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媽媽是四川農村的,今年55歲,在重慶打工8年了買了住房,請問像這種情況農轉非可以買養老保險嗎
可以的.現在就算是個人也可以買社保.具體的辦理方法去當地社保局咨詢一下就知道了
② 重慶農村戶口如何購買社保
在我國的《勞動法》規定所有的公司都要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對員工有一個基本的保障,農村戶口與城鎮戶口一樣,也可以購買社會保險。但是有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農村戶口辦理了營業執照可以購買社會保險。
2、如果是在企業用人單位工作的農村戶口可以購買,企業統一的社會保險。
3、如果農村戶口的土地本徵用,也可以購買社會保險,而且還有一定的優惠。、
4、在政府特定規定下的農村戶口可以購買社會保險。
其他不能滿足以上條件的農村戶口,如果年滿16周歲,又沒有在企業參見基本養老保險的都可以參加購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是由政府組織的保障農村居民基本生活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並且政府給予一定補助。其原則是從農村低水平出發,居民權利和義務是相對應的,是採取政府引導自願參保的方式試點推廣開展的。
(2)重慶農村住房保險擴展閱讀: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理流程
參保范圍
具有本地農村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
所需證件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
3.4張1寸免冠照(60周歲以上人員6張)。
辦理方法
到戶口所在村委會填寫《登記表》4份,《戶籍表》2份,貼相片,並由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16—59周歲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100—1000)繳費,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60周歲以上人員不需繳費,填寫《待遇申領表》2份,提交存摺復印件兩份。
③ 重慶農村住房拆遷賠償
沒有那30平米的住房
因為國家已經徵用,你只能得到賠償和補助
詳情你可以咨詢居委會。
謝謝!
④ 重慶市農村征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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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渝府發〔2008〕45號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2008年1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務會議通過,調整我市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方式和標准
(一)主城區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別計算補償。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按被徵收土地面積計算,一類地區(中心城區:1062平方公里以內)的土地補償費標准為每畝16000元,二類地區(次中心城區:1062平方公里至2737平方公里以內)的土地補償費標准為每畝15000元,三類地區(都市區:2737平方公里至5473平方公里以內)的土地補償費標准為每畝14000元。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28000元。
土地補償費為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獲得的補償,被征地土地補償費總額的80%首先統籌用於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其餘20%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發展集體經濟和安排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生產、生活。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按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不同年齡段確定,對未年滿16周歲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其安置補助費全額支付給個人;對年滿16周歲及以上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其個人按照有關規定應繳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總額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從其安置補助費中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專項用於該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安置補助費的其餘部分支付給個人,用於安排其生產、生活。
土地補償費80%部分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之和尚不能滿足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資金需要的,其差額部分由征地單位補足,直至滿足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資金需要。
2.農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補償農村房屋、青苗的補償標准分別按附表2、3執行。宅基地使用權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的補償標准,按附表4、5執行;其餘被徵收土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採取綜合定額補償的方式進行補償。綜合定額補償的具體標准和計算方式由各區人民政府制定。
3.住房安置
被征地拆遷農轉非人員住房安置的人均建築面積標准為30平方米。
積極推行住房貨幣安置方式,貨幣安置具體標准由各區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本區與被征地范圍相鄰地段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的原則制定。
各區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建設單位修建住房,並由建設單位定向銷售給已進行貨幣安置的征地農轉非住房安置對象,以滿足其住房需求。定向修建並銷售給被征地拆遷農轉非人員居住的住房應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有關優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後,在城市(鎮)規劃區范圍內不實行自建住房安置。
(二)主城區外其他區縣(自治縣)主城區外的其他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按照確保被征地農轉非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則和本通知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政策,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二、調整征地農轉非人數的確定方法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全部徵收的,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全部予以農轉非;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部分徵收的,農轉非人員的人數按被徵收耕地面積(果園、牧草地面積按耕地面積計算,下同)與0.5倍非耕地面積之和除以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人均耕地面積計算確定。人均耕地面積為集體土地所有權證記載的耕地面積(不含已被徵收的耕地面積)除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數。
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部分徵收時,被征地農戶的承包耕地被徵收後,其剩餘的耕地面積以戶為單位計算人平不足0.5畝的,除按照上述規定計算農轉非人數外,被征地農戶可以戶為單位另行申請增加農轉非人數,直至該戶剩餘耕地面積達到人平0.5畝以上為止。被征地農戶未申請農轉非,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備條件的,應調整其承包耕地。
在城市(鎮)規劃區范圍內因住房被徵收並拆除的,被拆除戶可申請以戶為單位全部農轉非。
三、徵收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障統籌費從2008年1月1日起,在審批土地時徵收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障統籌費(以下簡稱征地統籌費)。
