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保險合同終止最常見最普遍的原因
保險合同的自然終止一般是出現了以下幾種情況期限屆滿保險期限屆滿之日起,保險合同即告消滅,這種自然終止是保險合同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在人身保險中的生存險及生死兩全險中,如果保險合同屆滿而被保險人未死亡,在這種情況下,保險人應給付約定的保險金。保險合同的履行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內,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依合同規定履行全部保險金給付義務後,這份保險合同即告自然終止。保險標的滅失及被保險人死亡在財產保險中,保險標的因承保危險以外的原因而全部滅失,則投保人從此喪失保險利益,保險合同自行終止。同樣道理,在人身保險合同中,如果被保險人非因保險人責任范圍內的原因而死亡,保險合同也應從此自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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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哪幾種情況下保險合同會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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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保險合同的終止是指因某種法定或約定事由出現,致使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徹底滅失。健康保險合同作為保險合同的一種,也會被終止。健康保險的合同終止,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 自然終止
保險期間屆滿,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終止,保險合同也因此終止。
2. 解約終止
解約終止就是因保險合同的解除而終止,即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屆滿前,雙方當事人依法解除合同。投保人和保險公司都可以解除保險合同。原則上講,投保人隨時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合同雙方應履行解除前的義務,主要是涉及保險費的退還問題。
3. 履行終止
履行終止即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履行了全部給付責任,保險合同效力終止。在這種情況下,投保人如果還需要保險保障,則需要簽訂新的保險合同。
4.合同自始無效
如果被保險人以欺詐、捏造或隱瞞真實情況等不誠實的手段欺騙保險公司而訂立合同,當保險公司了解到事實真相後,保險合同從其開始就被視為無效。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給付保險金。
⑶ 哪些情況下保險合同會終止
保險合同的終止是指保險合同成立後,因法定的或約定的事由發生,使合同確定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再繼續,法律效力完全消滅的事實。保險合同終止一般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自然終止
指因保險合同期限屆滿而終止。凡保險合同訂明的保險期限屆滿時,無論在保險期限內是否發生過保險事故以及是否得到過保險賠付,保險期限屆滿後保險合同按時終止。保險合同期滿後,需要繼續獲得保險保障的,要重新簽訂保險合同,即續保。
(2)因保險人完全履行賠償或給付義務終止
指保險人已經履行賠償或給付全部保險金義務後,如無特別約定,保險合同即告終止,即使保險期限尚未屆滿,合同也告終止。
(3)因合同主體行使合同權利而終止
合同主體在合同履行期間,遇有某種特定情況,可以行使終止合同的權利而使合同終止,無須徵得對方同意。《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的,自保險人賠償之日起三十日內,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險人應當將保險標的未受損失部分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後,退還投保人。」這是因為財產保險中的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後,保險標的本身的狀態及面臨的風險已經有所變化,允許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行使保險合同終止權。
(4)因保險標的全部滅失終止
指由於非保險事故發生,造成保險標的滅失,保險標的實際已不存在,保險合同自然終止。如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被保險人生病而死亡。
(5)因解除而終止
保險合同的解除指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尚未屆滿前,合同一方當事人依照法律或約定解除原有的法律關系,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效力的法律行為。對於投保人來說,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有權隨時解除保險合同。但保險人不得解除保險合同,除非發現投保方有違法或違約行為。但是對於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和運輸工具航程保險合同,保險責任開始後,合同當事人都不得解除保險合同。
⑷ 什麼情況下保險合同會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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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當出現了某種保險合同中規定的事由,導致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都消失,這時候保險合同也就終止了。一般來說,有這幾種合同終止的情況:
1. 當保險到期,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保險合同終止;
2. 投保人或者保險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內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合同終止;
3. 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履行了賠償責任,保險合同終止;
4. 投保人存在欺詐、隱瞞等行為欺騙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發現後,保險合同無效,保險合同終止。
⑸ 旅遊保險合同的終止有哪三種情形
保險合同成立後,因法定的或約定的事由發生,使合同確定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再繼續,法律效力完全消滅的事實是保險合同的終止,終止是保險合同發展的最終結果。
旅遊保險合同終止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自動終止。
自動終止是保險合同終止的最普遍的原因。不論長期或短期保險合同,當合同載明的保險期屆滿時,合同即告終止;如果被保險人另辦續保手續,則屬新合同開始。運輸保險屬航程保單,按航程計算,整個航程終了或卸離運輸工具若干天後,保險責任亦告終止。
2.因保險人完成履約義務而終止。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人已經履行了全部保險金額給付義務,保險合同也應即告終止。
3.協議終止。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根據協議或法令,可以隨時終止保險合同。保險人提議終止合同,須按日計算未到期保險費給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提議提前終止保險合同,保險人要從保險合同生效日起至終止日止,按短期費率計算保險費,從已收保險費中扣除,余額退還被保險人。但是,按航次計算的船舶保險和運輸保險,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保險人不得要求終止合同。
4.違約失效。
由於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違反保險合同,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合同或者不負賠償(給付)責任。還有些違約的情況,如出險後未按約定履行出險通知書義務、不接受防災改進建設、出險後不採取施救和搶救措施而放任損失以及增加危險程度來辦批改手續等。保險人可以不終止保險合同,但是不負賠償責任。
5.原始失效。
被保險人以欺詐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欺騙保險人簽訂的保險合同,一經發現,應該視為無效合同,從訂立合同開始,從始至終無效。
⑹ 簡述保險合同終止和失效的幾種情況_
終止的情況:1.消費型的保險,比如1年期意外險,合同限期屆滿後自然終止。 2.像重疾保險發生理賠,保險公司在完全履行賠付義務後,合同就終止了。 3.財產保險中,標的在特定情況下發生部分損失,導致標的狀態和風險改變了,那原有的合同是可以終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