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保險業發展歷史2006年
新中國保險業演進史(1949~2007)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北京成立。
1952年:外國保險公司完全退出中國保險市場。
1955年:完全廢除保險經紀人制度。
1958年:全面停辦國內保險業務。
1980年:回復財產保險業務,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復業。
1982年:回復人壽保險業務。
1984年:中國人民保險獲准成立投資公司,可用部分保險准備金投資。
1986年:交通銀行組建保險業務部(中國太保的前身),打破了中國人保獨家壟斷經營的局面。
1988年:第一家股份制保險公司——平安保險公司正式開業。
1991年: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為交通銀行保險業務部。
1992年:首家外資壽險公司——美國友邦保險上海分公司成立,引進壽險代理人制度。
1994年: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引進外資入股。
1995年:第一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出台。
1996年:開始分業經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業務分拆,組成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再保險公司。
首家中外合資壽險公司——中宏保險在上海成立。
1998年:中國保險監督讀管理委員會成立。
太平洋安泰人壽,安聯大眾,金盛人壽等中外合資壽險公司成立。
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規定自1999年7月1日起,所有新簽單業務條款中對殘疾程度的定義及保險金給付比例必須按照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執行。
1999年:保險公司獲准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間接進入證券市場。
大陸首次保險經紀人資格考試。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成立(前身為1949年成立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1996年分立的中保人壽保險公司)。
光大永明,信誠(廣州),等中外合資的壽險公司成立。
平安保險推出第一個投資連結型商品——世紀理財投資連結保險。
2000年:中保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掛牌上市。
民生人壽,東方人壽,生命人壽,恆安人壽等中資壽險公司成立。
中保康聯人壽,恆康天安人壽等中外合資壽險公司成立。
中國太保推出第一張萬能壽險商品——太平盛世長發兩全。
2001年:大陸獲准加入WTO,美國紐約人壽,美國大都會,日本生命人壽三家外資公司獲得業務執照。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成立。
2002年:保監會取消保險公司投資證券、基金的資格,保險公司在境外運用資金等行政審批項目。
泰康人壽推出第一個「保底產品」——銀保「放心理財」投連險。
2003年:保監會允許外資壽險公司提供健康險、團體險、養老金/年金險業務,取消外資保險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地域限制。
2004年:第一家專業年金保險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獲准籌建。
平安保險在港交所上市。
2005年:保監會和證監會聯合發布《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保險資金獲準直接入市。
新生命表獲得保監會評審通過。
截至2005年底,全國壽險公司近100家,外資公司達40家,外資保險機構在華設立192個辦事處。
平安銀行在附件開業,標志著平安名下的金融控股集團初見雛形。
2006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6)第5號」,對外匯管理政策進行重要調整,保險公司被允許用人民幣自有資金購買外匯,進行境外投資。
2007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2007年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針對重大疾病保險所涉及的病種做出了統一的規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貳』 中國保險業的發展
30年的中國保險業
28年前從零開始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保險業經歷了近30年的高速增長,在補償災害損失、維護社會安定、支持中國的經濟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首先,整個行業發展突飛猛進。其表現主要有三:一是保險機構增長迅速。1980年,中國只有1家保險公司,1998年為28家;截至2007年底,全國共有保險機構110家,是十年前的4倍。此外,專業保險中介機構(代理人、經紀人、公估人)從2000年的幾家,到2007年底的2331家,幾年間增長近500倍。二是保費收入增長迅速。1980年全國保費收入為4.6億元,2007年,全國實現保費收入為7035.8億元,28年間,年均增長達31.2%。三是保險資產增長迅速。從1980年恢復國內業務到2007年,保險業積累第一個1萬億資產用了24年,積累第二個1萬億資產用了3年,第三個1萬億僅有1年時間。截至2007年,中國的保險業資產總額達到2.9萬億元,是五年前的5倍。1978年到2007年,中國經濟年均增長9.88%,同一時期保險機構總資產卻增長了7000多倍,年均增長37.5%,遠遠超過經濟增長速度。中國保險業突飛猛進的發展令全球業界震驚。
中國保險業現狀與發展前景的分析
中國保險業現狀與發展前景的分析縱觀我國保險業20多年的發展,中國保險市場雖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後,中國保險業面臨著難得的機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戰。本文就中國保險業的現狀、發展趨勢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時提出加入WTO後應採取的對策。關鍵詞:保險業現狀發展趨勢挑戰潛力對策一、中國保險業的發展狀況及發展趨勢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保險業的發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個以國有保險公司為主體,中外保險公司並存,外資保險公司爭相入市,多家保險公司竟爭發展的保險市場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保險業與之存在著巨大的差距。(一)中國保險業在開放中不斷發展壯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業務快速發展。