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單位的臨時工,一直沒給交養老保險,請問該怎麼辦
根據現行勞動法,你可以讓你的單位補交你的養老保險,但是補交的年費至少要從最新頒布的年份開始,也就是2008年,如果單位里有人好心,也可以補交10年,如果單位不依法辦事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支持,在武漢事業單位都是為臨時工參保的,前提是臨時工要工作年滿1年。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⑵ 現在的鍾點工都是在各個家政公司流動的,那麼請問作為中介的家政公司是否有義務為鍾點工購買工傷保險
1.首先家政公司與鍾點工到底是什麼關系,一時間還無法釐清,社會社保險法沒有將保姆及保鍾點工納入工傷部保險范圍。
2.家政公司如果只提供中介服務,將保姆或鍾點工一次性介紹給僱主,僅收取一次性的中介服務費的,與保姆與鍾點工之間再不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則應認為該保姆或鍾點工與該家政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3.如果家政服務人員能提供其是經過家政服務公司的介紹前往僱主家從事家政服務,關且有證據證實家政公司對其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的,可以認定家政服務人員與家政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那麼,家政服務人員在進行家政服務工作過程中所受傷害就可以認定為工傷。
4.鑒於家政公司向鍾點工收取的費用有限,無力按照規定,為其購買包括工傷保險在內的五種社會保險,那麼可以由家政服務行業協會出面,與社保部門協商,先單項購買如「工傷險」等與家政服務人員切身利益關系最為緊密的險種。據了解,服務行業的工傷險,只佔員工工資的0.5%。也就是說,一個工資500元的保姆,每個月工傷保險費只需2.5元。
⑶ 怎麼給臨時工上保險
有的臨時工工作危險,就給自己上保險。僱主給臨時工上保險很尷尬。因為就干個三五天,剛辦完保險,活幹完了犯不上。但是要是臨時工自己沒上保險出事故了,僱主還是要擔責任。勞動衛士挺好的,僱主在招工人時,可以直接用它給工人上保險。
(3)家政臨時工沒有保險擴展閱讀:
享受福利:
很多不在編制的員工或者臨時工看著編制內員工享受的福利十分羨慕,心想自己什麼時候可以熬出頭也享有各項福利。
武某是壽光市某管理處一名負責後勤的職工,工作已經8年。看到其他同事休帶薪年休假,武某也鼓足勇氣向單位領導提出休假申請。
享受休假的都是單位正式在編職工,是正式工的福利待遇,武某隻是單位聘用的臨時工,沒有享受年休假的資格。就此,武某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反映。
人社部門指出,單位的做法是錯誤的。首先,《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武某雖然沒有所謂的正式編制,但其與單位間已經構成了勞動關系,屬於單位的一名勞動者。其次,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238號)規定:《勞動法》實施以後。
⑷ 請問臨時工可以不上保險么
只要發生了勞動關系,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且為勞動者購買社保,這個是國家硬性規定的,但是實際操作中大部分企業都沒有執行,存在一個執行難的問題。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且單位會被強制給你買保險,不過你的工作就肯定很難保住了,得失自己衡量,望採納。
⑸ 臨時工干到退休年齡沒有保險怎麼辦
國家早就實行了養老保險繳費制度,不繳費就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你早就應該繳納養老保險啊。類似你這樣的情況,請你咨詢當地社保局。看看能不能補繳。
⑹ 臨時工沒上保險,出了工傷怎麼賠
臨時工沒上保險,出了工傷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⑺ 單位僱傭一個月以上的臨時工,必須給交養老保險嗎
不用買的,因為不是正式員工,企業是沒有義務買保險的。但是這個時間是有限制的。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自進用工單位起一個月內。
用工方必需完成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手續,並辦理各項社保上報,超過一個月用工單位仍未能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非法用工,勞動者可以通過向勞動監督部門申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7)家政臨時工沒有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⑻ 長期臨時工可以不買保險嗎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臨時工買社保。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國目前沒有臨時工的稱呼,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因此「臨時工」也要參加社保。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⑼ 我是單位的臨時工,一直沒給交養老保險,請問該怎麼辦
10年前就是1997年,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如果在勞動法實施後,也就是1995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必須訂立勞動合同,再根據勞動法的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以及第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所以你單位的做法是違反了我國勞動法相關規定的。你應該享受的養老保險費用完全由其單位承當。
⑽ 臨時工怎麼保險
可以。另外,從2008年的勞動合同法下發後,已經不再有臨時工這一說法了。所有的都是合同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