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能避哪些稅收
是商業保險還是社會保險?
投商業保險,什麼稅都不用付,是最後的避稅方法.
雖然社會保險也不用扣稅,但提取比較麻煩,要退休後才能領到.
B. 保險是否有避稅、避債的功能。
保險除了保障功能外,根據國家法律規定,還具備以下功能:1、保險――全球公認的財產保全最佳方案人壽保單不納入破產債權。《公司法》規定,私營企業和合夥企業都需要業主承擔無限責任,償債范圍包括了業主的私有財產。 我國法律規定,人身保險金不屬於破產債權,即在債務人破產的情況下,債權人不能通過要求債務人退保其人壽保單追索保單解約的現金價值。案例:美國安然公司2002年破產,其主席及首席執行官肯尼思·萊夫妻2000年2月購買了3700萬美元的人壽保險。公司所有資產被破產清算,但這些保險受法律保護。窮困潦倒的情況下兩人按保險合同,每年可從保單中領取92萬美元的年金安享晚年。2、受益保險金不用於抵債受益人的保險金請求權來自人身保險合同的規定,故受益人獲得的保險金不屬於被保險人的遺產,既不納入遺產分配,也不用於清償被保險人生前債務。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二條: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於扶養、撫養、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身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3、合法保單是不被查封罰沒的財產合法保單財產私有化。《保險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其他理財工具決不具有的安全性能。4、不存在爭議的財產分配《保險法》第六十一條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案例:家裡的「頂樑柱」突然去世,後任妻子和前妻所生的兒子為「頂樑柱」留下來的巨額保險究竟屬於誰對簿公堂。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判決,按照《保險法》中不看「關系」而看「受益人」的原則,將價值2162010元的「天價保單」的賠付額判給了投保人滕某某在買保險時所指定的受益人:兒子滕某。《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 讓您的財富按照您的意願支配。5、不需要納稅且不能隨意質押《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保險賠款免納個人所得稅。人壽保險的保險單,必須被保險人書面同意,才可轉讓或者質押。
C. 我要平安財富一生兩全保險 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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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財富一生的條款
D. 太平洋個人稅收優惠性健康保險(萬能型)有什麼產品特色
太平洋個人稅收優惠性健康保險(萬能型)產品特色:1、顯責任擔當:通過購買健康保險,在自己生病時不給親人們增加醫療費用負擔,彰顯了現代人對家庭責任的一種擔當。2、享稅收優惠:國家財政提供了專項稅收優惠,可以部分或全部覆蓋風險保費。3、有差額返還:政策要求保險公司微利經營,簡單賠付率低於80%時,差額部分將返還到被保險人個人帳戶。4、免管理費用:政策要求保險公司不得收取萬能帳戶初始費用和保單管理費用。5、能保證續保:政策要求設定「保證續保」條款,不得因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而拒絕續保。6、保障期限長:通過風險保費購買了退休前的醫療費用風險保障;通過萬能賬戶儲備了退休後的醫療費用風險保障,並通過最低保證利率來抵禦今後可能出現的利率下行風險。7、保障范圍廣:社保內的剩餘醫療費用可以100%報銷,社保外的剩餘醫療費用可以80%報銷(具體以產品條款所規定的保險責任為限);健康人群退休前的累計醫療保障可達80萬元。8、投保門檻低:免核保,對既往症人員不拒保。9、理賠門檻低:沒有等待期,投保後即獲保障。10、可個人直購:《財富》世界500強-中國太平洋保險為您開通了個人直購通道,使個人客戶可以更便捷地享受到國家惠民政策,領取稅優福利,增加健康保障。
E. 保險可以避稅的原因是什麼
關於保險能否避稅,其實很多消費者、甚至是保險從業人員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也不願意深入了解。我覺得就目前中國的法律和稅務環境來講,買保險避稅很有可能是一個偽命題,我是這樣來分析的: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們將保險的整個過程進行拆分,逐步來看,保險中可能涉及稅收的地方主要有3個:買保險時、保險有效期間和保險金的支付時。
一、買保險時
通常,我們用來購買保險的錢都是工資,多是通常,我們用來購買保險的錢都是工資,多是稅後收入,如果有政策對買保險時稅收給予優惠,保費可以用稅前收入來支付,保險在此時,就可以幫你實現一定程度上的「避稅」。
這種政策,在國外已有先例,在美國,有相應的「保費稅額抵免優惠」,支出的保費可以從稅前收入中扣除,或者用於退稅,即使你的工資繳稅很少或者不用繳稅,都可以獲得相應的優惠。在澳大利亞傳統的Superannuation養老金計劃中可以包含部分人壽保險,保險的保費由稅前收入構成,這也相當於擁有了稅收優惠。
但在中國,目前市場上針對購買商業保險的稅收優惠政策比較少。一些新型優惠政策剛出台,還處於試驗階段,尚未大規模推行,能減免多少、效果和口碑,還要依靠大家自己衡量和市場的長期檢驗。
舉例:稅優型健康險
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在內的31個城市於今年1月起,試點發行稅收優惠型健康險,保險的保費支出允許在從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
上圖來自於央視新聞。如果一個城市的個稅起征點為3500,一個月薪5000元的小張,每月支出200元用於購買稅優型健康險,那這200元就可以於稅前進行抵扣,這種優惠政策對收入越高的人,調整的幅度越明顯。上圖來自於央視新聞。如果一個城市的個稅起征點為3500,一個月薪5000元的小張,每月支出200元用於購買稅優型健康險,那這200元就可以於稅前進行抵扣,這種優惠政策對收入越高的人,調整的幅度越明顯。這款產品的亮點不限於所謂的稅優政策,更關鍵在於允許帶病投保、保證續保以及擴展社保外用葯的惠民保障。
二、保險有效期間
對於已經購買了保險的個人及家庭,保險對你們應繳納的稅收有影響嗎?此時的保險能避稅嗎?