征地統籌費按土地面積收取,對經營性用地(含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城鎮發展用地按照主城區每畝3萬元,其他區縣(自治縣)每畝2萬元的標准收取;對新征工業用地按照主城區每畝1萬元,其他區縣(自治縣)每畝0.5萬元的標准收取。
征地統籌費計入土地成本,由市財政部門統一收取,作為市級專項收入,納入專戶管理,專項用於統籌調劑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社會保障費用。
四、建立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一)促進被征地人員實現就業
各區縣(自治縣)對勞動力年齡段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應建立和完善失業登記制度和就業服務體系,積極提供政策咨詢、就業指導、就業培訓、職業介紹等服務,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增強就業吸納能力,改善和優化就業環境,促進勞動力年齡段內有就業願望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實現就業。勞動力年齡段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可以享受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的有關優惠政策。被征地農轉非人員或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子女就讀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可參照《中共重慶市委關於加快庫區產業發展著力解決移民就業促進庫區繁榮穩定的決定》(渝委發〔2006〕18號)的有關規定享受就讀資助的政策。
(二)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被征地農村居民依法登記為城鎮居民後,按照有關規定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體系。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8〕26號)的規定執行。2008年1月1日後征地的,不再實行儲蓄式養老保險辦法。
(三)建立生活困難救助制度各區縣(自治縣)應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活困難救助制度。對生活困難、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家庭,由民政部門按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一)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積極促進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實現就業,認真落實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努力解決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生活困難問題,切實保障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合法權益。
(二)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和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社會保障工作,實現新舊政策的平穩過渡。土地行政部門要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實施和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經費劃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轉非人員及參保人員身份確認、登記工作。
勞動保障部門要做好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就業培訓,建立健全就業服務以及社會保障體系,制定相應辦法。
民政部門要做好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公安部門要提供被征地農村居民的戶籍資料,做好戶籍審核、審批、統計工作,並按照規定辦理農轉非戶籍登記。農業部門要做好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財產分配、使用、管理的指導和監督,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整工作。
財政部門要做好征地統籌費收取、使用的監督管理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經費的劃轉、撥付工作。
審計、監察部門要做好征地補償安置政策實施及征地統籌費徵收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
規劃、建設部門要做好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統建安置住房、定向銷售住房的選址、施工、質量等管理工作。
六、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徵收土地的補償安置按照國家和我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通知所稱主城區是指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所屬行政區域(含北部新區)。
八、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原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規定為准。原渝府發〔2005〕67號文件同時廢止。2008年1月1日前已依法實施的征地補償安置,按照原規定辦理。
九、本通知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市
⑤ 重慶 農村 可以買社保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你首先要分清楚你是要在農村夠買社保還是你是農村戶口到城市就業後購買社保
一、農村夠買社保
城鎮企業的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城鎮戶口的職工只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農村戶口的職工可以選擇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也可以選擇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制度,繳費比例較高,而農民工養老保險實行完全積累制度,繳費比例相對較低.之所以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險,是基於農民工普遍較低的工資待遇,減少他們繳納社會保險費支出,但農民工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一般要低於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二、農村戶口就業夠購買社保
繳納社保和您的戶口沒有關系!社保不受行政、身份、戶口的限制。
農村戶口參保對象主要是指在指定單位工作一年以上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所以,您在該單位工作一年以上並且和單位簽定了勞動合同後,公司有義務幫您繳納社保。
養老保險的繳納比例是公司出20%,您只用出8%;醫療保險單位繳7%,個人繳納2%;失業保險單位繳納2.5%,個人繳納1%;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全由公司給您繳納,另外還有住房公積金,這個根據各個公司的情況不同,繳納方式也不同,大部分是雙方各承擔50%。
⑥ 重慶奉節→我父母是農村人60歲,今年才用住房辦了養老保險,請問住房怎麼抵押的轉為城鎮居民後土地使...
城鎮居民是沒有土地的,你說的這個可能是現在國土局搞的叫宅基地復墾,就是說你農村的房子如果不要的話,國土局收回來(房子和地基一起),給你適當的補償,會幫你辦養老保險,具體的你可以問一下你們村的幹部。
⑦ 重慶農村戶口,可以在成都以個人名義買社保嗎可以買哪幾險非常感謝知道的人士指點
不行的,以個人名義購買只能在戶口所在地社保局進行購買,且個人只能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這兩種。如果你想在成都參加社保可以找個公司掛靠給其一定的服務費,比如XX人力資源公司,或者做勞動事務保障代理的公司給你代理保險。代理就看你自己選擇,5險一金是可以分別購買的,也可以全部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生保險,住房公積金),如果你在以後要將成都購買的轉回重慶的話不需要什麼手續,讓代理公司直接參保就OK,這里注意一下因為你之前在成都參加過,如果沒有轉走的話要將這段關系進行一個轉移(轉到你的代理公司)不然不能參保。等你不參保的時候將這段關系轉回重慶並接續就行了,你也可以將重慶的轉到成都,具體操作為在重慶的參保地打參保接續卡拿到新參保地讓其出具接收函,再將接收函拿回重慶參保地打個人帳戶明細表等操作,然後把手續交由新參保地或代理公司即可,轉回重慶的操作方法一致。只需要將順序反轉一下即可!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