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荊州市2017年失業金是多少錢
2015年荊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2015年荊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管理其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備案。
2、失業人員自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達之日起60日內,到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7日內,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並從確認後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提供其他保險待遇。
2015年荊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1、每繳費滿一年,可享受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2、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按重新就業後的繳費時間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可以同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② 查詢失業金電話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③ 荊州失業保險辦公電話
進一波打118114查詢電話熱線或者。致電荊州相關部門電話或者勞動局電話,他們一般都會有相互溝通聯系的方式。
④ 失業保險的咨詢電話是多少
每個地區的就業管理服務處都有自己的辦公電話,並沒有全國統一的咨詢電話。
但是你可以撥打當地的12333(勞動、社保類咨詢熱線電話)查詢。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⑤ 勞動局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12370和12333公益服務號碼。
⑥ 荊州市失業保險金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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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市失業人員中斷就業之後,應當在60日內帶本人身份證和《湖北省職工社會保險手冊》(或者社保卡)以及單位出具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為已經就業。待再次失業之時才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湖北省失業保險實施辦法》
第十九條失業人員所在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名單及其有關資料自中斷就業之日起7日內報送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繳費個人中斷就業後,應在60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湖北省職工社會保險手冊》以及單位出具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湖北省職工社會保險手冊》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印製。
⑦ 失業保險聯系電話是什麼號碼
失業保險由當地社保局統一管理,建議咨詢當地社保局或撥打118114查詢當地社保局失業保險科電話。
⑧ 2016年荊州失業金領取條件標准,失業金領取金額多少錢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三)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四)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五)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不滿10年的,領取18個月失業保險金;
(六)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24個月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費繳費時間按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分別累計計算。
綜上,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