自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中國的保險業保持了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2003年保費總收入達到3880.4億元,比上年增長27.1%,相當於1999年的2.8倍;保險業總資產達到9122.8億元,比上年增長41.5%;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到8739億元,比上年增長51.4%。2003年保險密度為287.44元(即每個公民的平均保費),保險深度為3.33%,中國保險業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良好局面。2、市場體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國共有保險公司61家,其中中資保險公司24家,外資保險公司37家。按業務性質分,財產保險公司25家,人身保險公司30家,再保險公司5家,政策性保險公司1家。此外還有6家保險集團(控股)公司,2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專業保險中介機構705家,其中保險代理公司507家,保險經紀公司115家,保險公估公司83家,保險從業人員達到150萬人。3、體制改革進展順利。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國再保險公司等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部分股份制保險公司通過吸收外資和民營資本參股,股權結構得到優化,治理結構逐步完善,經營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體制改革取得突破。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分別設立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把保險資金實行了專業化管理和集中統一運用。在探索保險資金管理改革方面邁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規初步完善。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頒布實施,標志著中國保險業進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階段。為適應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需要,2001年國務院頒布了《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中國保監會積極清理了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的法律法規和規章。2002年頒布實施了新的保險法,與此同時中國保監會依據新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先後制定、修改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規章和制度。一個適合中國保險市場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已經逐步形成。5、保險監管逐步與國際接軌。償付能力監管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頒布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建立了償付能力預警指標體系,符合中國國情的償付能力監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與此同時,實施了《財產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監管指標》、《財產保險公司分險種監管報表》以及《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精算規定》等一系列監管規章。加強了保險業監管的制度建設。(二)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保險業就以下幾個方面與之存在著巨大的差距1、從保險業發展的規模上看,我國保險公司的數量、保費總收入和資產總量都相對很少。規模是行業和企業發展水平的基本標志,從各方面的統計數據應該看到,我國保險業還處在起步階段。2、從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上看,我國在這兩方面都處於相當低的水平,與發達國家相距甚遠。保險深度是一個國家和地區年保費收入與同期國內生產總值之比。目前,發達國家保險市場的保險深度已達10%左右。而我國2000年的保險深度為1.8%。保險密度指標是指人均保費。發達國家已達2000---3000美元,日本高達4600美元。而我國人均保費只有127.7元,約15美元,美國1600美元,人均保費是中國的107倍,日本是中國的307倍。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是衡量保險業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3、從我國民眾對保險業認識的程度上看,保險觀念還較差。人們對保險在穩定社會經濟,維護個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認識不夠。主動買保險的個人寥寥無幾,整個保險業,特別是人身保險是個買方市場,迫使百萬保險推銷大軍四處奔波,推銷保險產品。保險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作為社會的穩定器,必須讓人們從切身利益上認識其作用。(三)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和20多年來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實際狀況,預計在未來一個較長時期內,我國保險業將出現以下發展趨勢:1.保險市場體系化。從1995年《保險法》頒布實施特別是1998年11月中國保監會成立以來的情況來看,建設和完善中國保險市場體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個體系完整、門類齊全、法規健全的中國保險市場體系正在建立。2.經營業務專業化。隨著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險和農業保險等政策性保險業務將從商業保險公司中分離出來,由國家成立專門的政策性保險公司。與此同時,在未來幾年也會成立專營諸如火險或機動車險業務的專營保險公司。3.市場競爭有序化。從1997年開始,人民銀行從整頓代理人入手調整了航意險、機動車險的退費、手續費,大力整頓保險市場,許多違規行為被制止,中國保監會成立後,進一步強調要逐漸規范市場秩序,加大對違規機構和違規行為的打擊處罰力度,取得顯著成效。4.保險產品品格化。在逐漸成熟的市場里,產品要佔領市場只能靠品牌+價格+服務,這就是品格化。就保險產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資功能、儲蓄功能或產品的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價格水平與服務水平。5.保險制度創新化。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我國的保險創新內容主要包括產品開發、營銷方式、業務管理、組織機構、電子技術、服務內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製度、激勵機制等方面的創新。通過上述內容的創新,促進我國民族保險業的發展,使國內保險公司在與國外保險公司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6.