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我國積極主動擴大對外開放的政策有哪些
國務院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
國發〔2017〕5號一、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
(一)以開放發展理念為指導,推動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及相關政策法規,放寬服務業、製造業、采礦業等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支持外資參與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製造業轉型升級和海外人才在華創業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
(二)服務業重點放寬銀行類金融機構、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外資准入限制,放開會計審計、建築設計、評級服務等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推進電信、互聯網、文化、教育、交通運輸等領域有序開放。(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文化部、人民銀行、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網信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
(三)製造業重點取消軌道交通設備製造、摩托車製造、燃料乙醇生產、油脂加工等領域外資准入限制。采礦業放寬油頁岩、油砂、頁岩氣等非常規油氣以及礦產資源領域外資准入限制。石油、天然氣領域對外合作項目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糧食局、國家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外商投資企業和內資企業同等適用「中國製造2025」戰略政策措施。鼓勵外商投資高端製造、智能製造、綠色製造等,以及工業設計和創意、工程咨詢、現代物流、檢驗檢測認證等生產性服務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外資依法依規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相關支持政策同等適用於外資特許經營項目建設運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內外資企業、科研機構開展研發合作。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建設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根據對等原則,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外商投資企業同等適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等優惠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
2. 13位高管直接在保險持股,這個行業未來有多大機遇
招股書顯示,江泰保險已在風險管理、保險采購、保險索賠等方面奠定了一定程度的行業優勢。特別在企業財產險方面,在國內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江泰保險的市場佔有率處於國內保險經紀公司前列。
其根據中國保險年鑒數據計算,江泰保險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營業收入市場份額分別為4.35%、3.47%。
其中,2018年度市場份額較2017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近年來國內保險經紀市場中的私人保險經紀業務得到了快速發展,而江泰保險主營業務集中在財產保險領域,從而整體市場份額下降。
招股書稱,江泰保險的競爭優勢在於:專業化的風險管理服務優勢,自主培養和外部引進相結合的人才優勢,契合行業發展特點和市場需求的技術創新優勢,滿足客戶需求的全天候一站式專業服務優勢,覆蓋區域廣泛、境內境外聯動的業務布局優勢,客戶結構完善合理的市場化運作優勢,基於創新服務能力和社會責任意識而構建的品牌優勢。
而其競爭劣勢在於兩大方面,一是資本實力相對有限,二是私人保險經紀業務發展不足。
招股書顯示,未來,江泰保險將積極布局私人保險經紀業務領域,提升私人保險經紀業務規模和市場佔有率,以鞏固自身在保險經紀市場中的整體市場份額和行業地位。
提示六大風險
對於中國保險經紀行業的未來發展趨勢,江泰保險招股書提出四點:
(1)不斷強化監管,促使保險經紀行業向更加規范方向發展;
(2)保險經紀機構將在保險行業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3)互聯網已逐漸成為保險經紀行業的技術驅動力;
(4)保險行業的全面開放將為保險經紀行業帶來更多的機遇和挑戰。
全球前三大保險經紀公司分別為威達信、怡安保險和韋萊韜悅。2018年,三大保險經紀公司分別實現營業收入168.39億美元、107.17億美元和84.13億美元,大型保險經紀公司規模優勢較為明顯。
