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青島怎麼領取失業保險金
青島失業保險金再漲50元從這一年7月1日起執行
失業保險金待遇這一年再次上漲,青島執行每人每月950元的標准,新政從這一年7月1日起執行。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知,青島的失業保險金從900元調整為950元,屬於我省的第一檔,這也是青島市自2007年至2015年連續9次提高失業保險金標准。
青島失業金提高50元
這一年我省失業保險金的調整,是在綜合當前省內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基礎上,主要考慮物價上漲、最低工資標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以及失業保險基金擔當能力等因素。這次調整後,全省失業保險金標准達到平均每人每月950元,每人每月比原標准平均增加50元。
根據各市最低工資標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我省失業保險金標准檔次確定為3個,分別為每人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其中,濟南、青島等七市所轄區域執行每人每月950元標准,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
至此,青島市失業保險金已經是九年連續「提標」,由2007年的七區每人每月343元和五市每人每月295元,提高到2015年六區四市統一標准每人每月950元。
最長可領24個月
記者從市人社部門了解到,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己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本市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計算: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五種情況停領待遇
有以下5種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重新就業的;應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提供的培訓的。
這一年1月1日起,青島市實行失業保險金按季申報、按月發放新模式。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只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1、4、7、10月)申領期內一次性申報當季失業保險金,由公共就業一體化系統按月比對申領人信息,符合發放條件的按月發放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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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青島市2020年失業金怎麼查詢申請成功沒
去社保查詢,如果已經申請成功的去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社保經辦機構按月發放。
⑶ 我現在青島失業,有四個月沒交社保了,聽說有失業保險,我改如何申請,去哪裡申請(之前交過四年得社保)
關於能不能領取失業金的事,一樓的回答已經很清楚了。你是不具備領取條件的:
1.你是自動辭職,不是公司解僱。
2.辭職後2個月內要到事業機構登記,辦理失業培訓證等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
3.你7月分已經找到工作,就不能再領取失業金了。
因此你不能領取失業金,辦起來很麻煩,也領不了幾個錢。
關於養老保險的轉移倒是要重視,我給你具體的轉移方法:
1先在轉出地(青島)社保中心開具「社保繳費憑證」
2.後在轉入地(濟南)辦理社保開戶並繳納社保;這一步你已經完成。
3 在轉入地社保中心填寫:「社保轉移申請」; 交給單位,有單位人事將你的申請和繳費憑證一同給社保局,1-3個月內即可完成社保轉移。
⑷ 如何申請失業保險金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⑴用人單位辦理解聘備案,經辦機構審核享受失業保險金資格和月數。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的,應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持職工個人檔案、單位和區(市)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已簽章的《失業人員登記表》、《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市內四區用人單位到青島市就業服務中心解聘備案服務窗口、五市三區用人單位到單位所在市、區就業服務中心為職工辦理解聘備案和檔案轉移手續。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受理用人單位報送的解聘備案材料,審核單位和個人參加並繳納失業保險情況,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失業人員解聘備案手續,同時,按照國務院、省、市失業保險政策的相關規定,審核、確認職工本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資格。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核定個人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月數,出具《參加職業指導和失業登記通知單》,由用人單位在3日內送達解聘職工個人。 ⑵個人進行失業登記。
已解聘備案的人員應持《參加職業指導和失業登記通知單》按規定時間到指定機構參加統一的職業指導,並自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爭議處理調解裁決文書、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60日內,持《失業登記通知單》回執、本人戶口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指定銀行的結算賬戶存摺或銀行卡,到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五市及城陽區到市、區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申領《失業證》(五市三區為《求職證》)。
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在失業登記的同時,可向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五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填寫《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確認書》,由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五市就業服務中心核准其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資格。每月15日前核准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的,個人可自核准當月申領失業保險金;每月15日及以後核准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的,失業人員自核準的次月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因下列情況,本人不能申領的,可委託家庭其他成年成員持本人的書面委託書以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等有關材料,向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五市就業服務中心申請代辦申領手續:①失業人員患病住院期間(憑醫院開具的住院證明);
②失業人員患嚴重病症行動不便(憑醫院診斷證明);
③失業人員患精神病院外治療期間(憑醫院診斷證明);
④女性失業人員生育後第一個月內(憑嬰兒出生證)。
以上情況消失後,應由本人按時申領。
失業人員未在規定的60日內辦理申領手續的,視為放棄當次申領,其未享受的失業保險金予以封存,並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時失業保險繳費年限予以合並計算,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最長不超過24個月。 ⑶個人按月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實行按月申領制度。每月16日至20日,失業人員本人持《失業證》(《求職證》)和個人圖章,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區(市)就業服務中心申領當月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當月未申領失業保險金的,不予補發,並自動順延至下個月。連續兩個月未申領的,視為放棄本次申領,其未享受的失業保險金予以封存,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於每月28日後憑銀行卡(存摺)到代發銀行(儲蓄所)提取現金。
⑸ 青島市如何辦理自由職業社保具體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青島市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應同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青島市內三區靈活就業人員,可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交通銀行指定網點辦理委託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或終止委託的手續。其他區、市靈活就業人員可持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或停保手續。
(5)青島市失業保險網上申報擴展閱讀:
青島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應以青島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其中,對按青島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困難的,可申請按青島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0%或60%作為繳費基數。
青島社保局提醒全市靈活就業人員,應在扣款日前將今年1月至5月的補繳基數差額及時存入本人代扣代繳的銀行卡或存摺上,避免因存款額度不夠影響扣費造成繳費中斷。另外,今年1-5月已經辦理退休的人員須盡快到原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繳基數差額,予以重新計發養老待遇。
通過交通銀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參保人員可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生服務熱線12333咨詢相關事宜,也可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各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助查詢機查詢繳費情況或持本人繳費銀行卡到青島市交通銀行各網點列印補登扣款信息。
⑹ 青島市的失業金該怎麼領取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六條規定: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八條規定: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並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