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由地稅代扣的社保是怎樣徵收的
社保是根據每個地區的社會年平均工資計算交費基數,由地方稅務局代為徵收方便於社保的地區性管理和便於統籌。
1.地稅機關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是指用人參保單位應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費用,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
2.地稅機關代征的社會保險費因其關繫到參保個人的切身利益,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由於社會保險費為多個部門共同管理,其職責各不相同,為此,市地稅局整理製作了社保費常見的19個問題,從權責劃分、征繳流程、追繳欠費、權益維護等方面明晰了地稅機關的職責范圍和業務流程,同時也請社會各界對地稅機關代征社會保險費工作進行監督。
社保費的徵收流程主要有:
1、社保中心每月6日前將當月應征數據傳送至地稅機關;
2、地稅機關將應征數據同步到地稅大集中徵收系統;
3、繳費人每月6日-25日可在地稅大廳或網上申報繳納社保費;
4、地稅機關按天將社保費繳納信息回傳到社保中心;
5、社保中心收到回傳信息後,按規定記賬。
6、社保中心每月1-5日核定當月應繳社會保險費,並將上月未在地稅機關申報繳費的應征數據作廢,每月6日將當月核定後的應征數據傳送給地稅機關。
⑵ 什麼時候開始社保由稅務局代收
10月30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深圳市醫療保障局下發通知,自2020年11月1日起,深圳市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目前,全國有18個省份和3個讓劃單列市的企業社保費、 醫保費由稅務部門負責征.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情況吧!
重慶市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河北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自2019年1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
遼寧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黑龍江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直2019年4月1日起, 黑龍江省范圍內社會保險費全面交稅務部門徵收。
江蘇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浙江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自2019年1 月1日起,浙江省范圍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交由稅務部門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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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福建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自2019年1月1日起,福建省(不含廈門單列市)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含職業年金)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交由稅務部分徵收。
河南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湖北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廣東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雲南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陝西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甘肅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青海省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自2019年1月1日起,青海省范圍內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
內蒙古自治區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寧夏回族自治區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寧波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大連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廈門
城鄉居民社保費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企業社保費己為稅務徵收。
⑶ 社保費全部由地稅徵收
社保是根據每個地區的社會年平均工資計算交費基數,由地方稅務局代為徵收方便於社保的地區性管理和便於統籌。
1.地稅機關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是指用人參保單位應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費用,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
2.地稅機關代征的社會保險費因其關繫到參保個人的切身利益,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由於社會保險費為多個部門共同管理,其職責各不相同,為此,市地稅局整理製作了社保費常見的19個問題,從權責劃分、征繳流程、追繳欠費、權益維護等方面明晰了地稅機關的職責范圍和業務流程,同時也請社會各界對地稅機關代征社會保險費工作進行監督。
社保費的徵收流程主要有:
1、社保中心每月6日前將當月應征數據傳送至地稅機關;
2、地稅機關將應征數據同步到地稅大集中徵收系統;
3、繳費人每月6日-25日可在地稅大廳或網上申報繳納社保費;
4、地稅機關按天將社保費繳納信息回傳到社保中心;
5、社保中心收到回傳信息後,按規定記賬。
6、社保中心每月1-5日核定當月應繳社會保險費,並將上月未在地稅機關申報繳費的應征數據作廢,每月6日將當月核定後的應征數據傳送給地稅機關。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⑷ 公司有一人扣社保,地稅劃的款,8月社保在一個月內被劃扣兩次款怎麼辦
要麼去地稅或者社保中心問問,可能是上個月漏繳了,要補繳上個月的。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地稅通常是不會多扣錢的,而且繳款不也地稅直接劃的是通過你的單位同意之後才可以交款的。
⑸ 社保由地稅劃扣的分錄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是根據每個地區的社會年平均工資計算交費基數,由地方稅務局代為徵收方便於社保的地區性管理和便於統籌。
1.地稅機關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是指用人參保單位應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費用,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
2.地稅機關代征的社會保險費因其關繫到參保個人的切身利益,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由於社會保險費為多個部門共同管理,其職責各不相同,為此,市地稅局整理製作了社保費常見的19個問題,從權責劃分、征繳流程、追繳欠費、權益維護等方面明晰了地稅機關的職責范圍和業務流程,同時也請社會各界對地稅機關代征社會保險費工作進行監督。
社保費的徵收流程主要有:
1、社保中心每月6日前將當月應征數據傳送至地稅機關;
2、地稅機關將應征數據同步到地稅大集中徵收系統;
3、繳費人每月6日-25日可在地稅大廳或網上申報繳納社保費;
4、地稅機關按天將社保費繳納信息回傳到社保中心;
5、社保中心收到回傳信息後,按規定記賬。
6、社保中心每月1-5日核定當月應繳社會保險費,並將上月未在地稅機關申報繳費的應征數據作廢,每月6日將當月核定後的應征數據傳送給地稅機關。
⑹ 補繳養老保險已經審批玩了社保局發出指令給地稅地稅不劃款怎麼辦
那就趕緊去地稅問問,什麼原因導致不劃款
⑺ 廈門社保地稅劃扣後人力資源網什麼時後更新
一般當月的社保是由當月繳納的,生效日從當月繳納的1號算起。扣繳時間一般在月底20多號左右,根據你的社保繳費單上的扣繳日期為准。
醫療也是當月生效,這個生效能只的是你繳納累計年月的生效日。但是報銷住院的時候需要繳納滿6個月不滿一年可報銷2000元以內,滿一年者可報銷80%,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85%,退休人員:90%。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情況,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職工。
用人單位和職工有權按照《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等規定查詢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規定》明確,經查實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足額繳費且未補繳的,社保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向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根據查詢結果向所屬的社保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或者劃撥後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以抵押、質押的方式提供擔保。
(7)南平社保失業保險地稅劃收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一條:為規范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和繳納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用人單位進行繳費申報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費,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第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核定等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徵收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其餘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第五條: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六條:用人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有困難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可以郵寄申報。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有條件的地區,用人單位也可以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規定進行網上申報。
第七條:用人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實申報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所列申報事項。用人單位申報材料齊全、繳費基數和費率符合規定、填報數量關系一致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後出具繳費通知單;用人單位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的,退用人單位補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開展社會保險稽核工作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造成漏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九條: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繳費申報的,可以延期申報;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准。
⑻ 臨海失業保險地稅是按照工資總額多少來收取
社會保險費包括
(一)基本養老保險費
概念: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1、基本養老保險費納費人
具體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和自由職業者、農民合同工。