江泰保險特別提到的主要風險因素在於:
(一)行業監管風險
如果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出現變動,公司的原有業務模式可能會受到影響,將可能導致公司的市場地位發生變化。
(二)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風險
保險經紀機構一方面將面對內資機構競爭升級的局面,同時,隨著中國保險經紀市場的進一步對外開放,外資保險經紀機構也將加速進入國內市場,進一步加劇國內的市場競爭。
(三)互聯網保險沖擊的風險
公司未來如果無法通過調整發展戰略和業務模式適應互聯網的沖擊,則將會面臨客戶流失和競爭失敗的風險。
(四)保險公司集中度較高的風險
公司對於保險公司較高的集中度客觀上是由保險行業自身市場相對集中所致,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與該等保險公司的業務依存關系。尤其是對於大型保險公司而言,公司在與其談判時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如果未來該等保險公司經營不利,將對公司未來的業務發展構成不利影響,甚至可能將損害公司所服務的投保人的利益。
(五)保險經紀傭金率下滑的風險
公司主要收入來源於保險經紀傭金,公司直接保險經紀業務的平均傭金率水平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高低。報告期內,公司直接保險經紀業務的平均傭金率分別為14.92%、15.81%、16.08%和14.78%,整體較為穩定。未來,若因市場競爭加劇,則將可能導致公司的保險經紀傭金率水平下滑,從而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六)疫情對公司海外募投項目的開展造成不利影響的風險
本次募投項目中,海外代表處建設項目擬在越南、柬埔寨等12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3個發達國家以及墨西哥、巴西等6個海外其他國家和中國台灣地區,共設立22個海外代表處。
2020年1月以來,全球多地發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持續蔓延,其中美國、歐洲等國家和地區疫情相對嚴重。如果未來疫情無法得到及時有效控制,將會影響公司在該等地區設立海外代表處的進程,進而影響公司國際業務的開展,從而對公司海外代表處的建設造成較大不利影響。
3. 自從我國加入wto以後保險業對外開放的程度不斷加深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行業開放時間表
銀行及證券2003年開放銀行間人民幣往來
2004-2005年,A、B股合並,並允許外資參股中資銀行、基金管理;開放人民幣匯率政策
2006年,外資銀行獲准全面進入市場,地域限制及顧客限制將撤銷
電信2002年逐步開放增值服務的地域限制
2003-2005年逐步開放光纜、固網服務,提高外資在基礎電訊中持股比重至49%
農業2004年農產品(新聞,行情)平均關稅率要降至14.5%至15%、進口配額要逐步交給私營部門支配
保險入世即起,外資財產和壽險公司立即在中國進行高風險項目的保險業務、增發保險營養牌照
紡織2002年在設限國的配額在現行配額增率基礎上再增長27%
零售入世後允許在京、津、滬、廣州、大連、青島等經濟特區成立合資零售企業
2002年允許外資擁有控股權
2003年取消所有地域、數量、外資持股比例限制
家電2005年平均關稅稅率降至10%
汽車2005年前汽車配額將逐步取消
2006年前將汽車關稅、零件關稅分別下降至25%及10%
交通履行最惠國待遇條款、透明度條款
2002年中美在各境內增加通航站
2003年允許外商獨資運營公路
醫療2003年開放葯品分銷服務
入世後取消進口大型醫療設備的行政管制
旅遊2003年允許外商控股旅行社
2005年允許外商獨資控股合資旅行社,但不允許合資旅行社經營中國人民出境旅遊業務
中國入世各行業開放時間表
1.取消外資銀行在中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限制,在加入WTO後,立即取消在下列城市的限制,即上海、深圳、天津、大連;在加入WTO1年內,取消在廣州、青島、南京、武漢的限制;在加入WTO2年內,取消在濟南、福州、成都、重慶的限制;加入WTO3年內,取消在北京、珠海、廈門、昆明的限制;在加入WTO4年內,取消在西安、沈陽、寧波、汕頭的限制,加入WTO5年內,取消全部的地域限制,外資銀行到時候可以遍地開花。
2.取消外資銀行在中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客戶限制,在加入WTO2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對中國企業提供人民幣業務服務,即人民幣的批發業務放開;在加入WTO5年內業務,允許外資銀行對中國居民提供人民幣業務服務,即人民幣的零售業務放開。
對策:對國有商業銀行現有的治理結構進行改造;改善國有商業銀行的運營環境;盡快制定《外資銀行法》。
商業服務業市場開放時間表
批發服務:2001年1月前,允許外資在合資企業佔大多數股權,屆時,取消地域或數量限制;2003年以前,取消企業股權及形式限制;2002年1月以前,允許外資擁有控股權。允許在所有省會城市、重慶及寧波成立合資企業。
