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理財產品的理財產品
銀行推出的高收益理財產品中,信託類產品幾乎必不可少。數據顯示,7月有12家商業銀行與12家信託公司合作推出銀連信理財產品共40款,而2013年以來,銀信合作理財品每月的增速都保持在10%左右。特別是在預期年收益超過10%的銀行系理財產品中,借道信託投資更成為主流。8月以來,滬上中資行推出的8款人民幣產品,預期年收益超過10%的有6款,其中5款是與信託網合作的「打新股」或「股票聯結型」產品。 如「打新股」產品通常是銀行委託信託公司成立資金信託計劃,用於新股申購,然後再分拆出售給投資者。自中信銀行(4.34,-0.08,-1.81%)率先發售以打新股為主的產品後,工行、民生、建行、深發展等推出的同類產品,年化收益率普遍在10%以上。更激進的是,一些銀行聯手信託等金融機構,推出直接投資股票的理財產品。
據中國信託業協會報告稱,上半年信託公司共發行集合信託產品280個,資金規模408.6億元,分別比2012去年同期增長6.9%和30.5%;而單一類產品發展更迅猛,預計資金規模2000-4000億之間,超過去年全年單一信託產品發行總量。雖然信託新政對集合類信託產品發行有一定影響,但反而激活了單一類信託產品,尤其是與銀行合作的理財產品。
㈡ 銀信合作理財產品中有集合信託嗎
有。銀信合作的模式是:信託公司成立信託計劃,不論是單一信託或集合信託,房地產信託或政信類的項目都是信託公司自己成立的。 銀行只是發行渠道,所以客戶從銀行買的信託理財產品收益很低。比如信託公司給客戶的收益是12%,銀行從中間拿6%-8%,到客戶手裡就是4%--6%,而且信託出了任何問題,比如說延期兌付,銀行是任何責任也不承擔的。 鑒於此,信託公司努力建立自己的發行渠道,比如第三方理財公司。所以買信託可以找第三方理財,而且可以選擇的產品更多。
㈢ 銀信合作的簡介
銀信合作是銀行通過信託理財產品的方式曲線為企業提供貸款。譬如,某企業如果需要貸款,可以將相關需要貸款的項目由信託公司「打包」處理成理財產品,然後經由銀行出售給投資者。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等一法兩規出台,困擾信託業功能定位的問題得以解決,同時也標志著我國金融體系的四大支柱--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四足鼎立的局面已初步形成。信託投資公司陸續完成重新登記後,作為今後其主要業務的資金信託業務增長勢頭強勁。其業務開展中的一個突出特點是與銀行合作,從一年多的實踐看比較成功,創新金融品種推陳出新,推動包括信息、網路、客戶、技術等資源交換和共享,銀信合作已成為信託業務發展和銀行業爭取高端客戶、發展延伸業務的互利平台。 1.分業經營和鼓勵創新的金融政策,為銀信合作提供了「天然」良機。銀行業雖然有中間業務的職能和盈利要求,但業務范圍、操作方式等受到限制。信託業具有極為廣闊的經營空間,但信託資金募集受到一定限制,如:不能通過公共媒體宣傳、委託合同不超過200份(資金規模300萬元以上的不限數量)、單筆委託資金不低於100萬元等,現階段信託公司高端客戶資源匱乏。
2.銀信雙方各有自身業務經營的比較優勢,合作更利於各方優勢的發揮,同時,自身所受限製得以不同程度的合理放鬆。如:銀行業具有極大的資金量和豐富的客戶資源,資金運用受到限制,運用渠道較窄;信託業的資金運用較為靈活,但籌資渠道受到限制。
3.通過合作提高金融工具創新和多方位服務,滿足信託投資人不同需求,達到銀、信和客戶三方提高效率和穩定關系的目的。
4.隨著金融業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快,為屆時參與競爭乃至混業經營做必要准備。 1.傳統的資金收付和結算及代售信託計劃 信託公司原結算資格取消後,只能作為一般企業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貸款、投資等業務資金往來通過銀行賬戶結算。資金信託業務開辦後,必須在銀行開立信託專戶,銀行為信託公司代售信託計劃,代理收付資金,代理兌付信託收益。
2.擔保和同業拆借及授信
信託公司為借款人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銀行為信託投資公司借款等提供擔保;作為金融同業,雙方互為交易對象,進行資金(債券)交易。3.其他具體業務領域的合作
這類情況如對項目共同考察、評估,爭取好項目,發展高端客戶,共同貸款;或銀行貸款,信託擔保;雙方進行資產轉讓、回購,以達到融資或調整資產負債比例等目的。
4.信託賬戶的託管