經營管理集約化。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國內各保險公司都已意識到原來只注重擴大規模、搶占市場的弊端,而紛紛尋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內涵式集約化發展,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7.行業發展國際化。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下,我國保險業與國際接軌是必由之路。中資保險公司也會到國外設立分支機構,加強與國際保險(再保險)市場的技術合作和業務合作,積極開展國際保險業務。8.從業人員專業化。在國內外同行競爭的背景下,客觀上對保險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業保險公司將更加重視人才的培養,既要培養適應國內保險業務發展需要的核保師、核賠師、精算師、專業人才,更要培養精通國際保險慣例、參與國際保險市場競爭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國保險業的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同時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潛力加入WTO後,中國保險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同時中國保險業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潛力。(一)中國保險業的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1、外資保險公司的進入,加強了保險市場競爭程度,導致保險企業保費利潤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費外流。盡管1995年實施的《保險法》第102條規定了"保險公司需要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應當優先向中國境地內的保險公司辦理",但實際操作時,難度比較大。目前保險監管部門要求外資保險公司自留保費不低於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費可以由外資歷保險公司安排再保險。3、與國內保險公司爭奪一定的市場份額。外資保險公司客觀上有著資金實力雄厚,管理先進,技術服務水平較高的優勢,目前盡管在業務經營范圍上還受到一定的限制,但發展勢頭還是比較好的。從全國的市場結構看,外資保險公司所佔比重年還不到百分之一,但在開放區域內的外資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已接近10%,並有繼續擴大的趨勢。4、外資保險公司由於在待遇方面有著比國內保險公司優厚的條件,會造成國內保險企業一部分優秀人才流失。(二)從影響保險業的發展的諸因素看,中國保險業的發展存在巨大的潛力1、隨著我國城鄉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爾系數的不斷降低,保險品作為一種特殊的金融消費品必然會逐步伴隨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隨著我國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保險業必將隨著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提高不斷增加。在當代世界經濟活動中,保險業越來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保險業在經濟結構中所佔的比重將日益增加。保險機構應充分認識到我國保險業存在的巨大市場潛力和生存空間,實現保險業從買方市場向賣方市場的轉化。3、在我國社會經濟發生重大變革轉型時期,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范圍呈日趨增長和擴大的趨勢。各種意外事故屢屢發生,天災人禍不期而至,這就為拓展保險業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據,為保險人員推銷保險,開拓業務活動創造了有利的客觀條件,為保險業進一步的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三、中國加入WTO後保險業的對策面對中國保險業與發達國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後面臨的挑戰,我們應考慮以下對策:(一)加快對內開放保險市場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險業的競爭力現階段我國保險市場有兩大特徵,一是封閉,二是壟斷。針對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狀況,加快對國內保險市場開放的步伐,盡快建立一套適應市場經濟的保險機制,打破封閉壟斷的市場格局,放開內資保險市場,大膽的讓現有保險公司都加入競爭行列,實現保險市場的充分有序競爭,並充分發展。(二)國家對保險業應實行低稅政策,進一步壯大民族保險業實力。我國現行的保險公司稅收標準是按照保費收入每年上繳8%的營業稅、33%的所得稅和15%的調節稅。我國財政對保險公司實行攬底課稅,一定程度上影響保險公司責任准備金的積累,從而影響保險償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給予外資保險公司超過國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會使中外保險公司處於不平等的競爭地位。以上都需要國家從政策上予以探討研究。(三)改革我國國內資保險公司的保險經營體制和管理體制,盡快實現與國際慣例接軌。我國保險業產生於計劃經濟時代,現在內資保險公司在人事、財務等的管理上基本是舊的管理體制。由於體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員工的工資收入和福利待遇還不能與外資公司相比。因此要通過改革,克服內資保險體制上的種種弊端,引進先進的管理體制和經營體制,使內資公司盡快提高企業活力,增強市場競爭力。與此同時,要盡快健全和發展有利於內資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資本市場和證券市場,拓寬國內保險業經營渠道,壯大內資公司資本實力,在積極穩妥地推進內資保險公司改革的同時,使之在公司結構和保險業務運作上盡快的與國際接軌,積極參與競爭。(四)在競爭日益國際化的保險市場上,我國保險業要想立於不敗之地,必須建立全新的保險經營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實力和國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險公司,內資保險公司必須轉變經營觀念,樹立效益成本的經營思想,建立適應未來保險市場的內控機制,特別對承保質量、管理效率、防範風險能力、規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實行嚴格管理。變粗放經營為集約經營,苦練內功,提高風險管理及技術水平。要轉變單一的經營模式為多種形式的營銷模式,以勇於開拓,敢於創新的精神,創造性地探索多種形式的營銷手段。要學習和借鑒國外保險公司的辦慣例,側重培育中介機構和利用中介機構展業。以提高保險服務質量為手段,使自身立於不敗之地。此外,國家應從政策上對民族保險公司進行扶持,在來源配置上實行傾斜政策,增強其綜合實力。(五)積極開展保險科技創新活動,全面快速提升經營管理水平。