零售服務:在入世後,合資企業允許在5個經濟特區,以及北京、上海、天津、廣州、大連、青島、鄭州、武漢成立;在北京及上海,允許設立4家合資零售企業,在其他地方,可最多成立2家合資企業;北京的2家合資企業可在市內開設分店;在2003年1月前,取消所有地域、數量、外資持股比例的限制;2萬平方米以上的百貨商店、分店在30家以上的連鎖店,仍允許外資持有50%以下股權的合資企業經營。
對策:國有零售業要發展統購分銷、連鎖經營;合資零售業投資重點向中小城市轉移,調整不同商業業態的投資比例。
旅遊業開放時間表
旅行社在入世3年內允許外資在合資旅行社中佔有多數股權,6年內允許外國設立獨資旅行社,並取消地域限制和對成立分支機構的限制;飯店業入世後,外資可以佔有合資酒店的多數股權,4年內准入不再受限制,且可由外資獨資。
中國電信服務業開放時間表
入世1年內,初步開放網路服務(主要是ISP);入世第2年,逐步放開增值服務的地域限制,重點是移動通信、無線尋呼、Internet服務;入世第3年,有線網及光纜開始放開、全面取消增值服務地域限制。取消半導體、計算機、計算機設備、電信設備和其他高技術產品的關稅限制;入世第4年,允許外資在基礎電信中持股比例由放開初期的25%逐步提高到49%;在尋呼業務、數據壓縮轉發等電信增值服務領域,外資持股比例由放開初期的30%逐步提高到50%以內;入世第5年,逐步取消外資在尋呼機、行動電話進口,以及國內固定網路電話服務等領域的地域限制。完成開放網路服務;入世第6年,有線網及光纜完成全面開放。中國電信服務業傳統壟斷格局基本打破,形成競爭性市場。
對策:有選擇地建立區域性的電信聯盟;體制創新等。
(以上內容及數據僅供參考,如有出入請以外經貿部12月11日公布的承諾為主。)
中國於2001年12月11日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正式成員。中國政府開始行使世界貿易組織正式成員的權利,包括享受最惠國待遇及國民待遇等,同時也將承擔起世貿組織正式成員的相關義務,包括按照入世時間表的安排,取消一些限制、開放一些經濟領域。
根據中國此前公布的入世承諾,於2001年12月11日起實行的條款包括:
銀行保險業:
中國政府將在12月11日取消對外資金融機構外匯業務服務對象的限制。外資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服務對象,可以擴大到中國境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但必須相應增加營運資金或資本金,更換金融業務營業許可證或金融業務法人許可證。
12月11日起,允許設在上海、深圳的外資金融機構正式經營人民幣業務,設在天津、大連的外資金融機構可以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
12月11日起,外資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即將公布的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設立獨資或合資汽車金融服務公司,辦理汽車消費信貸業務。
12月11日起,外國投資者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設立獨資或合資金融租賃公司,提供金融租賃服務。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管理辦法,受理外資金融機構的各項申請。外資金融機構已向人民銀行遞交的設立機構等申請仍然有效,但申請者須按修訂後法規的規定補充申請材料。
此外,還將允許外國非壽險公司在華設立分公司或合資公司,合資公司外資股比可以達到51%;外國壽險公司在華設立合資公司,外資股比不超過50%,外方可以自由選擇合資夥伴,合資企業投資方可以自由訂立合資條款,只要它們在減讓表所作的承諾范圍內;外資保險經紀公司方面,合資保險經紀公司外資股比可以達到50%。
外國壽險公司、非壽險公司在上海、廣州、大連、深圳、佛山提供服務。
外國非壽險公司從事沒有地域限制的"統括保單"和大型商業險保險,外國非壽險公司提供境外企業的非壽險服務、在華外商投資企業的財產險、與之相關的責任險和信用險服務;外國(再)保險公司以分公司、合資公司或獨資子公司的形式提供壽險和非壽險的再保險業務,且沒有地域限制或發放營業許可的數量限制。
保險公司的營業許可的發放不設經濟需求測試(即數量限制)。
關於保險"統括保單"經紀業務,將實行國民待遇。外資保險經紀公司地域范圍可在上海、廣州、大連、深圳、佛山范圍內辦理業務。
零售服務業:
中外合資企業可在5個經濟特區,以及北京、上海、天津、廣州、大連、青島、鄭州、武漢成立。
電信業:
增值服務(含互聯網服務)與尋呼業務,上海、廣州及北京允許合資企業外資佔少數30%股權。
移動話音與數據業務,外資佔少數(25%)股權的合資企業可以在上海、廣州、北京及這些城市之間開展業務。
資產管理業:
外資佔少數股權(33%)的合資企業可以從事國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
外方可在合資管理咨詢公司中佔多數股權。
會計業:
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的外國人將獲得國民待遇,即可以合夥或合並成立會計師事務所;已有的合資公司不只限於僱傭持有中國注冊會計師證的會計師。
建築業:
外資可在合資建築企業中佔多數股權。
旅遊業:
外資可佔中外合資飯店多數股權,四年內准入不受限制,且可有外資獨資。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做出了四個方面的承諾,即降低關稅、減少和消除非關稅壁壘、農業方面的承諾和服務業的開放。