資金信託實質就是私募基金,為了規范運作,保證銀行、信託和客戶等各方利益,參照基金託管方法,信託公司為信託資金管理人,銀行為託管人,簽訂《信託賬戶託管協議》,對信託計劃進行管理。
5.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前瞻性合作。為了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尋求更廣泛的合作領域,不斷推出新的金融品種,雙方就可能合作的方面進行探討,制定框架式條款,並給予對方合作優先權。 1.簽訂協議,銀行為信託代銷信託計劃
該階段銀行與信託簽訂代理協議,約定銀行收取一定的代售手續費,且信託資金在該銀行開立賬戶,信託公司得以圓滿發行信託計劃承諾。代售信託計劃的項目一般銀行參與考察或經過評估認可。
2.委託人加入信託計劃及各方利益該階段銀行為信託介紹客戶(委託人),委託人與信託公司辦理信託合同等相關手續。銀行表面上暫時讓出客戶,但由於信託專戶、信託項目專戶在其銀行開設,信託資金沒有運用前仍然在其行內,銀行客戶資金並沒有外流,銀行又可獲取代理收入;信託計劃一經發售成功,信託公司即開始取得信託手續費收入(一般按年收取),進而發展其他信託業務。委託人的利益:閑置資金存放銀行利率0.72%(或1.44%),而加入信託計劃收益一般可達到4%以上。
3.委託人退出--轉讓信託計劃
銀行在代售信託計劃時向信託公司承諾信託期間信託資金的供應保證,向機構客戶推介時承諾一定時間(如3個月)後,客戶可自主選擇繼續或退出,如果退出,提前(如5天)通知銀行,銀行承諾為其尋找受讓方,如果在信託期間客戶需要短期資金,銀行承諾可由信託公司擔保或信託合同質押貸款,銀行可以在不損失存款甚至擴大存款的同時,擴大了貸款業務;信託公司在信託資金管理的過程中,不斷加深和委託人的聯系,為其提供信託其他功能的服務,擴大業務空間。銀行和信託在委託人對信託計劃退出轉讓時可以收取不同比例的轉讓手續費。通過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以信託計劃為載體,以銀行為媒介和平台,以管理資金和增值、延伸服務為目的,實現間接融資到直接融資,客戶資金盈利性和社會資金效用的大幅提高;實現信託資金的流動,活躍信託市場;達到參與各方穩固、密切關系等多贏效果。 其一,對銀信理財合作業務進行界定,以實現全面「收口」。
之前銀監會關於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的規定,私人銀行渠道未在監管之列,此番已要求所有銀信理財合作相關客戶、業務都要囊括進來。
針對時下盛行的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通知》祭出了兩個殺手鐧,一是30%底線規定:對信託公司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實行余額比例管理,即融資類業務余額占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余額的比例不得高於30%;
二是,要求信託公司信託產品均不得設計為開放式。30%的底線,意味著近期內銀信理財合作產品是做不了。實際上,目前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占整體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比例已相當之高。據普益財富研究員趙楊介紹,融資類業務當中最典型的便是信貸投資類銀信理財產品。2010年之前,信貸類銀信合作產品佔到整體銀信合作產品發行數量的70%-80%。進入2010年後,受一系列收緊銀信合作政策的影響,信貸類銀信合作產品盡管發行有所下降,但佔比仍然達到50%以上。
截至2010年6月底,銀信合作理財產品規模已突破2萬億元人民幣,多以信託貸款和信貸資產投資類業務為主。2010年7月2日,銀監會口頭通知信託公司暫停銀信合作業務。銀信合作產品已大為下滑。據普益財富統計,7月份,銀信合作產品發行共408款,發行量較上月下降20%,其中,信貸類理財產品,包括信託貸款和信貸資產類共72款,而6月這一數據為180款;另外,組合類產品共297款,票據資產18款,股權4款。
對於開放式產品的全面限制,在一些信託公司人士看來,則更具殺傷力。上述中誠信託人士分析,所謂開放式信託產品,類似開放式基金,即定期可以開放,分購贖回的產品,目前商業銀行普遍採用的理財產品滾動發行的方式已在此之列,比如一款為期3年的產品,銀行可分割為三個月一期,「一期一期賣,滾動倒騰」。而此次通知也規定,信託產品期限均不得低於1年。 西南財經大學信託與理財研究所根據公開信息統計的數據顯示,2008年1月至11月份銀信合作發行的理財產品總數是2553款,預計全年度發行總數將超過3200款。由於部分商業銀行未透露其單只產品的具體發行規模,根據全年度統計樣本測算的平均發行規模判斷,2008年全年度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總體發行規模將超過8000億元。如果加上非公開信息的理財產品,2008年度銀信合作的總體規模在1萬億元以上。而2007年商業銀行和信託公司共發行銀信合作理財產品582隻。