2、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企業單位: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原則,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共同負擔。其中,企業社會統籌部分繳費比例為企業工資總額的20%左右,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8%。自由職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解除勞動關系後續繳費人員繳費率為20%。事業單位:對費率的規定因地區不同而各不相同,具體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
3、費率和計費依據
企業繳費費率為20%左右,計費依據為上月工資總額。企業職工個人費率為8%,計費依據為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事業單位費率不同,職工計費依據為本人上月應發基本工資,單位以全部職工個人繳費之和為計費依據。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解除勞動關系後接續繳費人員的費率為20%,8%計入個人賬戶。計費依據為本人月工資收入。個體工商戶的僱工,費率為8%。計費依據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核定。
4、基本養老金的使用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具體的政策是由勞動部門制定和解釋。
(二)失業保險費
概念: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1、失業保險費納費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2、失業保險繳費
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3、費率和計費依據
單位繳費部分費率為2%,個人繳費部分的費率為1%;計費依據為上月工資總額。
4、失業保險基金的發放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費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及其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三)基本醫療保險費
概念:基本醫療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制度。
1、基本醫療保險費納費人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2、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原則,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用人單位繳費一般為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為本人工資的2%。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劃入個人賬戶,其餘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3、費率和計費依據
單位繳費的費率在6%左右,職工個人的費率為2%。企業繳費部分的計費依據為上月工資總額,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職工個人繳費的計費依據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核定。
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
個人賬戶主要用於小病或門診費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大病或住院費用。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四)工傷保險費
概念:工傷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企業職工在遭受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傷害時,獲得醫療保障和經濟補償,享受職業康復權利,分散工傷風險,促進工傷預防的制度。
1、工傷保險費納費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
2、工傷保險繳費
工傷保險費由企業繳納,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徵收標准為企業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乘以行業差別費率,平均工傷保險費率一般不超過1%。
3、費率和計費依據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立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立若干費率檔次。一般在1%左右,定期由社保經辦機構調整。計費依據為企業上月工資總額。
4、工傷保險金的使用
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職工因工緻殘的,按照《遼寧省城鎮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規定》(遼寧省人民政府令[1994]第45號)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五)生育保險費
概念: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企業女職工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制度。
1、生育保險費納費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
2、生育保險繳費
企業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按照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繳納。
3、費率和計費依據
費率為1%,計費依據為企業上月工資總額。
4、生育保險基金使用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者流產的,可領取下列生育保險費用:按照上一年度市社會月平均工資計發的產假生育津貼(產假工資);從懷孕到生育期間所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葯費及因生育直接引發感染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上一年度市社會月平均工資計發的男方護理假工資。
政策
需強調的兩個政策問題:
(一)有關計費依據的規定
1、企業保險費計費依據
2000年7月—2001年6月企業以上月實際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月工資收入為計費依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2001年7月—2004年3月企業以上月列入成本和費用的全部工資總額為計費依據;職工、自由職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從業人員,以本人月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
2004年4月至今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社會統籌部分、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企業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以上月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8%部分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以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
2、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計費依據
職工以本人上月應發基本工資為繳費基數,單位以全部職工個人繳費之和作為繳費基數。由經辦機構核定,照核定單征費。
(二)工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1、工資總額的組成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6部分。
工資總額之一計時工資:指按計時工資標准(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具體包括:
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准支付的工資
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
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運動員體育津貼
工資總額之二計件工資: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
包括:
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工資總額之三獎金: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
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工資總額之四津貼和補貼::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價格補貼、副食補貼、糧價補貼、房貼、水電貼等
工資總額之五加班加點工資: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工資總額之六特殊工資
包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2、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項目
(1)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頒發的獎金。(2)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3)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4)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5)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6)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7)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的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8)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9)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票(包括股票分紅)和利息。(10)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11)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12)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13)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14)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征繳規定
編輯
社會保險登記
1、社會保險費征繳實行登記制度。
2、社會保險登記的主管部門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3、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
4、社會保險登記的變更及注銷。
申報核定
具體包括:申報環節和核定環節申報環節是納費人履行納費義務的法定手續,是徵收機關確定應征費款、開具完費憑證,要求納費人限期納費的主要依據,同樣也是納費開始實質履行納費義務的必經階段。核定環節是地稅機關對繳費單位的繳費數額進行核定,開具徵收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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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養老保險地稅扣除和社保扣除時間差怎麼辦
養老保險地稅扣除和社保扣除一般情況下應當是沒有差別的,每個月都有一個固定的期限,比方說25日,在此之前要繳費,地稅只是代收部門,一般地稅代收的話,社保部門就不再收了。
一、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一般來說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二、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