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車是不可以買個人保險的,公司是以法人為單位購買的,並不是說以某個人的名義購買
❷ 公司車能自己買保險嗎
自己買保險。
車險種類包括:
1.交強險,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
2.劃痕險,劃痕險即車輛劃痕險,它屬於附加險中的一項,主要是作為車損險的補充,能夠為意外原因造成的車身劃痕提供有效的保障。劃痕險針對的是車身漆面的劃痕,若碰撞痕跡明顯,劃了個口子,還有個大凹坑,這個就不屬於劃痕,屬於車損險的理賠范圍;
3.車輛損失險,負責賠償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車輛自身的損失。這是車輛保險中最主要的險種。保與不保這個險種,需權衡一下它的影響。若不保,車輛碰撞後的修理費用得全部由自己承擔。
4.第三者責任險:負責保險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撞車或撞人是開車時最害怕的,自己愛車受損失不算,還要花大筆的錢來賠償他人的損失。因為交強險(2008版)在對第三者的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上賠償較低,在購買了交強險仍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補充。
5.全車盜搶險: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因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車輛的全部損失,以及其間由於車輛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所造成的損失。車輛丟失後可從保險公司得到車輛實際價值(以保單約定為准)的80%的賠償。若被保險人缺少車鑰匙,則只能得到75%的賠償。
6.車上責任險:負責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和車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其中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就是過去的司機乘客意外傷害保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❸ 公司的車輛上保險用帶些什麼資料
公司的車輛買保險和個人買保險的區別不是很大,必須要攜帶行駛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授權委託書,還要開著需要買保險的車子去。
個人車輛買保險的話需要攜帶行駛證、被保險人身份證復印件,也要開著需要買保險的車子去。
買保險最好能提前一個月,因為保險出保單、郵寄都需要時間。如果耽誤了,保險可能出了保險期限,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3)給公司的車買保險擴展閱讀:
機動車輛保險即汽車保險(簡稱車險),是指對機動車輛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
機動車輛保險即「車險」,是以機動車輛本身及其第三者責任等為保險標的一種運輸工具保險。
其保險客戶,主要是擁有各種機動交通工具的法人團體和個人;其保險標的,主要是各種類型的汽車,但也包括電車、電瓶車等專用車輛及摩托車等。
【參考資料】
網路——機動車輛保險
❹ 公司戶的車個人能買保險嗎
單位的汽車在保險索賠時相關的手續均須加蓋單位公章,但單位公章一般是不能由辦事人員隨身攜帶的,這經常使得手續不能一次辦齊,給保險索賠帶來很多麻煩。
相比之下個人的汽車在保險索賠時簡單多了,因為相關索賠手續只要個人簽字就可以了。因此,很多單位的汽車在發生事故後因怕麻煩而不願意找保險公司索賠。
2014年7月,保監會向各財險公司發布了《關於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擬將商業車險費率分為基準純風險保費、基準附加費用、費率調整系數三個部分計算,並要求保險行業協會按照大數法則,建立商業車險損失數據的收集、測算、調整機制,動態發布商業車險基準純風險保費表。
2020年,為了解決好車險領域復雜問題,實現車險高質量發展,更好維護消費者權益,銀保監會在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出台了《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
❺ 公司車輛買保險,做賬應該怎麼做。
一、一般公司視車輛用途不同,計入不同的會計科目:
1、管理部門用車,汽車保險費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借:管理費用-車輛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付賬款
2、銷售部門用車,汽車保險費計入銷售費用科目
借:銷售費用-車輛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付賬款
3.車間用車,那麼,要計入製造費用科目
借:製造費用-車輛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付賬款
二、運輸企業生產用車
1、運輸企業生產用車的車輛保險費要計入到主營業務成本當中.
借:主營業務成本-車輛保險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付賬款
2.管理部門用車,
借:管理費用-車輛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付賬款
(5)給公司的車買保險擴展閱讀:
車輛保險的賬務處理時要注意的有以下幾點
1、一筆經濟業務必須記錄到連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賬戶中。一筆會計記錄必須記入兩個記賬方向,不能同時都記在借方或者貸方,而且必須借貸相等。
2、在保險公司這一面來說,應該設置「應收保費」會計科目來核算應收保費。這個科目屬於資產類科目,借方登記應收的保費數,貸方登記收回的保費和轉作壞賬的保費數。在投保企業這一面來說,車輛的保險是一年一交,保險的費用應該是進待攤費用,按月或季度攤銷。
3、了解車險如何入賬有利於促進企業車險會計處理程序的規范化,提高車險核算資料的質量以及效率,並且可以加大會計對車險收支的監督功能,從而更好地對此進行控制。這樣就可以促使企業加強車險改革,最終促進企業經濟的不斷發展。
參考資料:車輛保險-網路
❻ 公司的車買保險會計科目
方式一:
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險應作為福利性開支,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貸:銀行存款
給員工交納保險,分為基本社保和商業保險。基本社保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設設置社保明細科目歸集公司負擔和員工負擔的計提、代扣和繳納核算處理;商業保險按職工福利在應付職工薪酬下的員工福利明細科目歸集核算。
方式二:
如果是全額為員工買的商業意外險可以計入福利費
計提時: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製造費用(具體看員工在什麼部門)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現金/銀行存款
為公司財產買的保險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現金/銀行存款
(6)給公司的車買保險擴展閱讀:
通常,保險公司的意外險產品對意外傷害定義是:以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遭受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體蒙受傷害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意外傷害必須符合以下要件:
1、外來因素造成的,是指由於被保險人身體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車禍、被歹徒襲擊、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發的,指在瞬間造成的事故,沒有較長的過程,如落水、觸電、跌落等。而職業病是由於傷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預見和預防的,故不屬於意外事故。
3、意外發生的,指被保險人未預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飛機墜毀等,另有一些事故雖然可以預見或避免,但由於無法抗拒或履行職責不得迴避,也應列入「意外」范圍,如輪船著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見義勇為與歹徒搏鬥而負傷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傷害,雖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預料的,但它是人體自身產生的結果,不屬於意外事故。如腦溢血發作不省人事。
5、身體受到傷害,意外傷害的對象必須是被保險人的身體所屬部位,且傷害事實成立(如:雖觸電但未傷及身體,則屬傷害事實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