與2007年相比,2008年的銀信合作業務正在悄然發生著變化。這種變化從規模、產品結構等方面都可以很清晰地得到體現。2007年銀信合作在整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市場中的佔比為25%。在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結構中,信貸類理財產品佔比為48%,證券投資類理財產品佔比為43%。2008年銀信合作理財產品主要是信貸類(信託貸款與信貸資產受讓)和票據資產投資類,在銀信合作業務中的佔比分別為63.96%和23.23%。2008年,包括新股申購在內的證券投資類理財產品在發行數和發行規模均較上年呈現出大幅下滑,在銀信合作業務中的佔比僅為8.11%。這些數據所凸顯出的是2008年的銀信合作業務的三種變化: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在發行數量上大幅增長、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主體投資市場發生了較大變化、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在投資風格上呈現出較為明顯的變化,穩健型理財產品占據銀信合作理財市場的主導地位。對於產生這種變化的原因,西南財經大學信託與理財研究所副所長羅志華表示,主要是三個方面的因素所導致:
首先是基於2007年和2008年上半年的宏觀調控政策。2008年度銀信合作理財市場的快速發展與央行為應對國內經濟過熱和通脹所採取的宏觀調控政策與措施直接相關。為應對經濟過熱與通脹,央行頻頻採用信貸規模控制、加息、提高存款准備金率等手段,對商業銀行提供流動性的能力進行削消和限制。由於通過設立信託進行貸款與投資可以繞開這一限制,從而激發了商業銀行通過銀信合作為市場提供流動性的動機。此外,作為表外資產業務,銀信合作業務可以節約商業銀行繳存存款准備金的機會成本,可以優化商業銀行的表內資產結構,可以在商業銀行缺乏信貸額度的情況下,幫助商業銀行挽留和爭奪重要客戶。
其次是基於境內外金融市場環境的變化。自2007年底以來,國內包括基金、股票在內的權益性投資品價格在2008年度呈現出連續下跌的態勢,股票市場表現出明顯的熊市特徵,在2007年度銀信合作理財市場中具有較大佔比的新股申購理財產品因新股發行數與新股溢價的大幅下降而萎縮。但與此同時,固定收益型的債權類投資產品隨著央行降息通道的打開呈現出價格上揚的態勢。在境外市場,次貸危機引發了劇烈的全球性金融動盪。隨著大宗商品與基金、股票、指數等投資品價格的大幅下跌,投資和掛鉤於上述產品的QDII、結構性理財產品遭受重創,發行數量和發行規模均急劇萎縮。境內外金融市場環境的變化,導致了2008年度投資於資本市場的銀信合作證券投資類理財產品大幅萎縮,投資於信貸資產、債券資產、票據資產的信貸類和票據資產類理財產品得以迅速發展,具有避險功能的穩健型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得到市場的歡迎。
再次是基於監管思路的轉變。相對於2007年,2008年監管部門更為重視理財產品所引發的市場風險,這使得銀信合作理財產品趨於穩健。對於2009年的銀信合作業務的發展趨勢,羅志華認為將出現四個方面的變化:在合作業務數量和業務規模上有所下降,但仍然以信貸類和票據投資類理財產品為主;從粗放式合作向精細化合作轉型,從通道型合作向管理型合作轉型;信託公司在合作中的地位和責任將得到更好體現;私人銀行業務將更多地引入銀信合作,在信託制度的推廣和普及方面或有所突破。
首先,推動2008年銀信合作業務高速發展的外部環境已經發生變化。為應對國內經濟下滑的威脅,央行在2008年三四季度連續採用了降息、下調存款准備金率、解除信貸規模限制等寬松的貨幣政策,使基於流動性和利率管制等宏觀調控政策引發的銀信合作動機迅速削弱或消失。其次,規范銀信合作業務的制度與法規開始完善。2008年12月4日,銀監會頒發了《銀行和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明確規定銀行不能為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及其項下財產運用對象提供擔保,不能以任何形式回購信託公司投資的信貸資產和票據資產。這些規定將限制之前的粗放式、通道型銀信合作業務,促進以「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為基礎的精細化、管理型銀信合作業務的發展。
