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命鑫運年金保險分紅型,我已經買了滿六年10萬了,如果退的話會被坑多少
看合同現金價值表就知道了
㈡ 我在農業銀行買了生命鑫運年金保險分紅型交5年,我現在交3年該交第四年想退保,怎樣能損失少一點
㈢ 我在銀行里買了生命鑫運年金保險,分紅型被推銷業忽悠了說一年交←一萬,要交五年,六年就可以連本帶息
你好,咱們在銀行買的銀保理財就是存五年放五年的產品,中途支取是有損失的
㈣ 生命鑫運年金保險分紅型多少年可以取回本金
1,從合同的性質上講保險合同是一種非常不公平的合同,因為,合同的文字條款是保險公司單方制定,有的文字條款是有多種解讀,所以,一旦打官司,吃虧的是客戶。保險理賠時就更麻煩了,保險公司是不會那樣乾脆理賠,可能80%是要上法院打官司,也就是講一旦你和保險公司簽定保險合同,以後你和這家保險公司打官司機率是80%,除非你放棄理賠,在這80%中能勝訴大概是15%,因為保險合同文字條款是有多種解讀,能獲正常理賠是20%。因此,你買了一份保險能的到理賠概率是35%。」
2,銀行賣的是非保本型的保險理財產品,非保本型就是說本金都有風險,到期後風險大小,就連銀行也說不清楚有沒有損失本金的風險。本金都有損失,何談利益?以後要記住!所謂「保險」就是用來抵禦風險的,不是用來理財的,更不能想用保險來賺錢。想理財賺錢或想抵禦貨幣貶值,可以做基金和國債。所以,分紅型保險是以保險的名義騙客戶的錢。
3,如你被騙,有證據就上法院起訴。銀監會和保監會嗎!哈哈!試試看吧!沒證據就來論壇發帖。告誡其他人嚴防保險詐騙。現在保險詐騙多,請大家嚴防保險詐騙。
保險父母心,純粹放狗屁。
沒錢莫須理,有錢老纏你。
理賠登天難,催錢逼人急。
受騙上當滴,欲告無門第。
情面買保險,事後郁悶兮。
合同中條款,純屬玩游戲。
大病保死症,分紅欺詐您。
營銷有欺詐,人人須警惕。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㈤ 生命人壽的生命鑫運年金保險(分紅型)怎麼樣值得買嗎我現在31歲
這個保險就是個坑,我交了10萬元,過了6年一看總的利潤只有1萬多,還不如存銀行的利息多,我就退保了,6年了一分錢利息沒拿到還倒虧200。只退了99800。我也是被忽悠的,算了讓她拿這些錢去吃葯吧。
㈥ 生命人壽的生命鑫運年金保險分紅型怎麼樣值得買嗎我現在31歲
當年買的保險就退保,會被扣很多,因為分紅保險第一年扣的費用最多,你看一下保單第二頁的現金價值,那就是你退保能拿到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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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我在招商銀行買了一個生命鑫運年金保險分紅型 保險 每年存一萬總共五年,五年期間不能取款 五年後...
騙局…我也是受害人之一
㈧ 富德人壽 生命鑫運年金 分紅型 兩年退多少錢
生命鑫運年金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內,本公司依照下列約定承擔保險責任:
一、生存保險金給付
1.若被保險人於猶豫期結束後的次日零時仍生存,本公司將按基本保險金額的9%給付生存保險金;
2.若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日後的每第二個保險合同周年日零時仍生存,本公司將按基本保險金額與累積紅利保險金額二者之和的9%給付生存保險金,直至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九周歲後的首個保險合同周年日止;
3.若被保險人在年滿六十周歲後的每個保險合同周年日零時仍生存,本公司將按基本保險金額與累積紅利保險金額二者之和的5%給付生存保險金,直至被保險人年滿八十一周歲後的首個保險合同周年日止。
二、滿期保險金給付
若被保險人在年滿八十一周歲後的首個保險合同周年日零時仍生存,本公司將按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三、身故或全殘保障
1.若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內因疾病導致身故或全殘,本公司將按本合同已交保險費在扣除已領取的生存保險金後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2.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4導致身故或全殘,或者於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後因疾病導致身故或全殘,本公司按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同時給付累積紅利保險金額對應的現金價值,本合同終止。
本公司在承擔上述保險責任的同時,將從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險費。
㈨ 生命鑫運年金保險 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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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鑫運年金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內,本公司依照下列約定承擔保險責任:
一、生存保險金給付
1.若被保險人於猶豫期結束後的次日零時仍生存,本公司將按基本保險金額的9%給付生存保險金;
2.若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日後的每第二個保險合同周年日零時仍生存,本公司將按基本保險金額與累積紅利保險金額二者之和的9%給付生存保險金,直至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九周歲後的首個保險合同周年日止;
3.若被保險人在年滿六十周歲後的每個保險合同周年日零時仍生存,本公司將按基本保險金額與累積紅利保險金額二者之和的5%給付生存保險金,直至被保險人年滿八十一周歲後的首個保險合同周年日止。
二、滿期保險金給付
若被保險人在年滿八十一周歲後的首個保險合同周年日零時仍生存,本公司將按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三、身故或全殘保障
1.若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內因疾病導致身故或全殘,本公司將按本合同已交保險費在扣除已領取的生存保險金後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2.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4導致身故或全殘,或者於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後因疾病導致身故或全殘,本公司按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同時給付累積紅利保險金額對應的現金價值,本合同終止。
本公司在承擔上述保險責任的同時,將從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