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基本原則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安排。把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放在首位,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等的協同互補作用,加強制度之間的銜接,形成合力。
(二)堅持政府主導,專業運作。政府負責基本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籌資管理,並加強監管指導。利用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提高大病保險的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
(三)堅持責任共擔,持續發展。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適應。強化社會互助共濟的意識和作用,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強化當年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測算、穩妥起步,規范運作,保障資金安全,實現可持續發展。
(1)綿陽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施細則擴展閱讀:
大病保險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大病保險的重要性,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先行試點,逐步推開。已開展大病保險試點的省份要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擴大實施范圍。
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可以選擇幾個市(地)試點或全省進行試點。各地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政策。各省(區、市)醫改領導小組要將本省份制定的實施方案報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保監會備案。
(二)穩妥推進,注意趨利避害。各地要充分考慮大病保險保障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循序推進,重點探索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保障程度、資金管理、招標機制、運行規范等。
注意總結經驗,及時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加強評估,每年對大病保險工作進展和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各省(區、市)醫改領導小組要將年度報告報送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保監會、民政部。
Ⅱ 求綿陽市最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
不包括生小孩滴。
二、生小孩的生育險個人是不能單獨購買的,必須是單位的形式購買的。
三、買了生育險也要連續繳納保險1年以後才能享受報銷政策,不能即買即用。
四、現在綿陽的生育費用報銷是2種:企業職工有一個系數和比例,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工採用的是定額報銷的方式,但是各縣市區的定額費用是不一樣的,你要到縣社保中心咨詢具體金額。
五、這是最關鍵滴,你如果有單位,即使沒有買生育險,單位也必須給予報銷,這是婦女應該享受的權利。你如果沒有單位也應該咨詢民政或計生給你解決,不要忘記自己的應該享有的權利哦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Ⅲ 綿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綿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進一步完善我市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促進綿陽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
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
醫療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川府函〔2007〕18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暫行辦法。
第二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本原則:
(一)堅持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保障水平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各方承
受能力相適應;
(二)堅持以大病醫療統籌為主,重點保障城鎮居民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需求;
(三)堅持統籌協調,保持與我市已經建立的其他各類醫療保障制度統籌兼顧與
相互銜接;
(四)堅持群眾自願,實行屬地管理;
(五)堅持以居民家庭(個人)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
(六)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結余;
(七)堅持統籌協調,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統一政策,分級管理,市級適
當調劑,逐步過渡到市級統籌。
第二章參保范圍
第三條我市行政區域內,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非從業
城鎮居民和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少年兒童均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具體包括:
(一)18周歲以上非從業城鎮居民;
(二)鄉(鎮)以上各類在校中小學生(含鄉鎮各類學校:包括幼兒園、托兒所、職
業高中、中專、技校、特殊學校學生);
(三)未滿18周歲非在校少年兒童。
第三章基金籌集
第四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構成:
(一)參保城鎮居民和學生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政府補助資金;
(三)基金利息收入;
(四)其他收入。
第五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准:
(一)非從業城鎮居民,籌資標准為我市上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5%(20
08年每人271元);
(二)在校學生和未滿18周歲非在校少年兒童每人每年籌資標准為101元。居民基
本醫療保險繳費標准需要調整時,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具體方案,報市人
民政府批准。
第六條政府補助標准:
(一)18周歲以上非從業城鎮居民每人每年補助81元;
屬於城市低保對象中的一般人員和重度殘疾人員補助200元;
60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年補助150元;
低保標准以上、人均月收入在250元以下的城鎮困難居民每人每年再補助50元。
(二)學生和未滿18周歲非在校少年兒童每人每年補助81元;
屬於低保對象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每人每年補助101元。
(三)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撫養人)的「三無人員
」,屬於應由個人繳納的部分,在城鎮醫療救助資金中給予全額補助。
(四)同時具備享受兩種或兩種以上政府補助的人員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享受
一種政府補助。
政府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由中央、省、市、縣財政補助構成。除中
央、省政府補助外,應由市和縣政府補助的部分,市縣兩級按3:7的比例分別承
擔。
第七條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對職工家屬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給予繳費
補助,並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鼓勵政策。
第八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按年度一次性繳費,所繳保險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城鎮非從業居民和非在校少年兒童,以家庭為單位,由所在居民委員會
組織參保繳費;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由學校組織參保繳費;在托幼機構的幼兒,
以托幼機構為單位,由托幼機構組織參保繳費。
第四章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條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含符合特殊疾病門診治療費用)的報銷范圍,參
照《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
目目錄》、《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范圍》(川勞社發[2000] 11號)和綿
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執行。國家、省、市有新的規定時按新規定
執行。
第十一條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包括住院和門診大病兩部分,參保居民在定點
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和門診大病費用實行單次住院結算,居民在一個醫保結算年
度內累計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以30000元為封頂線,超過封頂線以上的醫療費
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再支付。
鄉(鎮)以上各類在校中小學生(包括幼兒園、托兒所、職業高中、中專、技校、特
殊學校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無責任的意外事故,門診醫療費用報銷50%,居民醫療
保險基金最高支付1500元/人、年。