再次是股票市場將繼續呈振盪格局,缺乏大規模發行證券投資類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外部條件。最後是市場套利環境已經發生變化,私募市場將成為套利的主要市場。
從銀信合作的領域來看,目前主要集中於信貸市場和票據投資市場。受降息、下調存款准備金率和取消信貸規模限制等寬松的貨幣政策影響,商業銀行已無必要通過信託貸款為政策允許的企業提供流動性。同時,由於作為理財產品基礎資產的信貸資產和票據資產投資品利率下降明顯,這類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開發將面臨較多困難。但在經濟大幅度調整和政府投資拉動背景下,非對稱信息私募市場的銀信合作具有較多的市場機會,不論是基礎設施項目投融資,還是房地產融資、股權融資、大小非融資、傳統貸款業務創新,都有可能成為2009年銀信合作的亮點,具有高水平管理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的銀行和信託公司或將成為2009年市場角逐的勝者。
這些數據所凸顯出的是2008年的銀信合作業務的三種變化: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在發行數量上大幅增長、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主體投資市場發生了較大變化、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在投資風格上呈現出較為明顯的變化,穩健型理財產品占據銀信合作理財市場的主導地位。
㈣ 銀信合作模式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有哪些
各家銀行都有理財產品,種類太多更新也快,不好列舉。
㈤ 招商銀行理財產品都有哪一些
目前,招行的個人理財產品在主頁上有公布,您可以進入主頁,點擊「理財產品」-「個人理財產品」-「搜索」,分類您需要的產品信息。如需建議,請聯系客戶經理了解。(溫馨提示:購買前請詳細閱讀產品說明書)
㈥ 中國銀行投資理財產品種類有哪些
中國銀行理財投資產品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品類:(以人民幣為例)
1、中銀安穩回報系列
「中銀安穩回報」系列理財產品為人民幣「搏•弈」理財系列產品項下的子系列產品。該系列產品是中國銀行投資理財產品中保本型結構性理財產品,投資期限為7天至6個月不等,投資本金安全,投資收益穩健,通常高於同期存款利率。
2、中銀進取系列
中銀進取系列理財產品,屬於結構性理財業務。中銀進取系列理財產品以掛鉤型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為主,涵蓋人民幣、美元、歐元、澳元等主要貨幣。針對境內投資渠道狹窄,客戶投資金融產品類型匱乏,中銀進取系列不斷推出創新性的掛鉤產品,幫助客戶間接投資境外市場,客戶通過承擔其中包含的相關風險以期獲取較高投資收益。 中銀進取系列理財產品掛鉤指標多種多樣,包括利率、匯率、商品價格、股票價格等,理財期限靈活多樣。根據掛鉤指標特性、產品結構及客戶需求靈活設置理財期限。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對市場的判斷,選擇相應的產品,在承擔相應風險的前提下,通過把握國際金融市場的走勢,博弈國際市場的變化,追求較高的投資收益。
3、中銀平穩收益理財計劃
中銀平穩收益理財計劃,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投資者委託,本著「恪守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客戶資金。中銀平穩收益理財計劃主要投資於優質企業貸款單一資金信託項目,用於補充企業所需的流動資金。該產品屬於中國銀行投資理財產品中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投資者按其認購金額占該理財產品項下所有投資於資金信託的資金比例承擔相應比例的收益和風險。 投資者應充分認知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4、中銀貨幣市場增值理財計劃
