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能夠解決:(1)老有所養,解除後顧之憂;(2)消除憂患,安定生活,解除後顧之憂;(3)有助於增加積蓄,安排生活,使家庭和個人生活得到保障……
生活安定,家庭幸福,是人們的普遍願望。但有時人們難於避免各種人身危險。例如,在子女尚未獨立生活前,家庭中的主要勞動者突然死亡,使家庭陷入困境;或者家庭成員身染重病,不僅要支付較多的醫療費用,而且還要影響勞動收入,影響家庭經濟生活;
隨著子女的逐年成長,教育、婚嫁等費用,亦會使家庭加重經濟負擔;再加上人的壽命不斷延長,養老時間亦隨之加長,於是養老問題也為每個家庭所關注。凡此種種,如不籌劃,總不免使個人或家庭有後顧之擾。只有參加人身保險,才能得到保障。
故人身保險能夠解決:(1)老有所養,解除後顧之憂。人的壽命延長後,對安度晚年就要居安思危,才能有備無患。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全民所有制企業或機關單位中的職工到了退休年齡,一般都有退休養老制度,由國家個事業單位辦理。
如果認為養老金尚不能使生活富裕,則可自費向保險人加保養老保險金。對於尚元養老退休制度的一部分集體所有制企事業職工、農村社隊企業工人、個體經營者和廣大農村農民,他們也迫切需要辦理養老保險,可根據情況和條件,由集體或個人參加保險。
這樣,就能確保老有所養,老有所醫,從而提高他們的生活工作積極性。(2)消除憂患,安定生活。不幸事故的發生,是有偶然性的,誰也不能預知。對大多數人來說,受害者畢竟是少數。但是,只要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存在,人們總難免有後顧之憂。
為此,每個人或家庭可以通過人身保險來解除或緩解生活中的人身災害,使生活有所保障而取得一種安全感,從而可解除精神負擔,安心工作。
(3)有助於增加積蓄,安排生活。平時每個人或家庭只要花少量的、為數不多的保險費,而這些保險費通過各種形式予以返還,使生活可以有計劃地安排,而一切意外的影響和不安全因素都由保險人為之承擔,使家庭和個人生活得到保障。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㈡ 結合自身體會,談談保險對個人生活有哪些具體影響
保險對個人生活的具體影響:讓保險使退休的日子更有尊嚴。中國社會制度的轉型,使傳統的完全依賴國家,單位的養老制度逐漸發生深刻變化,國家對職工生老病死的大包大攬已成為歷史,人們已意識到自已晚年生活的保障只能是靠自已。
所以人們在年輕時早准早投入,投保養老保險,年老時就可以有充足的生活保障,從而度過一個夕陽無限好的晚年。
讓保險來解決經濟支柱離去之後家人可能遇到的難題。沒有人能夠阻擋意外的腳步,在意外面前,豁達的人或許不畏懼死亡,但其家人除了陷入失去親人的無盡痛苦之中,還可能會陷入失去去依靠的窘困之中。每個人都希望盡其所能照顧和報答身邊所愛的人,承擔起對他們的責任。
所以,如果投保人在購買保險之後發生意外,就會為家人留下一筆保險金,使投保人的愛與責任得到延續。
(2)對保險有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購買保險應該根據自身的年齡、職業、家庭結構、經濟收入等實際情況,力所能及地購買人身保險,既能夠負擔得起保費支出,也能夠適當轉移相關風險。
保險業這些年在理財理念培養上花的功夫,遠不少於花在銷售上的精力,每一次理賠,也都是一次很好的宣傳機會。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保險、購買保險。但相比之下,流動性巨大的保險業務員的水平確是一個亟待提高的地方。一個專業優秀、人品好的保險銷售員,將會是未來很多理財者追逐的對象。
㈢ 買保險有什麼好處,又有什麼壞處
買保險肯定是好的,因為保險是一種風險轉移的工具,所以買保險可以有效的幫你轉移風險。
買保險有以下幾個好處:
1.買保險可以給被保人帶來實實在在的保障,只要是符合保險條款的理賠條件,被保人在保險期內保險公司都會提供相對應的保障。這樣子可以避免自己乃至整個家庭的生活陷入困境;
2.可以在你老年時期提供生活保障,避免「老無所依」;