在保險有效期間內,一些具有投資屬性的產品常常伴有保單分紅、結算利息等收益,這些收益不同於一般情況下以身故、傷殘為條件的保險賠款,在國外包括美國在內的多個國家,都面臨著「被稅」的問題,因此便有了「延遲繳稅」政策。即保單的投資收益在獲取當年不用繳稅,在到期領取保險金的時候才繳納,這一政策出現在美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中。
但在中國,我們從未聽過相關的「延遲繳稅」政策,是因為我國對於保單的投資收益並未有徵稅規定,分紅不用繳稅,「延遲繳稅」的優惠就更無從說起了。所以如果說保險的投資可以避免收益「被稅」,可謂是無稽之談。
三、保險金支付時
這是【保險可以避稅】最核心的部分,也是
這是【保險可以避稅】最核心的部分,也是消費者最容易被「忽悠」的地方。我們知道,每在保單到期或者達到理賠條件時,我們會從保險公司獲得相應的保險金,而這部分錢能算是個人收入嗎?對於那些被話術「強攻下」達成的大額壽險保單,在中國,避收遺產稅,真的現實嗎?
1. 所得稅
我們常常聽到保險業務員,以稅法中「保險賠款」免稅的條款作為保險避稅的理據,但事實上「保險賠款」通常是對被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的經濟補償,給付的保險金是按保險合同約定所支付的款項,以實際損失為原則,不是收入,也並未產生收益,從原理上本身就不應納稅。
2. 遺產稅
中國人講究子承父業,所以家庭代際之間的財富傳承,是中國人頗為關心的問題。對於遺產的繼承,自然就會面臨遺產稅的問題。早在2004年財政部就頒發了遺產稅的草案,2010年予以修改,遺產稅的起征點為80萬,超過80萬將面臨20%的遺產稅,這無疑引起了國內家庭的恐慌,一時間風言四起,更有甚者,傳出2016年深圳將試點開征遺產稅的消息。
於是乎,業務員向富豪銷售大額保單時,一般按照以下套路:國家很快就要開征遺產稅,草案都制定好了,一旦開征遺產稅,有錢人的財產大半要繳稅。到期繳不上,財產全部充公。而人壽保險,只要指定受益人,就可以避稅,因此買保險是最好的避稅方法,也是國際通行慣例。
且不說國家開征遺產稅只是遙不可及的事實,深圳當地及國家財政部已多次澄清,試點徵收純屬謠言。接著,我們可以看看其他的地區對於遺產稅是個怎樣的態度:
香港,於2006年2月取消了遺產稅。新加坡,於2008年取消了遺產稅。台灣,於2009年10月大幅提高遺產稅起征點至1200萬新台幣,且單一稅率大幅下降至10%(如果考慮其他減免項目,實際可提高至1800萬新台幣,按目前匯率摺合約381萬人民幣,遺產稅繳稅門檻大大提高,更多人得到免稅優惠)。
實際上,參考目前周邊國際環境,遺產稅的影響對普通家庭來講,已經微乎其微了。隨著周邊地區遺產稅走向沒落,內地本來就擔心資本流出,這時再徵收遺產稅,對中國目前來講,無疑是不現實的。買保險避遺產稅可能本身就是個偽命題!