「中銀貨幣市場增值理財計劃」是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投資於貨幣市場的理財產品系列,投資目標是以穩健的策略實現短期資金收益,本投資品種在中國銀行投資理財產品中風險較低,投資者的理財本金較為安全,理財收益水平的波動性較小。
5、中銀新股增值理財計劃
「中銀新股增值理財計劃」是中國銀行[-0.79% 資金 研報]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投資於以新股申購為主要目的的資金信託的理財產品。資金信託的投資范圍包括首發新股、增發股票的申購、新發行可轉債、分離式可轉債的申購、全國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的國債和國債逆回購、金融債、央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銀行存款等。
6、中銀日積月累理財計劃
「中銀貨幣理財計劃之日積月累」屬於中國銀行投資理財產品中一款現金管理產品,主要投資於貨幣市場,提供給客戶一種類似活期存款流動性的現金管理工具,幫助客戶實現現金流動性管理的同時,運用盡可能保證資產安全性和流動性的策略,獲取穩健收益。
7、中銀智富理財計劃
「中銀智富理財計劃」在中國銀行投資理財產品中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募集資金主要通過銀信合作平台投資於信託公司設立的單一資金信託計劃,用於認購目標企業的股權,並在既定的投資期限內,通過股權轉讓等方式實現投資收益。
8、代客境外理財產品
「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是指中國銀行秉承「全球服務、創造價值」的經營理念,貫徹市場化、規范化及充分的信息披露原則,募集有投資經驗的投資者的資金在境外進行規定的金融產品投資,從而為投資者拓寬投資渠道、把握投資機遇。
㈦ 銀信合作和集合信託的區別是什麼
本質上有很大差別的哦
銀信合作的資金來源於銀行理財產品以信託公司為過橋,以信託貸款的形式發放給需資企業,是一種銀行繞過政策限制的一種模式。
集合信託信託的資金來源相對就廣泛一些了,銀行,三方等都是資金募集來源,有些項目甚至和銀行沒有關系,是信託的自身行為。
㈧ 銀信合作形式的理財產品,為何會受到銀行的青睞這種類型的產品,存在哪些風險
銀信合作形式的理財產品之所以會受到銀行的青睞,因為它給銀行帶來了一定的服務的費用。這種產品。他跟銀行的存款產品不一樣,風險稍微大一些。
㈨ 問一下銀行的信託理財產品
1、銀信產品:銀信產品,就是銀行將其信貸資產通過信託公司轉化為向客戶發售的產品。商業銀行通過發行這樣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通過信託方式專項用於替換商業銀行的存量貸款或向企業發放貸款。
2、購買銀信產品:
銀行信託類理財產品是銀行和信託公司合作推出的人民幣理財產品。由銀行發行,所募集的全部資金投資於指定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的專項信託計劃。這類產品的優點是收益高、穩定性好、期限適中。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託計劃,大多數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其擔保,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要好。但是,信託理財產品會設置相應的投資門檻,相比股票、基金來說,信託理財產品流動性較弱,隨時變現的能力相對較差。
購買銀信理財產品首先要讀懂產品說明書,是否看得懂理財合同成為投資者能否做出正確決策最關鍵的步驟。為了更好的看清楚合同,投資者應掌握兩個關鍵詞:一是認購期,通常銀行信託產品都有認購期,但如果產品比較暢銷而額度卻有限,發行當天便可募集結束。針對這一情況,投資者如有購買需求還是早做研究,早下決定。二是到期日和到賬日,到期日意味著產品到期、停止運行,而銀行要在到賬日才會把本金和投資所得返還給投資者賬戶。一般情況下,現在絕大部分的銀行信託理財產品都能當天到賬。
其次,還要了解產品的投資方向。從投資方向上來分析,投資於房地產、股票市場的信託項目風險略高,但其預期收益也相對較高;而投資於能源、電力、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的信託項目比較穩定,風險性較低但預期收益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