在降低關稅方面,我國承諾:到2005年,把15%的平均關稅水平降到10%。降低關稅是我國改革開放自身的需要,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一種「補課」,同時也是生產全球化的一個趨勢。
在減少和消除非關稅壁壘,也就是進口配額、許可證問題方面,我國承諾:到2005年,全部取消400種進口配額。因為在2005年,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都要取消進口配額許可證,我國承諾取消也是應該的。
在農業方面,根據我國同美國達成的中美農業合作協定,我國承諾:取消對美國7個州的TCK小麥出口禁令;放開美國6000多家肉類加工廠對我國的出口等。
在服務業方面,我國承諾:逐步放開銀行、保險、旅遊和電信等服務業市場。
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各行業開放一覽表
銀行業:根據入世承諾,中國政府將在今天取消對外資金融機構外匯業務服務對象的限制。外資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服務對象,可以擴大到中國境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但必須相應增加營運資金或資本金,更換金融業務營業許可證或金融業務法人許可證。
保險業:中國政府將從今日起允許外國非壽險公司在華設立分公司或合資公司,合資公司外資股比可以達到51%;外國壽險公司在華設立合資公司,外資股比不超過50%,外方可以自由選擇合資夥伴,合資企業投資方可以自由訂立合資條款,只要他們在減讓表所作的承諾范圍內;外資保險經紀公司方面,合資保險經紀公司外資股比可以達到50%。
電信業:兩部限制外資進入中國電信業的法規今天正式作廢。即《從事放開經營電信業務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和《放開經營的電信業務市場管理暫行規定》。今天開始,增值服務(含互聯網服務)與尋呼業務,上海、廣州及北京允許合資企業外資佔少數30%股權。移動話音與數據業務,外資佔少數?25%?股權的合資企業可以在上海、廣州、北京及這些城市之間開展業務。
建築業:從今日起建築業將允許外國企業在中國成立合資、合作企業,並在3年內開始享受國民待遇,3年內開始允許外商成立獨資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除高檔房地產項目?高檔賓館、高檔公寓、高爾夫球場等不允許外商獨資外,其他項目沒有限制。零售服務業:中外合資企業可在5個經濟特區,以及北京、上海、天津、廣州、大連、青島、鄭州、武漢成立。
會計業: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的外國人將獲得國民待遇,即可以合夥或合並成立會計師事務所;已有的合資公司不只限於僱傭持有中國注冊會計師證的會計師。
加入世貿3年後中國重點行業開放進度
按照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2005年中國關稅總水平將降至10.1%,其中工業品平均關稅降到9.3%,農產品降到15.6%;所有非關稅措施都將取消;銀行、證券、保險、分銷等重要服務部門所享受的過渡期將逐步結束。
汽車:2005年1月1日,中國將取消汽車的配額、許可證管理,汽車關稅降到30%,汽車零部件關稅降到13%。2006年7月1日,汽車關稅將降到25%,零部件平均關稅降到10%。農業:2005年,中國農產品關稅水平將降至15.35%,關稅配額數量達到最高點,其中小麥和玉米的關稅配額量達到國內生產量的10.7%和6%。
銀行:入世3年後中國將向外資銀行開放昆明、北京、廈門等城市的人民幣業務。2006年,取消對外資銀行所有權、經營和設立形式,包括對分支機構和許可證發放進行的限制,允許外資銀行向中國客戶提供人民幣業務。
證券:自加入世貿組織起,中國允許外國服務提供者設立公司,從事國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外資最多可達33%。加入世貿組織後3年內,外資可增加至49%,允許外國證券公司設立合資公司,外資擁有不超過三分之一的少數股權,合資公司可從事A股承銷、B股和H股及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基金的發起。
保險:2005年後,中國將取消對保險業務的地域限制,允許外國保險公司提供健康險、團體險和養老金/年金服務,取消再保險的強制分保規定,降低對外資經紀公司的總資產要求,允許設立獨資的保險經紀公司。
電信:在個人通信服務領域,自加入世貿組織時起,允許外國服務提供者在上海、廣州和北京設立合資企業,並在這些城市內及其之間提供服務,合資企業中的外資不得超過25%;加入後1年內,地域擴大至17個城市,外資比例不得超過35%;加入世貿組織3年後,外資不得超過49%。2007年,中國將取消基礎電信的地域限制,外資股份將允許達到49%。
零售服務:加入世貿組織3年內允許外國服務提供者從事葯品、農葯、農膜和成品油的零售,取消對特許經營,以及無固定地點的批發或零售服務的限制。除上述服務貿易領域之外,2005年後,建築、旅遊、運輸等行業也將允許設立外商獨資企業。
4. 外資如何在中國注冊保險經紀公司
保險中介目前獨資不行,你可以合資收購融資等方式
我是保險經紀人,經歷過中國眾合集團收購聯眾保險代理(中國最大的保險代理機構)後成立了眾合四海保險代理公司及眾合保險經濟公司,目前在這家公司任市場大客戶總監,如果有合作的可能可以QQ加我870408157.我是誰回答jessie
關於這個問題你指靠網路留言想知道到什麼成度?不太可能吧?
換句話說北京又有幾個人知道?