3.對於疾病我們是沒有辦法控制的,疾病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治療疾病的醫療費負擔才可怕,購買保險可以有效的幫你解決一大部分的醫療費用;
4.意外是未知的,買保險可以抵禦未知的風險,當因為意外而導致無法工作沒有經濟來源時,保險可以提供一定的家庭收入,讓生活得以繼續。
㈣ 保險退保有什麼影響嗎,對以後在交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目前,保險退保的影響較多,對於以後再交保險而言,交費標准可能會提高,而且重新投保時的保險權益可能受到某些限制,或者可能會被拒保。具體如下:
1、再投保時交費標准會提高。一般來說,被保險人的年齡越大,交費標准越高。如果退保後重新投保,將因年齡的增長而多交保險費。
2、重新投保時的保險權益可能受到某些限制。若因退保而重新考慮投保長期性人壽保險,其保險條款中約定的疾病身故、疾病致殘或自殺的保險責任免除期將重新計算。若您在責任免除期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予賠付。
3、重新投保時可能會被拒保。再投保時,若被保險人身體狀況發生變化或超過規定的投保年齡,將會被拒保,從而失去了獲得保險保障的權利。
㈤ 結合自身體會,談談保險對個人生活有哪些影響
我們需要保險的理由 人的一生中經常會遇到一些無法預料的事情,這些事情猶如懸在人們頭上的一把利劍,你不知道它何時發生,也不知道會持續多久,更不知道它會給你帶來多大的損失,但它卻時時刻刻都存在著。生,老,病,死是人類無法抗拒的自然規律,保險正是人類與自然規律作斗爭的最有力的工具之一。那麼,我們應當如何充分利用這個有力的工具呢? 第一,讓保險來解決巨額的醫療費用問題。根據國家衛生部門統計,人的一生患重大疾病的概率是72%,患病就有可能產生的龐大醫療費用,而且現在的葯費正以年每年20%的速度上漲。投資保險,有充足的資金負擔高昂的醫療費用,從而使自已病有所醫。這是現代人最基本最普遍的保險需求! 第二,讓保險使退休的日子更有尊嚴。中國社會制度的轉型,使傳統的完全依賴國家,單位的養老制度逐漸發生深刻變化,國家對職工生老病死的大包大攬已成為歷史,人們已意識到自已晚年生活的保障只能是靠自已。所以人們在年輕時早准早投入,投保養老保險,年老時就可以有充足的生活保障,從而度過一個夕陽無限好的晚年。 第三,讓保險來解決經濟支柱離去之後家人可能遇到的難題。沒有人能夠阻擋意外的腳步,在意外面前,豁達的人或許不畏懼死亡,但其家人除了陷入失去親人的無盡痛苦之中,還可能會陷入失去去依靠的窘困之中。每個人都希望盡其所能照顧和報答身邊所愛的人,承擔起對他們的責任。所以,如果投保人在購買保險之後發生意外,就會為家人留下一筆保險金,使投保人的愛與責任得到延續。 第四,據統計現在一個小孩子從小學讀到大學至少要20萬,而普通的大學教育大約需要7-8萬元,教育費用正逐年增加.隨著科學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竟爭越來越激烈,未來社會是人才競爭的社會,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接受高等教育,又不想造成家庭經濟的緊張,在經濟寬裕之時,為下一代准備好教育基金,是每一位有責任感的父母應當選擇的! 此外,保險還是一種家庭的投資理財方式,相比銀行儲蓄,因投保分紅險種而所得的利息和紅利是不用納稅的,從保險公司領取的賠償金或養老金也是不需要交付個人所得稅的。隨著遺產稅的實施,人生終老而留下的財產將被徵收高額稅款,而國外人們通常就是選擇保險來保全資產,合理地規避財產稅。 這是保險對我們及社會的影響,也是我們生活中的必須品。所以更值得我們選擇。
㈥ 負全責對保險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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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保費有影響!
如保險保的足,建議自己努力爭取全責.我方全責
的話會百分百賠償!以減少保險公司責任劃分來扣除的損失!