第十二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准:三級醫療機構700元,二級醫療機構
500元,一級醫療機構300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00元。
第十三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住
院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三級醫療機構50%,二級醫療機構55
%,一級醫療機構60%,社區衛生服務機構65%。
第十四條參保人員因患惡性腫瘤、慢性白血病、慢性腎功能衰竭等特殊疾病需
要進行放療、放療、透析治療的,以及器官移植術後需要應用抗免疫排斥葯物治
療的,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參照二級醫院的支付標准納入城鎮居
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第十五條本辦法實施當年內參保繳費的,從參保繳費次月起,享受本辦法規定
的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本辦法實施滿一年以後新參保繳費的,自參保繳費之日起滿6個月後,
享受本辦法規定的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保後中斷繳費續保的,自續保繳費之日起滿12個月後,享受本辦法
規定的醫療保險待遇。
城鎮居民連續參保繳費滿5年及以上的,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礎上每滿1
年提高1%,最多提高10%,中斷繳費後續保的居民,從續保之日起重新計算繳費
年限。
第十八條??超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補充
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及城市醫療救助等渠道解決。補充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市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
第十九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調整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方案,
報請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六章基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五條建立健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
審計制度、確保基金的安全。
第二十六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濫用
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流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
門追迴流失的基金,並由相關部門給予政紀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處理。
第二十七條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參保人員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醫
療保險費的,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退還並按醫療保險服務協議處理;情節
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定點資格;構成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下面鏈接是細則,應該比辦法更實用,你看看需要不
Ⅳ 綿陽市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具體參看2015年《綿陽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施細則》
第六條
普通住院補充報銷。在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的一個保險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當年度住院累計需個人自付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0.8萬元的(每報銷一次後重計起付標准),超過部分按「分段計算,累計支付」原則進行報銷:0.8萬元(含0.8萬元)以上2.8萬元以下按50%報銷,2.8萬元(含2.8萬元)以上4.8萬元以下按60%報銷,4.8萬元(含4.8萬元)以上6.8萬元以下按70%報銷,6.8萬元(含6.8萬元)以上按80%報銷,在一個投保年度內累計報銷金額不超過5萬元。具體報銷見下表:
分段報銷金額報銷比例
0.8萬元(含0.8萬元)以上2.8萬元以下50%
2.8萬元(含2.8萬元)以上4.8萬元以下60%
4.8萬元(含4.8萬元)以上6.8萬元以下70%
6.8萬元(含6.8萬元)以上80%
第七條
大額補充報銷。在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的一個保險年度內,參保人員當年累計住院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最高支付限額部分按50%報銷。
第八條
重特大疾病報銷。參保人員患終末期腎病(尿毒症)、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齶裂20個病種的,在一個有效保險年度內,按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報銷後剩餘合規醫療費用部分,按50%給予報銷。
市內就醫和履行了異地備案手續的患者應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或在門診特殊重症疾病定點零售葯店購葯。因轉診轉院需市外就醫的患者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重特大疾病的治療方案由綿陽市醫療保險專家評審委員會確認,報銷項目由醫保經辦機構和承辦商業保險公司負責審核並向社會公示。
第九條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年度及享受待遇時間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致.
2015年以後初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或中斷參保後又續保的,其參保後半年內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綿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具體參看2015年《綿陽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施細則》
http://www.my.gov.cn/MYGOV/150611111496908800/20150731/1429609.html
第六條
普通住院補充報銷。在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的一個保險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當年度住院累計需個人自付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0.8萬元的(每報銷一次後重計起付標准),超過部分按「分段計算,累計支付」原則進行報銷:0.8萬元(含0.8萬元)以上2.8萬元以下按50%報銷,2.8萬元(含2.8萬元)以上4.8萬元以下按60%報銷,4.8萬元(含4.8萬元)以上6.8萬元以下按70%報銷,6.8萬元(含6.8萬元)以上按80%報銷,在一個投保年度內累計報銷金額不超過5萬元。具體報銷見下表:
分段報銷金額 報銷比例
0.8萬元(含0.8萬元)以上2.8萬元以下 50%
2.8萬元(含2.8萬元)以上4.8萬元以下 60%
4.8萬元(含4.8萬元)以上6.8萬元以下 70%
6.8萬元(含6.8萬元)以上 80%
第七條
大額補充報銷。在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的一個保險年度內,參保人員當年累計住院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最高支付限額部分按50%報銷。
第八條
重特大疾病報銷。參保人員患終末期腎病(尿毒症)、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齶裂20個病種的,在一個有效保險年度內,按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報銷後剩餘合規醫療費用部分,按50%給予報銷。
市內就醫和履行了異地備案手續的患者應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或在門診特殊重症疾病定點零售葯店購葯。因轉診轉院需市外就醫的患者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重特大疾病的治療方案由綿陽市醫療保險專家評審委員會確認,報銷項目由醫保經辦機構和承辦商業保險公司負責審核並向社會公示。
第九條 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年度及享受待遇時間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致.
2015年以後初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或中斷參保後又續保的,其參保後半年內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Ⅵ 綿陽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
醫保辦理:
1.如果是城鎮居民的話,自己個人交醫療保險,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寸彩照一張到戶口管轄的社區居委會或者社保所繳費登記,即可購買。農村居民可以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一般村委會會通知你什麼時候交,會統一辦理。
2.如何你是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
3.自己個人交社保的費用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比如A地平均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4.一般以最低檔居多。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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