5. 中國何時向國外開放金融業
根據中國加入WTO議定書,在金融服務業之中,銀行業的開放承諾最為徹底:
(1)審慎性發放營業許可證。即在營業許可上沒有經濟需求測試或數量限制。加入WTO5年內,取消所有現存的對所有權、經營方式、外資金融機構企業設立形式以及對分支機構許可發放方面的非審慎措施。也即當外資銀行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時,人民銀行除了遵循審慎性標准外,不得有其它方面的限制。外資銀行在同城設立營業網點,審批條件與中資銀行相同。
(2)外匯業務及時開放。中國在加入WTO之時將向外資金融機構全面放開外匯業務,取消地域和服務對象限制。也就是說,一入世,中國將允許外資銀行對所有客戶(包括中資企業和中國居民)經營所有外匯業務(包括公司業務和零售業務)。
(3)人民幣業務分階段開放。對於外資銀行的人民幣業務,中國將在四年內分五批放開20個城市 的地域限制,五年後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在服務對象上,加入後2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可在12個城市向中國企業辦理人民幣業務;加入後5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向所有中國客戶提供服務。
(4)金融咨詢類業務及時開放。自入世之日起,外資機構即可獲得在中國從事有關存貸款業務、金融租賃業務、所有支付及匯劃服務、擔保及承兌、公司並購、證券投資的咨詢、中介和其它附屬服務。
簡單地講,在加入WTO 5年之後,外資金融機構在服務地域和服務對象上已與中資金融機構沒什麼兩樣。中國在貿易自由化、開放國內市場、遵循國際慣例等方面作出的重要承諾,其影響之深刻、之廣泛超出了人們的一般預期。
2006年12月11日起,我國對外資銀行開放境內公民的人民幣業務,取消開展業務的地域限制以及其他非審慎性限制,給予外資銀行「國民待遇」。這是我國金融業全面開放的重要舉措。這一天起,新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及其細則將開始施行,據規定,外國銀行分行轉制為在中國注冊的法人銀行要向中國銀監會提出申請,可同時提出經營全面人民幣業務的申請,解除了對外資銀行所有非審慎性限制。在五年過渡期內,中國認真履行承諾,有序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先後向外資銀行開放了全面外匯業務及25個城市的對中、外資企業的人民幣業務。同時,中國銀行業進行了舉世矚目的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經過股份制改造,按市值計算均已成為全球十大銀行。我國放寬市場准入,使得外資銀行可以接觸數以百萬計的潛在零售客戶,並增加他們在分支行選址方面的自主權中國銀監會批准渣打銀行、東亞銀行、匯豐銀行、恆生銀行、日本瑞穗實業銀行、日本三菱東京日聯銀行、新加坡星展銀行、花旗銀行、荷蘭銀行9家外資銀行將境內分行改制籌建為法人銀行,實行外資銀行法人化答案補充
外匯業務,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在華提供外匯服務,取消地域和服務對象限制。其次,人民幣業務,2006年12月11日,取消地域限制;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向所有中國客戶提供服務。證券業,QFII制度超出了入世承諾范圍,外國證券機構可以直接從事B股交易.外國證券機構駐華代表處可以成為所有中國證券交易所的特別會員;允許設立合資公司,從事國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外資比例可以達到33%,2004年12月11日,外資比例可以提高到49%.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國證券公司設立合資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三分之一,可以從事A股的承銷,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基金的發起。答案補充
保險業,保險市場已基本實現全面對外開放。就壽險而言,允許合資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50%。2004年12月11日,取消地域限制,允許合資壽險公司向外國人和中國公民提供健康險、團體險和養老金/年金險服務。就非壽險而言,加入時允許外國非壽險公司設立分公司或合資公司,外資比例可以達到51%,2003年12月11日,允許設立外資獨資子公司。2004年12月11日,取消地域限制.就保險經紀而言,加入時允許設立合資公司,外資比例可以達到50%。從事大型商業險經紀,再保險經紀,國際海運、空運和運輸保險及其再保險經紀業務;同時允許其在國民待遇的基礎上提供「統括保單」經紀業務。2004年12月11日,取消地域限制,外資比例不超過51%。2006年12月11日,允許設立外資獨資子公司。就再保險及法定保險而言,加入時,允許以分公司、合資公司或獨資子公司的形式提供壽險和非壽險的答案補充
再保險業務;不允許經營法定保險業務;強制分保比例為20%,加入後4年內每年降低 5%,2005年12月11日取消強制分保。外匯管理,超過一半的資本項目已實現可兌換。我國接受IMF第八項條款,在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已經實現可兌換
