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刑法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具體指多少
在刑法中,不同的罪名對於數額的規定是不一致的。
例如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罪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貪污罪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一)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四)贓款贓物用於非法活動的;
(五)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六)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一)多次索賄的;
(二)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三)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第二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受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污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受賄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具有本解釋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⑵ 騙保案中的數額較大,巨大,特別巨大是如何界定的
中國法律是有可操作性的!具體的可以參照相關法律!
⑶ 保險詐騙數額較大,巨大,特別巨大怎樣認定
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 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00萬 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⑷ 貪污受賄案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分別是多少
貪污罪或者受賄罪數額標准如下:
數額較大:30000元以上不滿200000元
數額巨大:200000元以上不滿3000000元
數額特別巨大:3000000元以上
⑸ 刑法對數額特大巨大特別巨大是怎麼界定的
相應罪名的司法解釋中都會有界定,並無通用標准。
⑹ 吉林省對詐騙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別巨大是怎樣化分的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執行具體數額標準的規定》的通知
吉高法(2013)114號
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執行具體數額標準的規定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3年4月4日起施行,司法解釋對盜竊案件的數額標准進行了調整。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司法解釋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由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共同研究確定了我省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現規定如下: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⑺ 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幾年有期徒刑處有期徒刑並處多少罰金
罰金根基詐騙金額來判定的,這個不好回答。刑期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如造成他人死亡那就七年以上甚至死刑
⑻ 數額較大、巨大、特別巨大,是怎麼劃分的
「數額較大」: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
「數額巨大」: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
「數額特別巨大」:在三百萬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第二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數額較大」: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數額巨大」: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在三百萬元以上。
拓展資料:
案例:
河池一鄉鎮人員貪污征地補償款213萬元,數額巨大獲刑
2017年7月17日,廣西河池市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洛陽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原工作人員梁某貪污、挪用征地補償款達213萬元一案,在環江縣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並當庭作出宣判。
2012年3月,河池市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成立了中緬天然氣管道工程項目建設指揮部(以下簡稱「建設指揮部」),成立洛陽鎮征地拆遷工作組,梁某及其他工作人員任組員。
2012年9月18日至2014年3月12日期間,建設指揮部共分11次下撥征地拆遷補償費進入洛陽鎮國土資源管理所的賬戶。
據悉,梁某在經手兌現征地補償費時,未兌現補償款給被征地的農戶、村屯集體,自行製作了虛假的中國農業銀行「主辦行中間業務交易成功明細表」,利用環江縣農業銀行洛陽分理處的業務員不遵守制度之機,加蓋了業務辦訖印章後入賬,從而侵吞征地補償款人民幣1494558.54元,挪用征地補償款共計55096.72元。
同時,梁某任職洛陽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期間,該所將辦公樓的部分房屋及辦公樓旁的部分空閑地出租。梁會在收取得租金49800.00元後,將單位租金占為已有。
法院認為,被告人梁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辦理中緬天然氣管道工程、華金公路、洛陽污水廠項目的兌現征地拆遷補償款工作中,採取製作虛假的材料入賬,將征地拆遷補償款1996709.16元占為己有,其行為構成貪污罪。
據了解,被告人梁某將部分征地拆遷補償款提現後不予兌現給被征地農戶和集體,而將該款項109147.07元挪為己用,其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
同時,在收取群眾建房稅費、開墾費及洛陽鎮國土所出租空閑地、房屋所得租金時,被告人梁某未將收取所得款項133855元存入對公賬戶,而是據為己有,其行為構成貪污罪。
被告人梁某貪污數額合計達2130564.16元,數額巨大。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梁某於案發後退還贓款15萬元,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犯罪所得的其餘贓款,將依法繼續追繳。
經一審宣判判決:
一、被告人梁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總和刑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二、被告人梁某退還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5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三、被告人梁某犯罪所得人民幣2089711.23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⑼ 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
對於不同罪名,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十分巨大的標準是不同的。以詐騙罪為例:【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產價值三千到一萬以上、三萬到十萬以上、五十萬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那到底多少是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
根據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但是由於2010年立案追訴標準的修改,數額較大的標准已經調整為2萬元)。
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而其他嚴重情節和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則是:
其他嚴重情節是指: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