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9上海生育險報銷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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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承辦機構】:各地區社保機構
【辦理事項】:生育保險報銷
【咨詢電話】:12333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社保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生育保險報銷所需資料:
1、身份證;
2、結婚證;
3、計劃生育證明,例如准生證;
4、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例如出生證;
5、醫療費用收據;
6、其它相關資料。
【注】:因各省市實際情況不同,因此具體辦理資料根據本地生育保險政策執行。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用人單位或職工本人攜帶規定資料前往社保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即可。部分城市規定只能由用人單位代為報銷。具體報銷流程依據本地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生育保險報銷標准:生育保險報銷金額根據本地政策執行,例如東莞剖宮產一次性計發3500元,經產道分娩一次性計發2000元。
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順產為270%
難產為320%
剖腹產為420%
【注】:報銷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貳』 生孩子上海生育險報銷流程
1,生育婦女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醫院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黃色或粉紅色單子)原件及復印件
3,夫妻雙方結婚證和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4,生育婦女本人的活期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原件復印件
5,社保中心領取並填寫《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
6,在外省市生育的婦女必須提供當地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生產情況及《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生產情況證明應有順產,難產的相關信息,蓋對外行政公章有效)
7,非本市戶籍生育婦女,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允許生育證明,簽發日期必須早於分娩日期;或戶籍所在地的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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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上海
上海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二)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
1、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1%的生育保險費用,國家則採取稅前列支的辦法來間接資助,可見生育社會保險費用仍然由用人單位負擔;
2、至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的生育保險則由國家財政單獨承擔,個人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
3、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由本單位承擔女職工的生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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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上海市生育保險報銷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生育保險報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上海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4)上海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及流程擴展閱讀:
上海生育保險報銷申請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並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上海生育保險報銷申請材料
1.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必選)
2.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可選,代辦必選)
3.財稅部門印製的加蓋醫療機構財務印章的醫療費用專用收據或發票原件;必選)
4.與收據發票)金額及日期相符的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必選)
5.加蓋醫療機構印章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必選)
6.加蓋醫療機構印章的出院小結或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必選)
7.計劃生育服務證或由我市計生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必選)
8.嬰兒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必選)
9.已領榷就醫確認憑證》的參保職工還需提供《就醫確認憑證》原件;必選)
10.享受待遇人員的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
參考資料:社保網_上海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伍』 在上海報銷生育險要什麼材料
生育保險報銷所需資料:
1、身份證;
2、結婚證;
3、計劃生育證明,例如准生證;
4、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例如出生證;
5、醫療費用收據;
6、其它相關資料。
【注】:因各省市實際情況不同,因此具體辦理資料根據本地生育保險政策執行。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用人單位或職工本人攜帶規定資料前往社保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即可。部分城市規定只能由用人單位代為報銷。具體報銷流程依據本地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生育保險報銷標准:生育保險報銷金額根據本地政策執行,例如東莞剖宮產一次性計發3500元,經產道分娩一次性計發2000元。
『陸』 上海生育保險如何報銷
上海生育保險報銷方法如下: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是指用人單位及職工本人就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等費用,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的看護假假期津貼,向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報銷的一個程序。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小結等材料,於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申報手續。(相關手續應在分娩後一年內辦理)。