看下後期治療費大概是多少?營養及護理期限是多少?
㈡ 在保險公司3個月了一直沒有出單,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讓出單
某安一個月能招三四千人來進行職前培訓,而且參與培訓的人員不是免費的,要繳100元的培訓、材料費用的。職前培訓過程已經開始進行洗腦式的灌輸各種保險好的理念。這個階段,會有一部分人開始流失,但是這家保險公司的宣傳已經深入所有參與培訓者的內心,以後不論是否入職該公司,只要有買保險的需求,肯定是先想到這家保險公司的產品。
通過第一個階段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會進入接下來的崗前培訓,步步高培訓。這個時候,相當一部分留下來的參訓者已經陸陸續續入職有了工號。而這個階段的培訓,會向你傳達公司的考核指標,會講一兩個該公司的拳頭產品。這個時候,其實幾乎所有的參訓者對保險計劃設計,並沒有一個完整的認識,但是為了完成轉正考核,或者責任底薪考核,在自己並不具備行業知識的情況下,拚命的一日三訪五訪。是努力了一段時間之後,運氣好的可能連健康告知、核保這些必要程序都不了解的情況下,成交了幾個保單,勉強過了試用期;而運氣差的,會讓自己身邊的家人親戚朋友來購買保險,以此完成轉正考核。但是更多的,可能是自己買了一份保險之後,再也找不來人完成考核,然後就流失了。
你以為轉正了,就大功告成了嗎?那你就圖樣圖拿衣服了。保險公司給正式員工有特殊福利哦(一般情況下,是本保險公司的員工團險)。雖說福利是本公司的無形的看似不要成本的保險,但是還是存在賠付概率的,如果員工長期不貢獻新的保單,保險公司也會虧錢啊。於是,保險公司會每個季度進行考核,這個考核一般設計的都很有意思,不是按保單總量,也不是按實收保費總量,而是按長險數量和保費量來考核的。也就是說,你即便是出了1000份短期意外險這種容易賣的短險,你也不一定能通過考核,你必須要有壽險或者重疾險這種長險保單才可以。於是,一開始參加培訓的參訓者,如果你沒有特別優秀的展業技能,你就遲早會被淘汰的。
保險公司就是利用這種大量招人參訓,快速壓榨參訓者資源的方式,實現野蠻展業的。這樣的展業方式可以讓保險公司的整體業績快速增長,但是對於行銷人員的職業發展並不友好。多數行銷人員迫於完成業績,把精力花在推銷本身上,而非提高自己的保險專業知識,所以大多數保險推銷人員,有意無意的就成了一個靠死纏爛打、熟人來完成業績的人。這樣快速培訓出來的行銷人員,別說怎麼根據客戶的實際情況來為客戶設計保險方案了,多數人甚至連自家保險產品的合同條款都還沒掰扯清楚,連推銷的保險能保什麼不能保什麼都還不清楚,甚至連健康告知這種必要程序都認為湊合著答一下就可以了,結果導致若干年後,客戶需要理賠的時候,卻發現根據當時簽的保險合同無法理賠,於是就認為當年的保險推銷員是個騙子。當然了,也有個別運氣好、或者無意識選擇了一些正確的成長方式的業務員。
總之一句話,保險公司為了自身的業績需要,快餐式的培訓、高效率的壓榨業務員的客戶資源,導致了大家對「賣保險的」印象不好,從而對「賣保險的」產生了預設立場,認為所有的賣保險的都是靠著一張嘴把一個虛無縹緲的保單推銷出去。
㈢ 我的車,出險了,但是保險公司3個月才給處理好,因為之前兩個月就沒給處理,這樣的話,保險公司有責任嗎
你的車出現了交通事故,從你表述的情況來看,車損比較嚴重,對車損車的交通事故全過程進行處理,這就需要很多的材料,比如說交警隊的事故處理材料,以及處理結果,車的責任坊等方面的原因,所以兩個月沒有給你處理,這也是情有所因,保險公司是沒有責任的,
㈣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現在賠償保險公司只負責三個月的誤工費對方也不出錢我該怎麼辦
1、車禍導致嗅覺完全失靈,需要申請交警或法院委託機構鑒定傷殘等級及三期(護理期、休息期和營養期);
2、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可以將肇事車輛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進來,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3、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具體的賠償項目和金額的計算標准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裡面有詳細的介紹,建議查閱
㈤ 交通事故骨折後醫生開了4個月的假期,但是保險公司只承認3個月怎麼辦
那可能保險公司認為這病情只需要三個月就行了。因為開病假時間現在只要有人就可多開,所以保險公司現不太認可醫院的說法。
㈥ 車出了事故,保險公司人說最多2個月,現在3個月了還是沒有修好,怎麼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如果那顆樹不需要賠償,就是典型的單方事故了,只不過驚動了交警,既然沒有商業車損險保險或交強險(交強險對此事故沒有作用)已過期,那就簡單說一下交警有可能的處理方式:首先,如果按照正常處理,交警極有可能索要這輛車的交強險手續,如果沒有,那麼按照規定就是補辦交強險並處以交強險保費2倍的罰款;如果交警沒注意此事,那你就撿便宜了,放車之後趕緊去辦保險,交警對事故有一個罰款(有些地方也叫現場查勘費之類的名目,總之就是那麼回事,價錢大約在200-300元之間)如果車輛損失較重,對駕駛員還有一個處罰,扣3-6分或者更重;關於吊車拖車費,這個真不好說,各地收費都不一樣,正常的價位按照你所說的距離,如果是拖車費,大約在300元左右,吊車費大約700-1000元(如果不是交警找的,比如大型正規的專業清障公司,我說的這個價位還應該除以2或者是這個價位的三分之二左右),但我也見過不正常的,比如拖你的這輛車,就可能要1000-2000元,吊車費有可能2000-3000,我還見過要的更高的,但願你那地方的交警別黑的太過份;最後,建議你綜合全面考慮,在交警那邊找找熟人吧,公關一下效果會好的多,至於怎麼公關我就不說了,其實你懂的。
㈦ 醫院開三個月休息證明,保險公司只認兩個月,我去找勞動局可以嗎
這件事勞動局(現在為:人力資源社會勞動保障局)管不著。你只有法院起訴才能解決。
㈧ 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後,醫院開具診斷證明需要全休三個月,但是保險公司說最多休息一個月就可以了,只賠付需
繼續主張三個月,尊醫囑。若保險公司賠償不合理,建議提起訴訟依法維權。
㈨ 被車撞了保險公司只給3個月的誤工費,可我的傷還沒好,該怎麼辦
1、這個問題你可以打電話咨詢保險公司,詢問具體的理賠詳解!
2、你還可以直接咨詢律師,
㈩ 交通事故中對方全責,醫院建議休息3個月,但保險公司只賠50天的誤工費怎麼辦
醫生建議不代表准確的診斷,保險公司還是要以診斷結果為參照並結合你的工作性質工作時間等各種具體情況做出處理,你不認同可以與事故另一方和保險公司協商溝通,實在不行還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