㈦ 保險給人類帶來什麼影響
我們需要保險的理由人的一生中經常會遇到一些無法預料的事情,這些事情猶如懸在人們頭上的一把利劍,你不知道它何時發生,也不知道會持續多久,更不知道它會給你帶來多大的損失,但它卻時時刻刻都存在著。生,老,病,死是人類無法抗拒的自然規律,保險正是人類與自然規律作斗爭的最有力的工具之一。那麼,我們應當如何充分利用這個有力的工具呢?第一,讓保險來解決巨額的醫療費用問題。根據國家衛生部門統計,人的一生患重大疾病的概率是72%,患病就有可能產生的龐大醫療費用,而且現在的葯費正以年每年20%的速度上漲。投資保險,有充足的資金負擔高昂的醫療費用,從而使自已病有所醫。這是現代人最基本最普遍的保險需求!第二,讓保險使退休的日子更有尊嚴。中國社會制度的轉型,使傳統的完全依賴國家,單位的養老制度逐漸發生深刻變化,國家對職工生老病死的大包大攬已成為歷史,人們已意識到自已晚年生活的保障只能是靠自已。所以人們在年輕時早准早投入,投保養老保險,年老時就可以有充足的生活保障,從而度過一個夕陽無限好的晚年。第三,讓保險來解決經濟支柱離去之後家人可能遇到的難題。沒有人能夠阻擋意外的腳步,在意外面前,豁達的人或許不畏懼死亡,但其家人除了陷入失去親人的無盡痛苦之中,還可能會陷入失去去依靠的窘困之中。每個人都希望盡其所能照顧和報答身邊所愛的人,承擔起對他們的責任。所以,如果投保人在購買保險之後發生意外,就會為家人留下一筆保險金,使投保人的愛與責任得到延續。第四,據統計現在一個小孩子從小學讀到大學至少要20萬,而普通的大學教育大約需要7-8萬元,教育費用正逐年增加.隨著科學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竟爭越來越激烈,未來社會是人才競爭的社會,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接受高等教育,又不想造成家庭經濟的緊張,在經濟寬裕之時,為下一代准備好教育基金,是每一位有責任感的父母應當選擇的!此外,保險還是一種家庭的投資理財方式,相比銀行儲蓄,因投保分紅險種而所得的利息和紅利是不用納稅的,從保險公司領取的賠償金或養老金也是不需要交付個人所得稅的。隨著遺產稅的實施,人生終老而留下的財產將被徵收高額稅款,而國外人們通常就是選擇保險來保全資產,合理地規避財產稅。這是保險對我們及社會的影響,也是我們生活中的必須品。所以更值得我們選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㈧ 退保對保險公司有哪些影響
對保險公司沒有影響,對業務員業績有影響,對投保人自身利益有影響
㈨ 保險金對被保險人有何影響
拒賠1:未如實告知
《保險法》:「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今後如果因為類似的原因被保險公司拒賠,消費者一定要心裡有數,自己具體到底是什麼情況,能否用這新《保險法》第十六條來反駁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
拒賠2保險事故與投保險種不對應
買什麼樣的保險,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比如,壽險可以保疾病身故,也可以保意外身故;意外險則只能保障意外身故或意外殘疾,最多有附加的意外醫療。若發生的保險事故與所投險種完全「風馬牛不相及」,保險公司當然會拒賠。
拒賠3保險除外責任
壽險、家庭財產險以及其他責任保險中都有「免責條款」。不同險種在此條表述中會有一定差別。比如,健康醫療險中通常將罹患艾滋病(AIDS)列為除外責任,將戰爭、核武器等導致的事故列為除外責任。家財險中通常把地震列為除外責任。車險中通常把無證、非法證件駕駛、酒後駕駛等情況下發生的事故列入除外責任。
拒賠4「觀察期」免責
健康保險常有免責期(或曰觀察期、等待期)的規定,指的是保險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時期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不同的產品責任觀察期也不相同,如短期醫療險的觀察期一般為30天,重大疾病的觀察期一般為90天、180天或者1年。但免責期一般只在第一次投保時才設立,第二年開始在同一保險公司續保則不存在免責期了。
拒賠5代簽名
《保險法》對於被保險人是否要在保單上書面簽名,有了新的表述,具體為第三十四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
拒賠6非近因
根據《保險法》原理,所謂近因是指對造成保險標的損失起決定作用的,有支配力的、最有效的或是直接促成後果的原因。如果造成事故的數個原因連續發生,前因與後果間有因果聯系,且未中斷,即保險事故的發生是由若干有因果聯系的原因所致,則數個原因都是在第一個原因的引發下不可避免的發生的;若各原因雖有先後之分,但是不存在任何時間上或者空間上的因果關系,則因果關系斷裂。
拒賠7未及時報案
保險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拒賠8未按期繳納保險費
《保險法》規定,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這給予投保人一定緩沖繳費的時間一般被稱為"寬限期"。
拒賠9未提供必要材料
《保險法》及最近出台的《人身保險業務基本服務規定》表示,保險公司在接到保險事故通知後,應當及時告知相關當事人索賠注意事項,並指導其提供和確認有關的證明和資料。當保險公司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時,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申請方,要求其補充提供。
拒賠10弄虛作假
拒賠11理賠超過時效
《保險法》的具體表述為: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拒賠12客戶自身擴大的損失
拒賠13自殺免責
保險法》對於"自殺",已經明確增加了一條細致的新規定,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拒賠14保障過期
祝好,還請多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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