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僱傭兼職人員需要交社會保險嗎一定要簽合同嗎
僱傭兼職人員不需要交社會保險,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可以簽訂兼職協議。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僱傭兼職人員需要交社會保險的原因: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
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僱傭兼職人員交社會保險的歷史:
在社會保障的歷史上有兩個里程碑:一是德國在俾斯麥時期首創社會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國建立全面社會保障制度,並將社會保障制度化,這對二戰後社會保障制度的全球化產生了很大影響。
在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中,二戰是個分水嶺。總的來說,二戰以前的社會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項目、覆蓋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各國可能不同,
但是相同的一點是:社會保障只是保證居民擁有維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資料。二戰以後,社會保障進入到另一個階段,福利國家紛紛出現,其先鋒是英國。
20世紀70年代,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實踐紛紛出現於工業國家。
2018年9月18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必須按照國務院明確的『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已定部署,確保社保現有徵收政策穩定,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絕不允許擅自調整。對歷史形成的社保費征繳參差不齊等問題,嚴禁自行集中清繳
㈡ 兼職員工需要買保險嗎
1、如果用人單位聘用兼職員工,雙方是勞務關系,那麼就不需要繳納社保;
2、如果用人單位聘用兼職員工,雙方是勞動關系,那麼需要根據不同勞動關系的類型來具體區分。
用工分類:
現在一般兼職員工的情形主要有:非全日制員工、被勞務派遣員工、特殊勞動關系員工等。
1、非全日制員工: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其繳納的只有工傷保險。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也就是說,如果用工單位沒有為非全日制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發生工傷事故的,仍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被勞務派遣員工:
被派遣的員工與勞務派遣單位之間訂立勞動合同,因此勞務派遣單位需要給被派遣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辦理社保相關手續。
如果被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3、特殊勞動關系:
如果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在勞動關系認定上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則不需要為此類員工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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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企業要給兼職員工交社保嗎
企業不需要給兼職員工交社保。
原因: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但是,非獨立勞務的兼職人員是指在不脫離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為第三方提供體力或腦力勞動支出,兼職人員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均有工作單位辦理,和兼職無關。兼職人員不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並沒有建立起完全的勞動關系,但是可以簽訂兼職協議,或者其他合同,也不用繳納社會保險。
㈣ 兼職員工用簽勞動合同,交保險嗎
兼職應該屬於《勞動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是否簽合同雙方自願,但如果能簽訂書面合同最好。相關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㈤ 企業要給兼職員工交社保嗎
企業聘用兼職員工,如果是勞務關系,不需要繳納社保;如果是勞動關系,是否需要辦理社保以及如何辦理社保,需要根據勞動關系的不同類型來看。
兼職員工的情形主要有:非全日制員工、被勞務派遣員工、特殊勞動關系員工等。
1、非全日制員工
依據2003年5月30日發布、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非全日制員工可自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應當為其繳納的只有工傷保險。
如果非全日制用工單位未為非全日制員工辦理工傷保險,非全日制用工在該單位發生工傷事故的,仍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被勞務派遣員工
依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被派遣員工與勞務派遣單位之間訂立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單位為被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辦理社保相關手續。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3、特殊勞動關系員工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5)兼職是否會交保險擴展閱讀:
一、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區別:
1、主體不同,勞動關系一方是符合勞動年齡並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勞動法所規定條件的用人單位;而勞務關系不限於自然人與用人單位之間,還可以是單位之間,自然人之間,並且可能是兩個主體以上。
2、關系不同,勞動關系中形成的是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指揮與被指揮的隸屬關系;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依據雙方約定所形成的一種財產關系,不存在人身的隸屬性。
3、關系的穩定性不同,勞動關系比較穩定,反映的是一種持續的生產資料、勞動者、勞動對象之間的結合關系;而勞務關系中多為一次性或臨時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為目的。
4、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勞動者除了定期得到勞動報酬外還享有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項待遇,如社會保險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一般只涉及勞動報酬問題,勞動報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無社會保險等其他待遇。
二、勞務關系的基本特徵
1、 雙方當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隸屬關系。
2、 工作風險一般由提供勞務者自行承擔。但由僱工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的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 基於民事法律規范成立,並受民事法律規范的調整和保護。
4、 主體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勞務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組織。
㈥ 兼職員工可不交社保嗎
不能的,兼職不屬於正式員工。但是可以自己自費交社保。
養老保險自己如何交?
去你戶口所在區的社保局辦理,最好去之前打電話當地的社保局。
需要帶的資料: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
一般每月交多少錢,在辦理的時候工作人員會給你算好,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個體工商戶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養老保險時,將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養老保險最少要累計交滿15年。必須等到你退休的時候,才可以申請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是多繳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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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兼職可以交社保嗎
不能的,兼職不屬於正式員工。但是可以自己自費交社保。
養老保險自己如何交?
去你戶口所在區的社保局辦理,最好去之前打電話當地的社保局。
需要帶的資料: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
一般每月交多少錢,在辦理的時候工作人員會給你算好,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個體工商戶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養老保險時,將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養老保險最少要累計交滿15年。必須等到你退休的時候,才可以申請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是多繳多得。
㈧ 長期兼職工作,按月發工資,可以給交保險嗎
兼職工作,一般不繳納社保。
㈨ 兼職需要交社保嗎
兼職員工是否需要交社保,主要得看用人單位與兼職員工雙方之間的關系。如果只是勞務關系的話,那是不需要繳納社保的;但如果是勞動關系的話,是否需要交社保就得根據勞動關系的不同類型來看了。
比如對於非全日制員工,用人單位通常就只需要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而不需要為其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些其他的社保費用。
至於勞務派遣員工,因為他是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所以是由勞務派遣單位為他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則是無需為其繳納社保的。
還有特殊勞動關系員工,比如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員工,用人單位也是無需為其繳納社保的。
㈩ 兼職單位需要給我交養老保險嗎
兼職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
兼職並不算工作,兼職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所以不繳納養老保險。
兼職是指本人在本職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職務。兼職者除可以領取本職工作的工資外,還可以按標准領取所兼任工作職務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