保險技術創新是就保險業的業務經營上,所進行的種種富於開拓性、創造性的變革。主要包括險種創新、營銷方式創新、服務項目創新等多方面。保險技術創新有利於縮小民族保險業與國際保險市場的差距,帶動保險業迅速發展,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的保險需求,使我們在未來的保險市場中居於相對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險種創新而言,我們要大力發展責任保險、醫療保險等險種,全力開拓新險種。如分紅保險、變額保險、單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險。其次,就營銷方式而言,可以學習借鑒外國保險業的經營經驗,結合我們自身情況,大力發展新的營銷手段和方式,盡早為開展網路保險做好鋪墊。將發展網上保險作為21世紀的戰略舉措,為佔領網上市場做好積極鋪墊。(六)加快培育高素質的人才未來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民族保險業除了要注意築巢引鳳,通過尊重、優待政策來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現有人才的教育和培養。與此同時,要注意培育企業文化的氛圍,創造和諧寬松、團結向上的環境,以增強企業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險法規,強化市場監督保證保險市場健康持續發展,做到監督的全程化、動態化、持續化。同時,要加快制定入前後的相關法律法規,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險法》,對內外保險公司應實行統一監督,在監督目標、指標、手段上應避免雙重標准,切實有發揮國家保險監督的職能作用。
『叄』 保險的發展歷程是什麼
現代意義上的保險的產生是由於海上運輸的需要。
遠在公元前2000年,航行在地中海的商人在遭遇海難時,為避免船隻和貨物同歸於盡,便往往拋棄一部分貨物,損失由各方分攤,形成「一人為大家,大家為一人」的共同海損分攤原則,成為海上保險的萌芽。
最早的保險單,是熱那亞商人勒克維倫於1347年10月23日開立的承擔「聖克維拉」號船從熱那亞馬喬卡的航程保險單。
1676年成立的漢堡火災保險社是最早的專營保險的組織。
18世紀後,保險業迅速發展,保險種類增加。到了19世紀,保險進入現代時期,保險對象和范圍不僅包括傳統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而且擴展到生存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再保險等業務。
最早在中國出現的保險機構,是英國商人於1805年在廣州開設的廣州保險公司。
『肆』 中國保險公司的發展史
新中國保險業演進史(1949~2007)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北京成立。
1952年:外國保險公司完全退出中國保險市場。
1955年:完全廢除保險經紀人制度。
1958年:全面停辦國內保險業務。
1980年:回復財產保險業務,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復業。
1982年:回復人壽保險業務。
1984年:中國人民保險獲准成立投資公司,可用部分保險准備金投資。
1986年:交通銀行組建保險業務部(中國太保的前身),打破了中國人保獨家壟斷經營的局面。
1988年:第一家股份制保險公司——平安保險公司正式開業。
1991年: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為交通銀行保險業務部。
1992年:首家外資壽險公司——美國友邦保險上海分公司成立,引進壽險代理人制度。
1994年: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引進外資入股。
1995年:第一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出台。
1996年:開始分業經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業務分拆,組成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再保險公司。
首家中外合資壽險公司——中宏保險在上海成立。
1998年:中國保險監督讀管理委員會成立。
太平洋安泰人壽,安聯大眾,金盛人壽等中外合資壽險公司成立。
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規定自1999年7月1日起,所有新簽單業務條款中對殘疾程度的定義及保險金給付比例必須按照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執行。
1999年:保險公司獲准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間接進入證券市場。
大陸首次保險經紀人資格考試。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成立(前身為1949年成立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1996年分立的中保人壽保險公司)。
光大永明,信誠(廣州),等中外合資的壽險公司成立。
平安保險推出第一個投資連結型商品——世紀理財投資連結保險。
2000年:中保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掛牌上市。
民生人壽,東方人壽,生命人壽,恆安人壽等中資壽險公司成立。
中保康聯人壽,恆康天安人壽等中外合資壽險公司成立。
中國太保推出第一張萬能壽險商品——太平盛世長發兩全。
2001年:大陸獲准加入WTO ,美國紐約人壽,美國大都會,日本生命人壽三家外資公司獲得業務執照。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成立。
2002年:保監會取消保險公司投資證券、基金的資格,保險公司在境外運用資金等行政審批項目。
泰康人壽推出第一個「保底產品」——銀保「放心理財」投連險。
2003年:保監會允許外資壽險公司提供健康險、團體險、養老金/年金險業務,取消外資保險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地域限制。
2004年:第一家專業年金保險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獲准籌建。
平安保險在港交所上市。
2005年:保監會和證監會聯合發布《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保險資金獲準直接入市。
新生命表獲得保監會評審通過。
截至2005年底,全國壽險公司近100家,外資公司達40家,外資保險機構在華設立192個辦事處。
平安銀行在附件開業,標志著平安名下的金融控股集團初見雛形。
2006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6)第5 號」,對外匯管理政策進行重要調整,保險公司被允許用人民幣自有資金購買外匯,進行境外投資。
2007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2007 年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針對重大疾病保險所涉及的病種做出了統一的規范。
『伍』 中國保險行業發展歷史
新中國保險行業發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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