6. 縱觀國際保險中介行業發展的經驗,其中保險中介市場成熟發展的必然選擇是 () 選項A:專業化和職業化 選
縱觀國際保險中介行業發展的經驗,其中保險中介市場成熟發展的必然選擇是(專業化和職業化)。
1、國外保險中介市場發展和開放的經驗:
在當今全球化的背景下,特別是隨著WTO後過渡期保險中介市場的開放與融合發展,「十二五」期間中國國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的保險中介市場發展和開放的經驗,結合中國的實際,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保險中介行業發展之路。
2、國外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歷程和現狀:
從各國保險中介市場的結構、功能和模式來看,由於歷史、經濟、文化等因素的不同,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各具特色,同時也呈現著專業化和職業化的發展趨勢,保險中介行業對於整個保險行業的發展具有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3、世界保險中介市場開放的不同模式
縱觀世界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歷程,其開放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一是以美國、加拿大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市場完全開放模式,在法律上對外國保險服務商給予充分的市場准入機會和完全的國民待遇。
二是以歐盟和日本為代表的發達國家有限開放模式,在保險中介市場開放的態度上比較猶豫,嚴格限制外國保險中介公司介入本國市場。
三是以智利、南非等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充分開放模式,這些國家受自身保險資源缺乏和外國開放壓力的影響,在開放程度上給予外國保險中介公司較為充分的國民待遇和開業資格。
四是以韓國、泰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的有限開放模式,採取的是有條件市場准入和部分國民待遇原則,在充分考慮國情的條件下給予靈活安排,在實際業務中,往往採取限制外國保險中介公司在合資公司中的股權比例等方法來防止外資對本土保險中介市場的沖擊。
7. 我國保險中介公司管理水平低的表現
保險營銷是關於保險商品的構思、開發、設計、費率釐定、推銷及售後服務等的計劃與實施過程,也就是保險公司以保險為商品,以市場為中心,以滿足被保險人需求為目的,實現保險公司目標的一系列整體活動;或者說是一個險種從設計前的市場調研最終轉移到保險消費者手中的一個動態管理過程。對保險公司而言,保險營銷有利於了解市場需求,從而推出針對性的保險商品,進而達到佔有市場、提高企業競爭力的目的。相比較而言,我國保險公司無論在保險營銷的意識、保險營銷的理念以及保險營銷的手段上都跟國外同行存在著明顯的差距,其中又以財產保險公司的差距尤為巨大。在國內,壽險公司率先引進國際先進的營銷理念與營銷機制,使其業務經營日新月異,業績明顯提高的時候,財產保險公司仍沿用傳統的經營方式,導致財產保險公司競爭力下降,業務徘徊不前,經營陷入困境,行業地位下降。為了擺脫困境,尋找新的發展出路,一些有遠見的財產保險公司開始著手探索財產保險營銷方式。但由於受各種主客觀條件的制約,國內財產保險公司探索營銷之路註定是漫長和艱辛的。
一、財產保險公司進行保險營銷的必要性分析
(一)巨大的市場需求潛力需要財產保險公司去挖掘
眾所周知,我國保險市場發展潛力巨大。無論是從保險深度、保險密度,還是保費占居民儲蓄的比重來看,我國和世界平均水平都有著非常明顯的差距,更不用說與發達國家的差距了。巨大的差距昭示了我國保險業的落後,同時也意味著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巨大潛力。隨著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居民收入不斷提高,國內保險需求將進一步增長,而最近幾年我國保費收入一直以高於GDP增長率的速度增長也表明了我國保險業蓬勃發展的勢頭。面對巨大的潛在市場需求,面對行業從新洗牌的機會,各保險公司只有採取積極主動的營銷策略,變潛在需求為現實需求,變現實需求為對自身產品的需求,才能夠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乃至在競爭中進一步發展壯大。否則,將逐漸失去市場份額,並被市場所淘汰。
(二)市場主體多元化加劇了財產保險市場競爭
在保險業開放之前,我國產險市場只有寥寥幾家財產保險公司,而且市場份額也基本上由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和太平洋財險三家保險公司壟斷,其中人保財險更是長期占據市場份額一半以上。在這樣缺乏競爭的市場中,各保險公司維持其市場份額以及市場地位顯得比較容易,因而各保險公司缺乏保險營銷的緊迫性。然而,隨著我國加入WTO,保險市場進一步開放,國際保險巨頭紛紛將眼光投向中國,或者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或者設立中外合資保險公司,產險市場主體不斷增加,產險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外資保險公司和新成立的中外合資保險公司由於沒有歷史的包袱,而且擁有巨額資本、先進的保險管理以及營銷理念,給國內財產保險公司帶來強有力的挑戰。國內的財產保險公司不進行保險營銷也能維持市場份額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充分利用在客戶資源、渠道建設等方面的優勢,通過探索適合自己的保險營銷道路,採取積極主動的營銷策略,來維持甚至擴大市場佔有率。