總結
在我國現有的保險法和稅法等制度下,買保險可以避稅的說法很容易就會露出自己的馬腳,消費者莫偏聽,保持獨立思考。我始終認為,買保險關鍵還是應該看重背後的保險保障功能。
F. 友邦保險財富相傳3產品條款
你好,因為還不知道題主想要購買這兩分保險的原因和需求是什麼,以下我所說的僅供參考。
首先是香港友X的財富相傳,這是一份萬用壽險,多用於保費融資。所謂萬用壽險,就是自己制定保費保額,通過保險公司和私人銀行借貸融資等,杠桿得到大額人壽險以便財富傳承,但是保單都比較大。因此,需要理財師與客戶進行充分溝通,以實現在現金價值與投保額度之間選擇最佳的平衡點,滿足客戶生前的資金需求以及身後的傳承需求。
而香港保X的[美好人生],是一款具有高人壽保障且兼備儲蓄功能的終身保障計劃,它的一大亮點是,在首10個保單年度提供額外100%的身故保額。所以如果將未來10年至15年的家庭保障放在首位,將儲蓄收益放在次位,建議選擇[美好人生]。如果更為看重儲蓄收益,建議選擇保X其他產品如[理想人生]或是[雋升]。
以上只是粗略的應用,具體情況還是需要在充分你的需求以後量身定做,所以有需要的話可以私信我幫你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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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為什麼說保險可以避稅
在滿足一定條件時,人壽保險能「避債」,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保險,都屬於人壽保險的范疇。我們通過幾個案例來看。
一、壽險避債
1、指定未成年子女為受益人
A先生是個生意人,太太為全職主婦,有兩個幼子,均未成年。這幾年行情不錯,A准備擴大生產規模,於是向銀行借了500萬。此外,A比較注重個人風險,為自己買了一份300萬的終身壽險,指定受益人為自己的兩個幼子。
天有不測風雲,在一次意外中,A不幸離世。離世時,留下450萬欠銀行的債務。與此同時,根據保險合同,A的兩個幼子拿到300萬保險賠償金。
那麼,這300萬保險賠償金,要不要償還欠銀行的錢?父債要不要子還?
答案:不需要。
指定受益人為兩個幼子,幼子獲得的300萬保險賠償金,不屬於遺產,不需要償還A先生之前的債務。
2、指定妻子為受益人
還是剛才那個故事,如果指定妻子為受益人,結果就大相徑庭了。
A先生是婚後向銀行借的錢,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須由夫妻共同償還,妻子有連帶清償責任。妻子獲得300萬賠償金後,銀行可要求妻子承擔A先生所欠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
所以說,在指定身故受益人時,應遵守身故受益人是不承擔連帶責任的人,如未成年子女、孫女等。
3、「法定受益人」或未指定受益人
繼續剛才的故事,如果受益人填寫的是「法定」,或未指定受益人。根據保險法規定,300萬賠償金將作為遺產,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給繼承人。
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 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A先生的繼承人在繼承300萬保險賠償金的同時,還要償還欠銀行的債務。
一句話概括:人身保險合同中的保險金,不屬於遺產,可以有效「避債」,但未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保險金屬於遺產,繼承遺產的同時也要償還債務。
二、刑事犯罪不可「避債」
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可以凍結、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險。例如:
1、購買保險的資金是違法所得,觸犯了刑法,那麼這筆錢基本上會被依法追繳;
2、在負債或公司財務惡化後投保,也會有非法轉移財產的嫌疑,保險合同有被判為無效的可能;
3、洗錢是不容許的,保險費來自非法途徑,法院可裁定保險公司強行退保。
三、通過保險轉移資產當「老賴」,不可「避債」
想通過保險轉移資產當「老賴」的行為,是行不通的。
舉個例子:
B先生是個「老賴」,賴功實力強,欠錢不還,能拖就拖,托不過就躲,躲不過就轉移資產。
201X年,B先生欠某公司1000萬,還了50萬後就開始賴賬。不僅不還,還在兩年後還為自己的小孩買了700萬的保險。
對方忍無可忍,將B先生告上了法庭,法院強制執行B先生退保。
B先生認為:《保險法》有規定,「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意思是「自己欠別人錢的時候,法院不能強制執行保單來還債。
法律不是用來鑽漏洞的,最終法院依法凍結了B先生投保的保單,並退保用以償還債務。不過具體的案件還需具體分析,想通過保險來惡意避債,存在極大的法律風險。
H. 農業稅收減免政策具體有哪些
農業稅收減免政策有:
1、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允許加工企業購進免稅初級農產品按一定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並從2018年5月1日起,銷售農產品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納稅人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將承包地流轉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免徵增值稅。
2、對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依法免徵或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對個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取得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4、對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5、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徵印花稅。
(8)保險產品財富保障稅負減免擴展閱讀:
要正確獲取農業產品稅收優惠,理解和記住三個要領,並且能做到就行,那就是:納入稅務管理是前提,規范經營、正確核算是核心,按時報備是關鍵。
1、納入稅務管理的標志是辦理稅務登記,並按規定開始納稅申報。稅法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都要辦理稅務登記,而且不管是否有稅收減免,都要正常進行納稅申報,否則,所有的減免稅都不成立。這是一個不能越過的大前提。
2、對農業產品行業的減免稅管理來說,除了上述普遍適用所有納稅人的規定外,還有專門針對方便農民辦稅的規定,核心是對農業生產者自產自銷農業產品的稅務管理,允許其將納稅申報、稅收減免與發票開具三者一次性即時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