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之間是否屬於勞動用工關系
後因張某考核不達標,保險公司與之解除保險代理合同。張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勞動仲裁委經仲裁後認為雙方存在勞動關系。保險公司對仲裁裁決不服,訴至法院,要求確認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對於保險代理關系是否屬於勞動關系,理論界一直存在爭議,法律也尚缺少硬性的規定。
一種觀點認為張某與保險公司之間屬於勞動關系。勞動關系的本質特徵在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從屬關系,主要包括人格上的從屬關系和經濟上的從屬關系。人格上的從屬關系,是對勞動者自行決定自由權的一種壓抑,包括用人單位決定勞動者勞務義務的給付地點、時間、勞動過程等,勞動者對於自己的作息時間不能自行支配,勞動者須服從工作規則,而用人單位享有懲戒權等。經濟上的從屬關系,是指勞動者依賴用人單位提供的生產數據進行勞動,勞動者不能用指揮性、計劃性或創作性方法對於自己所從事工作加以影響。張某需要服從保險公司的管理,包括考勤管理、培訓管理、獎懲管理、考核晉升管理等。由此,張某與保險公司存在人格上和經濟上的從屬關系,即存在勞動關系。
另一種觀點認為張某與保險公司之間屬於委託代理關系。保險公司與保險代理人之間簽訂的是《個人代理保險合同》,中國保監會《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法律地位的復函》中明確了個人保險代理人屬於保險代理人的一種,其與保險公司之間屬於委託代理關系。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張某與保險公司之間屬於委託代理關系。理由如下: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一種民事委託法律關系,保險代理人在委託人(保險公司)的授權范圍內,以委託人名義向第三人(投保人)銷售保險產品,簽署保險合同,並且合同中的保險責任由委託人承擔。這種法律關系明顯區別於用人單位、勞動者間產生的勞動關系:雖然保險公司對個人保險代理人實施考勤管理、培訓管理、獎懲管理、考核晉升管理等,但個人保險代理人對自己工作的自由權、決定權明顯大於普通勞動者。而且,根據《保險法》第136條規定,保險公司對保險代理人負有培訓和管理的責任,以確保個人保險代理人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所以不能因為保險公司對保險代理人的考勤、培訓、獎懲管理、考核晉升管理等就認定雙方之間存在從屬性。
綜上,本案中,張某與保險公司雖具備建立勞動關系的表面特徵,但張某並不是保險公司的成員,雙方是委託代理關系。(作者單位:山東省五蓮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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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個人保險代理關系是否屬於勞動關系
後因張某考核不達標,保險公司與之解除保險代理合同。張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勞動仲裁委經仲裁後認為雙方存在勞動關系。保險公司對仲裁裁決不服,訴至法院,要求確認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對於保險代理關系是否屬於勞動關系,理論界一直存在爭議,法律也尚缺少硬性的規定。
一種觀點認為張某與保險公司之間屬於勞動關系。勞動關系的本質特徵在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從屬關系,主要包括人格上的從屬關系和經濟上的從屬關系。人格上的從屬關系,是對勞動者自行決定自由權的一種壓抑,包括用人單位決定勞動者勞務義務的給付地點、時間、勞動過程等,勞動者對於自己的作息時間不能自行支配,勞動者須服從工作規則,而用人單位享有懲戒權等。經濟上的從屬關系,是指勞動者依賴用人單位提供的生產數據進行勞動,勞動者不能用指揮性、計劃性或創作性方法對於自己所從事工作加以影響。張某需要服從保險公司的管理,包括考勤管理、培訓管理、獎懲管理、考核晉升管理等。由此,張某與保險公司存在人格上和經濟上的從屬關系,即存在勞動關系。
另一種觀點認為張某與保險公司之間屬於委託代理關系。保險公司與保險代理人之間簽訂的是《個人代理保險合同》,中國保監會《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法律地位的復函》中明確了個人保險代理人屬於保險代理人的一種,其與保險公司之間屬於委託代理關系。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張某與保險公司之間屬於委託代理關系。理由如下: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一種民事委託法律關系,保險代理人在委託人(保險公司)的授權范圍內,以委託人名義向第三人(投保人)銷售保險產品,簽署保險合同,並且合同中的保險責任由委託人承擔。這種法律關系明顯區別於用人單位、勞動者間產生的勞動關系:雖然保險公司對個人保險代理人實施考勤管理、培訓管理、獎懲管理、考核晉升管理等,但個人保險代理人對自己工作的自由權、決定權明顯大於普通勞動者。而且,根據《保險法》第136條規定,保險公司對保險代理人負有培訓和管理的責任,以確保個人保險代理人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所以不能因為保險公司對保險代理人的考勤、培訓、獎懲管理、考核晉升管理等就認定雙方之間存在從屬性。
綜上,本案中,張某與保險公司雖具備建立勞動關系的表面特徵,但張某並不是保險公司的成員,雙方是委託代理關系。(作者單位:山東省五蓮縣人民法院)
『叄』 保險代理公司和保險代理人是什麼關系呢
1、保險公司與保險代理人並非單位與員工的關系,雙方不是勞動合同關系。雙方簽訂代理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2、保險公司與保險代理人從法律上來說,是代理關系,保險代理人代理銷售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然後從保險公司獲得傭金,雙方從法律上來說平等的關系。
3、在實際生活中,保險代理人受保險公司日常管理,要參加保險公司的各種培訓、會議管理等,管理方法類似於單位與員工的關系。
『肆』 如果用人單位與用人是業務代理關系,保險應該如何購買,代理人保險如何購買
答復:以簡單的回答這個問題?
告訴你這位同學,一般保險業務員對於訂單客戶,都是採取訂單跟蹤的方式,每次保險單號都是系統生成的號碼,比如:客戶姓名及有效身份證號碼、保險種類編碼、簽單交易碼、保險單客戶號碼、次年催繳保險單號碼、保險單繳費明細清單,等等,這些詳細內容都是保險公司通過系統認證的,保險業務員做的這些工作很具體,客戶保單都是業務員來完成這些工作的,進而,保險公司對其客戶建立資料庫檔案的詳細資料,保險業務員對其所有客戶負責、敬業,以用心服務於大眾顧客,讓顧客信賴於公司產品的品牌和聲譽,對於國企保險公司而言任重道遠,對於客戶而言專心、專業。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