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失業保險怎麼查詢
。具體領取失業保險也是有規定的,必須是大家在被動的情況下失去工作,這就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其中包括: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大家在這個時候可以採取幾種辦法進行具體的查詢,第一個是大家在不清楚的情況下,這樣大家就需要到社保中心查詢,我們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那裡的客服人員會具體和大家說明情況。
第二種情況是大家比較忙,沒有時間去社保中心辦理和查詢,那麼我們可以去當地政府的官方網站里,裡面有具體的各個部門,大家查詢一下社保中心的具體網站就可以進去了,大家進去後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第三個辦法是大家查找具體的社保中心電話,然後大家可以打電話,電話打通以後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語音提示操作,一步一步做下去就可以了。然後大家就可以進行自己的查詢了。
2. 失業保險怎麼查詢
可以根據如下情況,自行選擇查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詢
攜帶身份證到參保所在區市的社保中心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下的失業金情況。
3、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2)成都失業保險司子站查詢擴展閱讀:
組成內容
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會優撫安置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等方面,其中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五個項目。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後,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對失業保險費繳納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零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失業保險待遇是由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構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
3. 成都失業保險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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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您要滿足下列條件,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成都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如下: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失業人員所在的市屬以上企業(除中央屬企業)應將失業人員名單自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市失業保險處備案;區屬企業應將失業人員名單自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所屬區縣失業保險處備案,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本人檔案材料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對上述材料證明進行審查。對經審查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失業人員發給《失業證》,並在《失業證》上進行有關內容的記載;已有《失業證》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僅在原《失業證》上進行有關內容的記載。以後,失業人員憑《失業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由受理失業人員所在單位向市或區縣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出具單位證明,失業人員憑單位證明到指定銀行或經辦機構領取,並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4. 成都市失業保險發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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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當事人因未參加社保組織的培訓等原因被社保機構暫停了失業待遇,建議當事人持身份證、失業證到當地社保機構直接查詢咨詢未發放的原因,以免個人利益受損。
5. 成都個人失業保險查詢個人賬戶
成都市蒲江縣失業保險金次月5日前到個人賬戶。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在離職60日內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就業局或者行政服務中心的就業局服務窗口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通常需要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身份證,失業證,失業保險金領取登記單和銀行賬戶。
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5)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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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怎麼查詢自己失業保險
在網上是查不到失業保險的,回去問問單位是否給交了。失業保險是和單位解除合同社會給發放的生活保障,如果單位給你繳納了失業保險,隨繳納的時間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可以根據如下情況,自行選擇查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詢
攜帶身份證到參保所在區市的社保中心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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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成都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成都市失業保險領取:
1.用人單位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為失業人員辦理社保參保人員減少手續;
2.用人單位自辦理社保參保人員減少手續之日起的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等材料提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3.用人單位或失業人員本人應在社保參保人員減少之日起60日內,持相關資料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4.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符合條件的,應將有關事項告知經辦人,並納入次月發放計劃。審核不符合條件的,說明具體原因;
5.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辦理「求職登記」、「培訓登記」和「失業登記」,次月起按月簽字申領,申請成功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在簽字申領的當月月底前發放到賬,連續兩個月未簽字做自動放棄處理。
下面是成都市失業保險領取文件網址,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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