二、我國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營銷的現狀
(一)營銷意識薄弱,營銷理念落後
受計劃經濟體制以及過去保險展業經驗的影響,國內很多財產保險公司主動進行營銷的意識還很薄弱,營銷理念也相對落後。很多財險公司的營銷理念仍停留在以自我為中心的「產品觀念」或「銷售觀念」階段,過分強調自身,而忽視顧客及社會的需求。有的認為營銷就是面向社會招聘人員,再經過短訓後推銷針對個人的分散性業務,把招聘營銷員當成增收保費的措施和權宜之計;有的認為財險業務只宜於直銷,而不應上營銷;有的沒有把財產保險營銷制度的建設當作培育和完善保險市場的一個重要環節。總之,財險營銷觀念亟待改變。
(二)市場定位不明確,產品設計缺乏特色
市場調研和預測是現代營銷的基礎,市場定位則是營銷的關鍵。但由於受錯誤觀念及粗放經營方式的影響,財產保險公司,尤其是基層公司均不重視市場調研和預測工作,受此影響,相應的市場細分、目標市場選擇、產品研發等便無法開展,市場定位也無從談起。由於缺乏市場定位,各公司設計出來的產品往往沒有特色,產品相互模仿現象嚴重,一些公司雖開發了一些新產品,但仍缺乏系列性及差異性,難以適應不同消費者不同層次的需求。
(三)營銷渠道單一
國內財險業務自恢復以來,一直習慣於依靠公司外勤直接展業,並輔之以兼業代理等簡單的銷售方式,缺乏系統完善的營銷體系。目前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營銷方式對傳統營銷渠道依賴性過強,而對新興的營銷渠道,例如:網路營銷、保險社區營銷、滲透營銷運用很少,這樣就很難從多渠道、多方位構建起復合型的保險營銷方式。
(四)營銷隊伍素質偏低
目前,財產保險公司普遍缺少保險營銷專職培訓人員以及營銷主管,導致營銷培訓不足,營銷管理滯後。很多營銷員基本上沒有接受過任何的相關培訓,只是在實踐中邊干邊學或在簡單培訓後匆忙上陣,業務操作不規范,責任心也不強,致使業務質量不高,甚至出現截留保費、賠款的現象。
三、對改善財產保險營銷的建議
(一)轉變營銷理念,重視營銷工作
首先要統一公司內部對保險營銷的認識,高度重視保險營銷對實現公司發展戰略的重要作用,並把保險營銷工作納入公司日常管理的軌道通盤考慮。其次,各保險公司應轉變營銷理念,立足於市場,以滿足市場需求作為營銷的根本目的,並最終實現消費者和保險公司雙贏的目的。
(二)加大產品開發力度,推出適銷產品
為了使產品保持較強的競爭力,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大市場調研力度,在細分市場的基礎上,根據公司長遠發展目標科學地選擇目標市場,然後針對目標市場的需求開發出具有自己特色的產品。只有這樣,財產保險公司才能按各個市場的需要,分別開發出不同的險種,滿足不同層次的客戶需要,進而樹立起自身品牌。
(三)豐富營銷渠道
財產保險公司在完善傳統銷售渠道的同時,應該積極採用一些合適的新興銷售方式,例如:電話營銷、網路營銷、電視營銷等等。這些新的銷售方式由於具有成本低,交易方便、快捷等優勢,因而也被認為是未來增長最快的銷售方式。以網路為例,根據Cyber Dialogue的一項調查表明,目前美國約有670萬消費者通過國際互聯網選購財產保險產品,而根據美國獨立保險人協會預測:未來10年內,商業保險交易的31%和個人險種的37%將通過網路方式進行。而在我國,人保財險在2005年4月簽出國內首張電子保單,開啟了我國財產保險產品網路銷售的時代。
(四)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營銷隊伍
保險市場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包括營銷人才。在財產保險市場群雄並起,保險產品差異不大的時候,是否擁有一支高素質的營銷隊伍決定了一間保險公司是否能在市場份額競爭中勝出。因此,在招聘營銷人員時,財產保險公司首先應把好進人關,選擇一些誠實、文化素質較高的人加入營銷隊伍;其次,要加強對營銷隊伍的培訓,不僅要培訓各種專業技能,還要進行職業道德方面的培訓;最後,要對營銷隊伍進行公司文化方面的教育培訓。同時,財產保險公司應建立科學的獎懲機制,對於業績出色的給予獎勵,對於違法、違規、違背職業道德的從業人員給予懲罰,甚至開除。只有這樣,才能提高營銷員的積極性,維護營銷隊伍的穩定。
8. 2019保險中介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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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國際保險中介行業發展的經驗,其中保險中介市場成熟發展的必然選擇是(專業化和職業化)。
1、國外保險中介市場發展和開放的經驗:
在當今全球化的背景下,特別是隨著WTO後過渡期保險中介市場的開放與融合發展,「十二五」期間中國國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的保險中介市場發展和開放的經驗,結合中國的實際,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保險中介行業發展之路。
2、國外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歷程和現狀:
從各國保險中介市場的結構、功能和模式來看,由於歷史、經濟、文化等因素的不同,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各具特色,同時也呈現著專業化和職業化的發展趨勢,保險中介行業對於整個保險行業的發展具有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3、世界保險中介市場開放的不同模式
縱觀世界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歷程,其開放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一是以美國、加拿大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市場完全開放模式,在法律上對外國保險服務商給予充分的市場准入機會和完全的國民待遇。
二是以歐盟和日本為代表的發達國家有限開放模式,在保險中介市場開放的態度上比較猶豫,嚴格限制外國保險中介公司介入本國市場。
三是以智利、南非等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充分開放模式,這些國家受自身保險資源缺乏和外國開放壓力的影響,在開放程度上給予外國保險中介公司較為充分的國民待遇和開業資格。
四是以韓國、泰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的有限開放模式,採取的是有條件市場准入和部分國民待遇原則,在充分考慮國情的條件下給予靈活安排,在實際業務中,往往採取限制外國保險中介公司在合資公司中的股權比例等方法來防止外資對本土保險中介市場的沖擊。
9. 保監會關於保險中介機構,中介業務的管理規定。
一、推行保險中介渠道與保險中介業務信息化管理
自2010年3月1日起,保險公司應使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保險中介渠道(機構和人員)及保險中介業務,系統應實現四項基本功能:一是保險中介渠道管理;二是聯網出單管理;三是傭金提取支付管理;四是查詢匯總管理。
二、規范傭金支付管理
嚴禁通過虛列費用、虛假批退、虛假賠款、保費不入賬等方式套取資金,賬外直接或間接向保險中介機構和營銷員支付各類費用;嚴禁通過費用報銷等方式向保險中介機構和營銷員直接或間接支付合同以外的利益;嚴禁向員工、勞務派遣工等用工性質的人員支付傭金;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等中介機構銷售的保單,傭金必須以轉賬方式直接向保險中介機構支付,不得通過營銷員或其他渠道支付。
三、推行保險中介業務實名銷售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行保險中介業務實名銷售,嚴格落實「賣者有責」制度。
具體要求:一是通過保險中介機構或營銷員銷售的保單,應在投保單、保單正副本明示銷售中介的機構名稱或營銷員姓名。二是投保單、保單記載的銷售中介名稱或姓名必須與系統記載、傭金結算憑證、傭金轉賬支付對象一致。
四、推行傭金支付零現金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行中介傭金轉賬支付制度。
具體要求:一是中介傭金一律轉賬支付(包括營銷員傭金),嚴禁現金支付。二是轉賬支付對象必須與投保單、保單、中介業務傭金提取支付系統記載保持一致。三是傭金由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機構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統一支付,中心支公司以下機構不得支付傭金,銀行保險代理業務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實行交叉銷售機構結算制度
同一集團內不同保險公司建立交叉銷售代理關系的,傭金結算方式採取機構與機構間轉賬結算,不得直接或間接向非本機構營銷員支付傭金。
六、建立申報兼業代理機構實地調查制度
自2010年3月1日起,除金融機構、車商及廣西保監局規定的機構外,其他機構兼業代理資格的申報須經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上機構實地調查,並向保監局提交調查報告(需註明調查人)及該機構營業場所照片。
七、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各保險公司應制定《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責任追究辦法》,明確各級領導責任,將責任分解落實到關鍵部門的關鍵人員,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負主要責任、經辦部門負責人及經辦人員負直接責任的責任追究制度。責任追究辦法應明確:
(一)出單人員應嚴格區分保單的歸屬渠道,嚴禁將直銷業務歸屬中介業務;
(二)中介渠道管理人員應嚴格管理中介渠道,確保中介渠道的合法性,嚴禁虛列中介機構和營銷員;
(三)財務人員應加強對傭金、費用報銷等財務支出真實性審核,不得配合、放任業務部門弄虛作假。
(四)稽核審計部門應把中介業務作為審計稽核的重點,發現問題的,應嚴格依照責任追究辦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稽核審計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應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