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青島怎麼領取失業保險金
青島失業保險金再漲50元從這一年7月1日起執行
失業保險金待遇這一年再次上漲,青島執行每人每月950元的標准,新政從這一年7月1日起執行。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知,青島的失業保險金從900元調整為950元,屬於我省的第一檔,這也是青島市自2007年至2015年連續9次提高失業保險金標准。
青島失業金提高50元
這一年我省失業保險金的調整,是在綜合當前省內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基礎上,主要考慮物價上漲、最低工資標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以及失業保險基金擔當能力等因素。這次調整後,全省失業保險金標准達到平均每人每月950元,每人每月比原標准平均增加50元。
根據各市最低工資標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我省失業保險金標准檔次確定為3個,分別為每人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其中,濟南、青島等七市所轄區域執行每人每月950元標准,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
至此,青島市失業保險金已經是九年連續「提標」,由2007年的七區每人每月343元和五市每人每月295元,提高到2015年六區四市統一標准每人每月950元。
最長可領24個月
記者從市人社部門了解到,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己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本市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計算: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五種情況停領待遇
有以下5種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重新就業的;應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提供的培訓的。
這一年1月1日起,青島市實行失業保險金按季申報、按月發放新模式。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只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1、4、7、10月)申領期內一次性申報當季失業保險金,由公共就業一體化系統按月比對申領人信息,符合發放條件的按月發放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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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青島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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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需材料:
攜帶本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2、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
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凡是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都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來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⑶ 失業後領取失業保險金怎麼辦理在青島每月能領多少錢
單位會給你一張失業通知單,告訴你什麼時間到什麼地點去參加失業培訓,參加完培訓後到你戶口所在地的社保辦理失業證。每月注冊失業證,才可以領取失業金。每月共計領取399元。
⑷ 外地戶口如何在青島辦理失業金領取
如果是外地農業戶口的話,只能領取一次性補助金。
如果是外地城鎮戶口的話,需要辦理失業保險的轉移,到參保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辦理失業保險的轉移手續,然後在你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領取失業金。
你畢業的時候,怎麼不落實你的檔案啊?!高中之前的檔案一般在上大學的時候,就遷到你們學校了。
如果現在檔案在你自己手裡,責任就很難劃分。補辦的話很麻煩,對以後養老金的領取暫時沒有什麼影響。不過要保留好現在的檔案。
⑸ 青島失業金領取的方法,每月可以領到多少
領取失業金。
1.失業人員戶籍所在地與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願的原則」,可選將失業保險關系轉入戶籍所在地,然後在戶口所在地領取失業金。
2.個人轉移失業保險關系分為兩種類別:一是在職職工轉移失業保險關系。這類情況需要在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失業保險繳費記錄,具體內容包括:失業保險參保繳費的單位及起止時間,以及未在當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證明。
3.二是失業後的失業保險關系轉移。這類情況需要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聯系,將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和職業培訓費、職業介紹費,以及應由失業保險基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轉移至戶口所在地,由戶口所在地發放失業保險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⑹ 青島市的失業金該怎麼領取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六條規定: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八條規定: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並領取。
⑺ 青島失業保險領取
如果是合同到期,或者單位提出的解除合同,那麼是可以享受失業金的。
如果你是畢業後遷回原籍的,那麼你現在是城鎮戶口。
可以在原籍,也可以在青島領取失業金的。
具體的可以由你們單位辦理解聘的時候,選擇享受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